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我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得法前,我的脾气急躁,性格直率,自我感觉是个很正直的人。正因为这样的脾气秉性,在社会上,我看不惯为了个人利益而心口不一的人;在家庭中,也不喜欢勾心斗角、伤害别人的人,所以,我生活的很苦很累,找不到人生的目标,内心苦苦挣扎着。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结识了一位修炼法轮大法的同事,她给我介绍了法轮大法。在同事及家人的鼓励下,我也走入了修炼。我知道了《转法轮》里讲的真、善、忍的法理。经过不断的学法,我逐渐对人生的意义和目标有了崭新的认识,知道了人活着的意义不是为了争名夺利,而是为了找回自己最初那纯真善良的本性,成为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1]的人。
一九九七年春天,一次,我在校门口接孩子,看到一位五十岁左右的妇女向人们要钱,没有人给她,当时我也觉的会不会是骗人的?也没给她。后来,她很失落的走了。看着她的背影,我又想:她是不是真的有困难需要帮助啊?于是我就骑车追上了她,问她为什么要钱。她说因为钱包被人偷了,她是外省人,没钱买火车票,需要二十元钱。我们所在的地方离火车站很近,我又考虑到她还要吃饭,就拿了五十元钱给她。她当时很感激,不知怎么回报是好,于是就脱下了自己的外套非要给我,我不要,推让再三,她扔下外套就跑,最后我还是把外套还给了她。
就算万一她真的是骗子,那一刻,她被我的善良感动了。但我知道她不是骗子,我用钱帮助了身处困境急需帮助的人。要不是学了法轮大法,我是做不到的,正因为学了法轮大法,我能够以善念待人,不愿让一个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无助、心寒。
我曾是单位的一名劳资员,并分管财务(小金库),这是个很让人羡慕的职位,在这个职位上的人很容易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利。因我学了大法,不仅看淡了钱财,也更加懂得不失不得,有得必有失的道理。不是自己的东西我决不要,坦坦荡荡做好人。直到辞去这份职务,我也没贪占单位一分钱。
在家庭中,因为人对利益的追求,使亲人之间的关系紧张。但是我学了大法,很多问题都能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待人宽容忍让,因而避免了很多矛盾。回想起过往的恩恩怨怨,如今都在我不断的学法修心中化解了。学大法令我身心健康,家庭和睦。
我庆幸自己在大法洪传的今天能够在大法中修炼,而没有被道德下滑的社会污染。谢谢李洪志师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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