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江苏淮安市盱眙县盱城镇五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永珍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女子监狱四监区。张永珍被判刑及后期上诉的事情经过,家属没有得到任何通知,也毫不知情,是亲戚找人打听才知道的。
二零一六年九月四日晚上,张永珍和她的丈夫叶宇红以及姐姐张佐业(六十六岁),在夜里十二点后,被盱眙县国保大队绑架、并抄家。国保人员劫走他们的打印机二个、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二部、光盘若干等私人财物。三人被非法关押在盱眙十里营派出所,姐姐张佐业于九月五日晚被放回家,但仍被监控。
九月五日晚,警察告知家人,张永珍、叶宇红夫妇被拘留,所谓理由是他们修炼法轮功。九月六日,盱眙国保大队警察叫张永珍、叶宇红夫妇的女儿去签署关于父母被刑拘的同意书,女儿拒绝。同日,叶宇红被劫持盱眙拘留所,张永珍被劫持到淮安拘留所。一个月后,叶玉红被保释。
二零一七年四月,盱眙县法院对张永珍非法开庭,张永珍向在场的公检法人员讲述关于法轮功的事实真相。在法庭上,张永珍承认自己所散发的数百份资料,但坚决否认自己有罪和×教的说法,并恳请在场所有的法官、检察官、邪警等认真看看收集的资料,劝导他们看清真相。
二零一七年九月,张永珍被非法判刑四年。张永珍上诉,被维持冤判。张永珍被非法拘留在淮安市看守所直至二零一八年一月,现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女子监狱四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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