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市罗长云被非法构陷的囹圄人生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法轮大法弟子罗长云,今年六十二岁,退休前任教于安康市汉滨区汉滨高中。在她四十岁时人生跌入低谷,身体累积了十几种痛苦难耐的疾病,家里到处都是各种药和治疗仪,她成了有名的“药篓子”。而且她两个女儿和娘家父母都有病。加之丈夫经常忙的顾不了家,她还要工作,生活负担压的她喘不过气来。病魔、艰辛和劳累令她痛苦不堪!

就在罗长云失去生活信心和勇气的生死两难之际,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她幸运的得到了《转法轮》宝书,从此经历了脱胎换骨的身心变化。她的各种疾病很快消失了,长期的精神枷锁解脱了,生活信心和勇气倍增,人生变的如此轻松美好,全家人受益身体都健康了,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幸福生活着。

法轮大法赋予了罗长云崭新的幸运快乐人生。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铺天盖地血腥镇压法轮功,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性迫害政策。长达十八年来罗长云付出了自由、工作、婚姻、家庭和失去亲人的巨大代价,家无宁日,遭受的痛苦难以言表……

至今十八年来,罗长云经历了苦难浇铸的囹圄人生!

一、限制人身自由

罗长云被长期非法跟踪和监视居住、窃听电话、被非法抄家八次、被绑架九次、非法行政拘留十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非法劳教三次、非法判刑九年(包括目前还未执行的第二次判刑四年),被非法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第一次判刑期间)。特别是二零零零年至二零一三年期间,历时十几年她被非法辗转关押在汉滨区看守所、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和陕西省女子监狱,多次被电棍、暴打、群殴、吊铐、捆绑、被野蛮灌食、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等花样繁多的酷刑折磨,受尽了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令人难以想象的残酷精神折磨和令人发指的肉体伤害。

二、截断生活来源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二零零零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她被断断续续停止工作十年零八个月,停止工作期间学校停发工资和其它一切待遇,不发一分钱的生活费。(其中只有三个阶段在校上班:即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三年四月期间八个月,二零零三年九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期间七个月,以及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四月期间八个月)

三、巨大财产损失

罗长云先后被非法抄家八次,抄家时汉滨区国保大队从来不出示证件。十几年来共计非法抄走李洪志师父法像两尊,师父的《济南讲法》录像带一套(九盒),师父在《大连讲法》和《广州讲法》VCD光碟各一套,师父在济南、大连和广州三地讲法录音带三套共计二十七盒(每套九盒);还有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两个DVD光碟机、四部手机、八个电子书、七个MP3,还有教学用的英语磁带四十多盒,以及大量的其它物品和敲诈勒索现金十几万元。因为被非法抄家时,她也被非法抓走,当时国保也没打条子,所以财物数目只能知道大概情况。

而且,每次罗长云被抓,她的丈夫都被敲诈勒索巨额罚款。按照法律规定,罚金在当事人一年内不出事是要退还的。可汉滨区国保大队和汉滨区六一零榨取她的巨款都没有退还。并且以上统计的财产损失还不包括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汉滨区国保大队抄家时抢走的财物。

四、家庭支离破碎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十八年来,她的家人受到很大冲击。两个女儿为了不被骚扰,大女儿多年在离家很远的地方打工;小女儿从小学到大学都得不到母亲的照顾,在外地读书,遇到假期妈妈不在家,也不敢一人在家住,只好和同学到处漂,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丈夫在罗长云每次被绑架关押时都遭到巨额敲诈勒索钱财,受不了无休止的纠缠,二零零六年与她离婚了。离婚后她于二零零七年五月被非法拘留期间,汉滨区国保大队找她丈夫敲诈勒索了不少的钱;二零零八年六月她又被非法拘留,国保大队又敲诈她丈夫七千元钱。罗长云年迈的父母,整天为女儿被江泽民疯狂迫害提心吊胆。二零零零年一年之内她被非法关押四次,她父亲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精神打击。二零零一年过年时,罗长云女儿抱着外公哭着说:“外爷,我想妈妈。”她父亲说:“我也想我女儿啊!”思女心切,一口气上不来含冤离世。当时她被非法关押在汉滨区看守所,没有见到父亲最后一面。

二零零八年罗长云被绑架时,汉滨区国保大队长吴新生带人闯到她娘家审问她母亲。她母亲经受不住亲生女儿遭受无辜的残酷迫害,被国保盘问惊吓懵了,大小便失禁,四肢不灵瘫痪在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给她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两个女儿的心里一直留下无法忘却的痛苦记忆,在她亲朋好友中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五、第二次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罗长云第二次被汉滨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这是继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三年二月被汉滨区法院第一次非法判刑五年之后又一次面临身陷囹圄。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汉滨区国保大队邓涛一行几人野蛮直闯罗长云家不停的砸门。罗长云没开门,而是隔门苦口婆心劝说门外邓涛一行人迷途知返,不要迫害好人,善恶有报,今世犯下的罪业以后都要偿还的。邓涛等人蹲守几天,罗长云见劝说不成,就写了一封劝善信贴在门框上,让国保人员和路人观看。但是国保人员不但不听劝善,还把罗长云家自来水切断了,想以停水威逼罗长云开门。并试图强行断电,但因整栋楼住户线路连在一起没法断电。无奈之下国保人员把罗长云家门口的电表外壳拆卸了。国保人员二十四小时蹲点监视,罗长云不能买菜、买粮、不能与家人见面,在经常断水的情况下被软禁在家长达一个月,给她和家人及邻居带来巨大的压力和威胁。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四),罗长云家里来了两位客人,汉滨区国保大队邓涛和赵思林乘机带着警察和六一零人员以及罗长云所在学校的邪党书记等几十人闯入了罗宅,绑架了罗长云和来访客人,并非法抄家。她的挎包、钱夹、沙发、柜子、床等都被搜查,甚至连她家楼下的储藏室也被抄了。抢走她的法轮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手机、电脑、打印机、摄像机、大门上的电子猫眼主机等物品,屋内被一扫而空。但至今国保大队未给清单,无法核对损失财物数目。

罗长云被绑架后,汉滨区国保大队不通知她的家属。家属发现六月二十四和二十五日(星期五、六)连续两天都联系不上罗长云,欲向公安部门报人口失踪,但报不成。六月二十七日家属赶忙追到汉滨区国保大队,才被告知罗长云已经被非法关押在汉滨区看守所行政拘留十五天,但汉滨区国保大队却拒绝给家属行政拘留通知书。家属要求放人,国保人员威胁家属“你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分明是威胁要抓家属)。家属要求见人,国保不予理睬,让家属去找看守所。然而家属去看守所后也被拒绝见人。

非法行政拘留期间,罗长云从汉滨区看守所被非法转到汉滨区拘留所。就在非法行政拘留的第十四天(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早晨,罗长云又被非法带到汉滨区看守所,并通知她被刑事拘留三十天。在拘留的第一个月,家属给送的钱,看守所不让用,连上厕的卫生纸都没有。国保大队在提审罗长云时威胁她。罗长云是修炼人,善良使她不愿意无缘无故连累别人受伤害。八月十一日家属收到汉滨区国保大队发送的批准逮捕通知书。

十月十四日,家属聘请律师在汉滨区看守所会见罗长云,期间看守所一直监听,并有人在罗长云身边不停的走来走去。罗长云说她很思念家人,想写封家信。律师给她递进纸笔,但罗长云刚写了一句话,就被旁边的人收走纸笔。并违反法律程序强行带走罗长云,终止律师会见。律师去找所长理论,所长强词夺理并下令违法扣留律师证。于是律师去汉滨区检察院申诉,又去汉滨区公安局找到局长才要回律师证。局长告诉律师说他上任了四年,罗长云是让他最头疼的人,案件最棘手。并说光这次抓捕她就花了一个月时间。

罗长云被非法关押近十个月后,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汉滨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罗长云,由于法院不给辩护律师提供罗长云的案件卷宗,遭到律师抵制,开庭审理几分钟后就闭庭了。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汉滨区法院又一次开庭,当庭罗长云本人、辩护律师、子女及她四妹夫对法院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无罪辩护。可是汉滨区法院仍然漠视法律枉判四年,并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宣布审判结果。目前,此案已提交安康市中级法院复审,罗长云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汉滨区看守所。

附:

1、邮编统一为:725000
2、安康市迫害法轮功主要集中在汉滨区,汉滨区主要集中在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三个办事处。此处提供安康市和汉滨区及三个办事处政府机构地址及电话号码如下:安康市政府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安康市政府联系电话:09153213721,汉滨区政府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38号,汉滨区政府联系电话:09153202807,汉滨区政府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西井街1号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联系电话:09153212256
汉滨区老城办事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北街67号
汉滨区老城办事处联系电话:09153263857
汉滨区江北办事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事处晏台村
汉滨区江北办事处联系电话:09153313387

3、安康市和汉滨区各级公检法司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及个人电话
安康市政法委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香溪路27号
安康市政法委联系电话:09153288935
安康市政法委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安康市市委610办公室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27号,
安康市市委610办公室联系人:邓良贤、李文昌
安康市市委610办公室陈辉电话:13992535898
安康市市委610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3288621
安康市公安局总值班室:09153213912,安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地址:安康市高新开发区大道中段安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9153237000,安康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09153181117
安康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9153208083
安康市公安局督察支队:09153181150
安康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刘家沟
安康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联系电话:09153213146
安康市检察院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西大街8号,安康市检察院联系电话:09153213415
安康市法院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悦街62号,安康市法院联系电话:09153213229
安康市中级法院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黄沟路三桥头,安康市中级法院办公室电话:09153213500
安康市司法局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巴山路175
安康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9158168961
汉滨区政法委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38号
汉滨区政法委联系电话:09153213440,汉滨区政法委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汉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23号
汉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9153212802
汉滨区610主任张逢涛,手机:15109156385,座机:09153227610
汉滨区610副主任唐祖斌,座机:09153212837
汉滨区国保大队赵思林,手机:13992516678
汉滨区国保大队吴新生,手机:13909152351
汉滨区国保大队王锦军(司机),手机13909153016
汉滨区公安局地址:陕西省安康市五星街
汉滨区公安局局长邱祖满电话:13709158928
汉滨区公安局联系电话:09153239043
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3213217
汉滨区公安局督察大队:09153211847
汉滨区公安局刑警大队:09153213562
汉滨区公安局治安大队:09153226201
汉滨区高新分区公安分局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钻石中路南口
汉滨区高新分区公安分局彭学军:手机13619159666
汉滨区高新分区公安分局总值班室联系电话:09158196110
汉滨区高新分区公安分局政办室联系电话:09158196158
汉滨区高新分区公安分局督察大队联系电话:09158196126
汉滨区高新分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系电话:09158196113
汉滨区高新分区公安分局法制科联系电话:09158196103
汉滨分局行政拘留所地址:汉滨分局行政拘留所
汉滨区检察院电话:09153363611,汉滨区检察院举报电话:09153232000,汉滨区检察院网上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汉滨区法院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北路96号,汉滨区法院联系电话:09153310063,汉滨区法院传真电话:09153310063,汉滨区法院院长信箱:[email protected],汉滨区法院投稿信箱:[email protected],汉滨区法院民意沟通信箱:[email protected],汉滨区法院官方微信号:akshbqrmfy
汉滨区司法局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汉滨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9153229148
汉滨区看守所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寇家沟村二组
汉滨区看守所联系电话:09153316811
汉滨区新城派出所地址:陕西省安康汉滨区香溪路10号
汉滨区新城派出所联系电话:09153213474
汉滨区城郊派出所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10号
汉滨区城郊派出所联系电话:09153110653
汉滨区东城派出所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湖滨区小北街
汉滨区东城派出所联系电话;09153213980
汉滨区西城派出所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西大街
汉滨区西城派出所联系电话:09153265206

4、安康市和汉滨区教育系统及罗长云供职学校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安康市教体局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安康市教体局联系电话:09153212432
汉滨区教体局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127号
汉滨区教体局联系电话:09153213545
汉滨高级中学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61号
汉滨高级中学联系电话:09153209492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