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薛莉开庭,庭审中公诉人陈宇及法院以宋雪梅等三人组成的合议庭成员限制薛莉本人的辩论权、陈述权,并不允许律师及薛莉本人提及法轮功三个字,一说到法轮功等词汇即被法官打断。旁听人员都表示抗议,认为庭审明显违法,对当事人薛莉强加之罪。
法轮功学员薛莉 |
薛莉女士,现年四十九岁。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十五时许,薛莉在道外区大方里街哈尔滨市工业高级技工学校门前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道外分局警察强行带走。警察在未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对她搜查,将其人民币一万余元,护身符及手机等物品搜走,物品包括人民币至今未予退还。
四月十八日,薛莉被道外分局刑拘,仅仅八天时间即四月二十七日,就被道外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五月十日道外分局移送道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六月九日道外区检察院向道外区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薛莉被非法关押于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律师会见薛莉后,到道外区法院申请阅卷,承办法官宋雪梅阻止律师阅卷,称本案明日即八月十六日开庭,不同意阅卷;或者十六日开庭前早点到法院阅卷。律师当即抗议其行为涉嫌违法,说法律明确规定开庭需要提前三日通知其本人,且律师介入,需要阅卷,同时法律明确规定律师有阅卷准备期限,法院需要通知律师开庭。况且薛莉本人根本不知要开庭一事。但是承办法官对律师不予理睬,无奈律师向监察室投诉反映此情况,最终告知庭审取消。
九月六日,道外区法院本来通知九点半在第四庭庭审,律师等了半天又改到第五庭。亲戚和邻居三人被盘问、登记后进入旁听。近十点,两个法警把薛莉带进法庭,薛莉看了一下问:我家属怎么没来?他们没有回答。
公诉人陈宇宣读薛莉在学校门口发给一个人小册子,又往警车里放,被抓捕。从包里翻出四十五本小册子,三十多盘小光盘(翻墙软件)、挂件、护身符、三部手机还有真相帀和一枚印章。
审判长问印章上写的是什么?
薛莉答是“法轮大法好”,审判长也重复了一遍。
问这些都是你制作的吗?答无可奉告。
公诉人问是谁给你的,答无可奉告。
让薛莉本人辨认,是不是你的?
薛莉说:是我的,不过那是我的私有财物,是你们从我包里翻的。
法官问律师有没有异议,律师说有:你们必须把所说的物证都拿上法庭,要么不能算做证据。公诉人说不拿上法庭,就是照片;律师质疑,公诉人所说指认证人是公安民警,作为办案民警本身又参与抓捕不能作为证人;公诉人狡辩说证人没有参与抓捕,证人有效;公诉人说派出所向薛莉进行教育,她不悔改,是个顽固不化份子。薛莉说她做好人,教育什么?审判长打断她:你别说话。公诉人质疑,证人是下午三点四十六分来,做完证是三点四十七分,律师疑议:什么样的速度前后不到一分钟证人就叙述完了?公诉人很不自然结巴地说,是时间上有误,事情是对的。律师质疑那是后补上去的。
律师提起法轮功时,公诉人陈宇就打断律师,说不能提敏感词。审判长马上也说,国家定性的×教(共产党是真正邪教)你们不知道吗?都取缔了不能说。薛莉说:法轮大法是正法。他们马上打断:你不能说话,到你时再说。
律师开始答辩,公诉人急的眼睛直转,示意审判长还用手指律师,那意思是让审判长打断律师。整个法庭法官和公诉人干扰律师辩护,压制不让薛莉说话。
律师最后宣读在二零一一年国家出版署署长柳斌杰发布的总署令中的废除令,其中一九九九年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的禁令被废除。审判长说那又代表什么?律师说废除一九九九年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说明法轮功是合法的。
审判长最后让薛莉陈述。薛莉说: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法轮功洪传世界……还没说两句,法官打断不让她说,不能说敏感词,之后敲捶匆匆结束庭审,没有当庭宣判结果。
两个法警要带薛莉走,薛莉说:“为什么不让我说话?”他们把薛莉带走了。亲属问审判长:为什么不让薛莉说话?答:没不让她说话。亲属说江泽民都快成阶下囚了,别再跟着做坏事了,你们是知法犯法,他没说话。
涉及法轮功信仰的案件,法官竟然不让说法轮功三个字。律师向合议庭反映,不应限制薛莉本人发言,并说薛莉本人敢说,合议庭和公诉人难道不敢听吗?她是在行使自己合法的权益。合议庭法官却荒谬至极的答复:一切都是为薛莉好。
更有甚者,道外区法院及检察院,在没开庭之前离间家属和薛莉的关系,称薛莉不顾家属,同时告知薛莉,家属已放弃她了,不再管她了,导致庭审当日薛莉丈夫等部份家属未到场,薛莉大感失望。
参与绑架薛莉的有:
道外区滨江派出所警察于涛:15804601667
道外公安分局国保警察
李冰:13945171266
周连滨:13936321177
道外区检察院公诉人:陈宇
道外区法院法官宋雪梅:0451-8707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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