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河北省邢台市桥东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孟杰非法下达判决书,张孟杰被非法判刑五年,罚款两万元。家属与本人已提出上诉和控告。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张孟杰和另一法轮功学员李文爽去看望身体欠佳的老人,在邢台市桥西邢钢东生活区家属院门口,发现有个男的跟踪。他们去了老人家没人,就各自骑电动车回去。在回去的路上,他们被拦截绑架。整个过程,参与绑架的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说什么原因。当天,张孟杰家和两位法轮功学员家都被查抄。
张孟杰和李文爽被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张宏康、吴书起等人非法关押到邢台市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长达四十三天,张孟杰被桥东检察院构陷到桥东法院。被关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一年零三个月有余。
张孟杰的家属多次找桥东法院主管办案人马军骁讲真相,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多次给马军骁邮寄真相资料、打真相电话,马军骁威胁说:你们法轮功再给我寄材料、打电话,我就重判。
桥东法院两次通知律师开庭,都无任何理由通知律师取消开庭。十一月五日桥东法院又再次通知律师十一月八日下午两点开庭。
律师在法庭上依据法律条款,针对他们对法轮功的迫害,揭露他们的违法行径。律师指出张孟杰在洗脑班被非法关押四十三天,实属非法拘禁,指桥东公安分局、检察院非法关押,要追责非法拘禁罪。
律师指出,法轮功是合法的,你们在知法犯法,将来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所以法轮功拥有的一切书籍和资料都不违法。律师的辩护使得公检法人员哑口无声。
庭审后,张孟杰家属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及河北省检察院、邢台市检察院、法院、纪检部门提交了刑事控告状,状告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分局警察张宏康、吴书起、邢台市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主任邱有林涉嫌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同时要求依法追究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公诉科人员史丽娜、刘近华的责任。家属还要求依法撤销对张孟杰的非法起诉,释放张孟杰回家。
法庭上,律师为张孟杰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使得公检法人员哑口无言,并且整个庭审一直是律师占主导,检察院公诉人更是慌慌张张,找不到自己要用的材料,最后说:就按你们说的吧,主审官说择日宣判。
这本是一场辩胜的官司,但受害人仍然被枉判。显然是法院无视宪法,无视法律,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法轮功修炼者按照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修炼法轮功,拥有法轮功资料,是完全合法的,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实施。相反,这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干涉法轮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剥夺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才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实施。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现政权所发起的反腐大潮其实是对行恶者的报应,如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周本顺、李东生、张越等,名义上是反腐下去的,实质上是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希望邢台的公检法官员,认清形势为自己的未来着想,为自己的子孙后代着想。
相关责任人电话:
邢台市桥东区法院
地址:桥东区东卫生街169号
邮编:054001
院长书记姚振忠:13932962738
副书记赵海民:17703390779、0319-3635061
副院长张亚林:17703390700、0319-635110
副院长范建敏:17703398860、0319-3635085
刑庭庭长李连义:17703390698
刑庭副庭长马军骁(女):17703390699(主管迫害张孟杰案件,桥东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都是她主管)
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
地址:桥东区泉南东大街766号
邮编:054001
电话:0319-3232818
检察长李现民:17603191567、0319-3232666
检察长要晓伟:13831938828
副检察长王德章:15603196599
副检察长常顺:15603191599
副检察长王根英:15603197366
袁秀峰:15603198088
副检察长杨玉金:15603195658
公诉科副科长刘近华:15603198082
邢台市桥东区公安分局
地址:桥东区泉南东大街
邮编:054001
电话:0319-3098041
局长李文亭:13363727999
政委李文红:18831986899、0319-5257201
副局长郭平:13393090655、0319-5257209
现国保大队长尚峰:13315915678
原国保大队长吴书起:13613291521
邢台市防范办
地址:邢台市新西街166号,邮编:054001,区号:0319
副主任李会生:0319-3699661、13931912996
副主任赵忠孜:13303193636
副主任赵辉:15930059666
调研员孙聚民:0319-3699151、13722931799
秘书科长王莺:0319-3699965、13315938668
邢台市中级法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791号
邮编:054000
书记、院长白峰:0319-2236001
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保利:0319-2236008、17703390008
副书记、副院长刘孟印:0319-2236006、17703390006、13931923297
副院长田浩:0319-2236003、13383198668、18803198668
纪检组长齐志海:0319-2236366、17703390007、13503193810
副院长南国江:0319-2236002、13393193999、15130999099
副院长田国英:0319-2238758、17703398008、13930978808
邢台市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337号
邮编:054000,电话区号:0319
书记、检察长邢伟
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凤鸣:0319-2231616、13363790396
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志军:0319-2234555、18631925555
副检察长曹振义:0319-2231611、15832930369
副检察长辛辉副检察长(分管公诉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0319-2238601、18931927770
副检察长左建水:0319-2236362、15932298899
副检察长苗永革:0319-2238602、1860319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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