四川省阆中市李金凤被非法关押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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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四川省阆中市法轮功学员李金凤因依法控告江泽民,曾遭当地国安非法刑事拘留,取保后,多次去公安局、国安大队办公室讲真相,劝警察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被恶警暗中录音录像。

李金凤的所作所为都是在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和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而国安为了报复却以此为由对李金凤构陷,在其家中实施绑架,直接送到了南充市第四看守所非法拘禁关押,至今已长达八个月之久。

家中多次前去国安和南充要人,警察以各种理由互相推诿,试图加大迫害。

中共公、检、法、国安串通作案,对李金凤刑事拘留并移交法院,五月中旬将李金凤密秘押回阆中四个半小时说是开庭,可此前并未通知任何家人亲戚朋友参与旁听。

六月二十三日,其丈夫再次前去南充探视、要人,被告知大概七月五日法院将在南充看守所中直接宣判,现李金凤仍被非法关押在南充市第四看守所遭受迫害。

参与迫害的直接责任人:
四川省阆中市公安局国安大队
地址:四川省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136号,邮编:637400
阆中市公安局政法委610主任滕建:13909075250,副主任岳永牧:13890711726
国安大队长张骥
副大队长田远伦:13990865700
副大队长李正:13990758997
政委赵小勇:13990847199、13388223608
教导员王强:13980317001
书记员汤俞
国安成员:李祥龙、蔡兵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阆中市保宁镇张飞北路112号,电话:0817-6282471
检察长:洪峰、刘晓伟、张跃波、王玉斌
纪检书记: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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