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法轮功学员王丽云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在家里被瑞安市“610”、国保警察朱瑞峰等五人绑架,八月十一日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取保三个月。八月十五日上午王丽云被释放,八月二十六日判决书生效。
王丽云是一位善良的妇女,为了让当地百姓了解法轮大法的美好和被中共迫害的真相,二零一四年一月七日晚在瑞安市区后垟地段发放真相资料,遭后垟保安诬告,被送往玉海派出所非法关押,随后被瑞安市公安局国保“610”警察陈昭非法关押到温州看守所。两个多月后, 即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王丽云被所谓的“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瑞安市法院找王丽云到法院谈话,王丽云抱着善意对法官孟海峰讲真相,被孟海峰上铐。王丽云脱开手铐,离开法院,流离失所半年后,国保告诉她家人叫王丽云回家,不再追究。然而,事过两年后又将王丽云绑架。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上午十时许,瑞安市610与公安局国保副大队长朱瑞峰为首,带领陈昭、还有一名女性和两名男性共五人,到王丽云家中,强制的把王丽云绑架到瑞安市看守所迫害,非法关押三个月。
当天下午国保610陈昭和那位女性610便衣一起到看守所来提审,提审完后要求签字,王丽云看到那张纸上说明,办案人员要给在押人员出示工作证的内容,王丽云知道自己的权利后,要求那位女性出示工作证,她说:“我为什么要给你看工作证,我就是不给你看。”
王丽云被非法关押期间,王丽云对多次来提审的陈昭劝善:请无罪释放她,如果这件事情你们办好了,那么瑞安市所有公检法司的人可能都得福报。陈昭说“瑞安还没有这样的事例”。王丽云说“那你们可以去开创啊”,陈不作声。一次政法委副书记王争峰来提审,王丽云告诉他:“我的愿望是希望我们双方都好,不要让任何一方成为受害者。”王争峰不理睬,认为这是“国家行为”。
为了达到对王丽云的有罪判决,瑞安市政法委和国保陈昭利用王丽云家人的害怕心理,三番五次对其家人讲,不要请律师、只要王丽云在开庭时不辩护,忍一忍,就判缓刑,否则就判实刑三年。王丽云的家人迫于政法委和国保的恐吓不敢请律师。
八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半,瑞安市法院非法对王丽云开庭,四点结束。王丽云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取保三个月。八月十五日上午王丽云被释放。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在短短的十几年已传播到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吸引了各个民族,各种肤色的人。这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鉴于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为人类心灵健康和身体健康做出的杰出贡献,来自世界各国政府的褒奖达到三千多项,李洪志先生曾多次被提名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
自古以来,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法庭是代表正义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的地方。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实际上明眼人都看的很清楚,现政权与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不断在做切割:
首先,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中政委[2013]27号),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这明确地告诉公检法司人员,将来进行的清算不是只对高层的清算,而且还包括最基层的具体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员都在清算范围之内,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终身负责。
第二、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这是为那些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者量身定做的,违规者必将会受到终身追究。
第三、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一条,法院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得执行任何组织、个人违反法定职责或者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第九条,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610操控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公检法司部门)迫害法轮功的行为,就是典型的严重妨碍司法公正,如果不依法断案,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取消了旧条款中的“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的免责条款,撤销了警察职务犯罪的保护伞。
国家《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仅如此, 江泽民下令成立的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指挥系统610在中央的一二三把手,周永康,李东生和张越全部落马,还有在反腐中打下去的很多高官都是紧跟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人,说明第一,现政权不愿意给江泽民背黑锅,第二,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第三,所有参与迫害佛法者,必遭追查清算,这是铁定的事实。而且,中共在历次政治运动迫害好人之后,都会找替罪羊为其脱身,把罪责推到当时执行者的身上。
很多公检法司人员都渐渐明白,相关政策出台后各地出现多起法院、检察院、公安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各地拘留所、看守所也出现拒收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大家都不想再为江泽民的罪恶买单,用实际行动拒绝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希望您了解真相,看清形势,不要站错队,不要再参与江泽民集团发起的这场迫害,保护自己和家人,善待佛法,顺天意而行,您定会得到上天的护佑和福报。
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浙江省瑞安市政法委:
地址:瑞安市隆山东路政法大院4楼,邮编:325200
瑞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忠宝
常务副书记("610"主任)余列权:13806846208
(前任"610"主任林绍宵:13705870887)
书记室:0577-65821581
副书记("610"具体经办)王争峰:18106757773
副书记:0577-65821710、0577-65822587
副书记谢震海:13705878585
副书记室:0577-65821710、0577-65822587
办公室:0577-65821789
文书室:0577-65821231
政工科:0577-65821233
综治办副主任姚年冲:0577-65822006、0577-65821232
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电话:0577-65821231,传真:0577-658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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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市法院
地址:瑞安市隆山东路551号,邮编:325200
此案负责人(庭长):孟海峰
办公室电话:0577-5881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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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市公安局
地址:瑞安市隆山东路525号,邮编:325200
电话:0577-65855110
分管副局长何茂林:13868825882
办公电话:0577-65855007
瑞安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叶良才:13806537777
副大队长朱瑞峰:13705785056
教导员郑式业:13506659507
610警察陈昭:13806808909
瑞安玉海派出所
所长张眉虎:13806807898
派出所办公电话:65873110、65622109
分管片警:王瑞添:13806562613
瑞安市看守所
地址:浙江省瑞安市飞云街道龙头村
看守所管教队长邱高华
看守所管教民警:林敏、蔡路亚、林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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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市司法局
地址:瑞安市隆山东路政法大院4楼,邮编:325200
局长:陈智勇
局长室:0577-65813360
办公室:0577-65813501、0577-65813363
副书记:0577-65813361
副局长:章红云
副局长:黄晓标
副局长:徐洪弟
副局长:0577-65813385
副局长:0577-65813395
副局长:0577-65813523
副科组织员:0577-65813378
政治处主任:0577-65813376
副科纪检委员:0577-65813353
瑞安市司法局玉海司法所
所长王晓峰:0577-65895859
叶超:13695819212
瑞安市望江社区负责人陈丽:1896875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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