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级法院维持对孙同庆的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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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哈尔滨中级法院在二零一七年四月将法轮功学员孙同庆的冤判案件退回市检察院,并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做了二审,七月十四日已形成“维持原判”的刑事判决,七月二十七日开庭宣布对孙同庆维持有期徒刑五年的冤判。

哈尔滨中级法院在开庭时间上,再次玩弄声东击西的诡计:第一次通知律师是上午十时开庭,第二次通知是下午一时;第三次通知又改为上午十一时。律师到庭时,已开庭半个多小时了。

七月二十七日,孙同庆孤身一人站在法庭上,他的亲人和律师还在路上。审判长董世杰旁若无人的吩咐四、五个法警:“你们给我看住了。辩护人和当事人要说些没用的,你们就给我往外赶、赶出法庭!你们怎么做怎么有理!我给你们兜着!”

哈尔滨市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韩英慧,当庭问孙同庆:“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孙同庆说:“我没啥要说的了。我要说的都在上诉状上。”韩英慧说:“那好,你签字吧。”孙同庆拒签。韩英慧恼羞成怒:“好哇!你敢不签!还给你维持原判!”

哈尔滨法轮功学员孙同庆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请朋友给自己购置的电脑主机做系统,被蹲坑的双城公安分局警察野蛮抓捕、构陷。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双城法院在没通知家属及律师,在没有任何一位旁听人员的情况下,非法开庭。法庭上只有法官胡业林,两个陪审员,两个法警,一个警察和公诉人张振廷。张振廷因孙同庆被“劳教两次”而“从重处罚”。孙同庆当庭提出炼法轮功做好人无罪,张振廷则当庭辱骂,并威逼孙同庆:再说法轮功,判你七年!法庭主法官胡业林沉默无语。

被诬判五年后,孙依法提出上诉,根据《刑事诉讼书》之相关规定,协同律师提出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二零一七年四月初,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孙同庆被冤判的案件,做出了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的决定,择日进行二审开庭审理。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哈尔滨中院开庭,形成了七月十四日的《刑事裁定书》。这个《刑事裁定书》到七月二十五日孙同庆才接收到,间隔仅一天,七月二十七日哈尔滨中级法院再次开庭,做终审判决。正如公诉人韩英慧威胁所言,终审裁定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把一位好人关进监狱五年!

目前法轮功学员孙同庆已被劫持到呼兰监狱继续遭受非法关押等迫害。

自古以来,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法庭是代表正义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讲法(律)论理的地方。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颠倒了是非善恶,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灾难,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

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中,他们无视法律,为所欲为,恃强凌弱,藐视公堂,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相互勾结构陷,是在践踏法律的尊严,是明目张胆的执法犯法。在这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悲剧中,他们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

在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检察院当庭释放54名法轮功学员的大趋势下,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公检法系统的相关人员该思忖一下自己今后的路该怎么走,看看在明慧网上公开报导的一万多例因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的实例,这也仅仅是开始,更大、更可怕的报应还在后面!而且时间决不会太久!希望还在参与迫害的人员不要拿自己的命做赌注,做出明智的选择:立即停止迫害,找机会将功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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