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王淑英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被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上诉后,佳木斯市中级法院五月十一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六月六日上午,王淑英的代理律师已向佳木斯市中级法院递交了王淑英的申诉材料,法院当即给予立案。
法轮功学员王淑英 |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上午,王淑英已由佳木斯市看守所转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目前在十一监区(严管监区)关押迫害。王淑英的律师六月二十三日去会见王淑英,被监狱以种种借口刁难拒绝。
王淑英,一九六三年一月七日出生,原是佳木斯市百货大楼针织商场的一名优秀营业员。修炼法轮功后,严格按照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身体很快得到康复,在家庭中担当起主妇的职责,成为典型的贤妻良母;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获得领导和同事的好评;在邻里之间乐于助人,是众人心目中有口皆碑的好人。
监狱不负责任的通知
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监狱将一张入监通知书邮寄给家属,十五日家属才接到这份通知书。通知内容:王淑英已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九监区,集训期间直系亲属可以带证明关系会见一次。家属接到通知后,当即决定六月二十三日(接到通知后的第一个周五)去监狱会见。
家属六月二十三日凌晨三点多就驱车前往监狱,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行程,早八点赶到监狱,在窗口办理完会见手续,等待接见。在等待中,家属看见后办手续的家属都会见完,一直不见王淑英出来,就去问窗口值班狱警:“怎么没叫王淑英呢?”这位女狱警面无表情,态度生硬的说:“等着吧,到时就叫你名了。”
直到中午十一点半,才告诉家属,王淑英不在九监区,而是在十一监区,十一监区的接见日是周一,等下周一来吧。然后就把窗户关上,看都不看家属。家属敲窗户玻璃想继续与她们交涉,一女警不得不开窗狡辩道:王淑英原来在九监区,现在分配到十一监区,通知你的时候,她还在九监区集训,通知出错这事太正常了,这种情况,又不是你们一例。那意思是监狱出错的情况很普遍,边说边关窗户,接着就离开了。
家属的交涉无果,就准备去监狱办公室找有关负责人商量,看能否会见,因路途遥远,来一次不容易,几个家属都是和单位请假来的,但办公室的门根本就进不去,就又到接待室,见门开着,家属刚要进门,一男警声嘶力竭的叫喊道:你不能进门!你不能进门!家属说,是要找你们领导解决问题的。警号为2320203的女警说,有事下午上班再说。然后就吃饭去了。
下午还是警号为2320203的女警接待的,说辞与接见室警察一致,家属怎么跟值班狱警说要求安排接见都是被拒绝,这位女工作人员态度强硬的说,“找谁也接见不了,只能周一接见,我说的很清楚了。”说完就把窗户拉上了。家属还想与她理论,她站起来,转过身就离开了。家属又往驻监狱检察室和主任室打通了电话,但没人接;再打,还是没人接听。
家属满怀希望早早启程来见亲人,遭监狱拒绝,只好无奈的返回。监狱的错误通知,不仅给家属造成了经济损失超过千元以上,还处处受监狱警察蛮横的刁难,对家属的态度象对待犯人一样,以此见证了工作人员的素质及所持有的绝对特权。
拒绝律师会见
六月二十三(周五)家属没见到王淑英,只好等到二十六日(周一)再次去监狱会见。这次王淑英的申诉代理律师也前来监狱要求会见。上午,家属会见到了王淑英,得知现在是“集训”期间,没有去车间干活,每天坐小凳子(体罚的一种形式)。一名律师上午带着委托手续来到办理会见窗口,接待的工作人员说,在押人员得有两名律师才能会见,律师又提示说:“还有其它要求吗?”回答说:“没有了。”
下午,两点四十分,两名律师来到接见室,女警(警号2320203)接待的。看到律师齐全的手续,一改上午所说的两名律师才能会见。开口就说:“接见不了,是在严管期间,科室以上领导都在开会。”律师说不可能都开会吧,你给我们打电话问问。值班女警见推脱不了,没办法到电话那假装打电话,听了一会儿,转过身对律师说,没有人。家属一直观察着她的言行举止,对她说,你把他们的号码告诉我,我们给她打,也许你打电话时她们没在屋,过一会儿我们再打。律师问她打的是哪个科?女警还不想告诉,在家属和律师的一再坚持下,她才告诉是狱侦科。
律师打狱侦科的电话,一位女警接听了电话,律师说明要会见王淑英,这位女警也说是在严管期间不让接见。律师又解释说,她这是在申诉阶段是可以接见的,这位女警没办法最后说,我说的不算,你问“610”吧。说完就挂了电话。
接着律师就打610的电话,也是一个女警接听的电话,律师说明了情况要求会见王淑英。她一听是信仰案就说严管期间不能接见,我说的也不算,要向领导汇报等等。律师就是坚持要会见或者把材料留给他。那个女的没办法最后说,等我问完领导下周再告诉你情况,并且一再问律师是哪个律师所的?叫什么名字?身份证号等,律师告诉了她。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多年来一直积极配合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拒绝律师会见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真心希望那里的警察觉醒,认清形势,别跟随江泽民的邪恶指令一跑到底,断送自己的未来。
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623号
邮编:154004
区号:0454
收发室:0454-2638108
院长韩辉:15846839999
审监一庭周金星,办公室电话:2638315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邮编:150069
电话:0451-8663903X(尾号为连续号),电话区号:0451
女监监狱长孙久杰(女):0451-86639099
政委:姓赵(男)
副狱长史耕辉(女):045-86639066、13804541111
副狱长于晓平:0451-86636266、13694652999
副狱长绍建民:0451-86618177、13503685048
副狱长杨明听:0451-87085377、13946151888
政治处主任曲宏:0451-86629766、13895738967
狱侦科科长:86639023,办公室:86639031
610管理办公室:86639072
主任杨丽斌:86639028、13946059058,警号:2320317
十一监区:
监区长王晓丽,办公电话:86639041,手机:15945663455
副监区长葛雪红(30多岁,160以上)
教导员高冬梅:13604508585
副监区长陶丹丹:1379675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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