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香在内蒙古遭一年冤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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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照顾怀孕女儿的王桂香女士2016年5月18日被绑架、非法判刑一年,在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看守所、乌拉特中旗看守所、拘留所、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她被施以酷刑,被直接勒索现金四千一百二十七元,被抢劫财物的经济损失价值至少六千四百元;给亲人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至少七万一千八百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买菜时遭绑架

王桂香女士,汉族,1964年12月15日出生。2016年5月18日在女儿家时,她出去买菜,途中进了一个文具店,用一元真相币买笔时,并给他(男老板三十岁左右)讲了法轮功真相,之后去超市购物,大约半个多小时她走出超市时发现有人跟踪。王桂香走过广场附近的菜店门口,就被一个便衣把挎包拽住,此人亮出公安局的工作证,要检查王桂香的包,王拒绝他们,他们三人同时动手,抢走了王桂香的挎包,把包里的东西全部倒在地上。发现有真相币、弘法资料,他们当即拍照并且将王桂香绑架到警车上,劫持到乌拉特中旗公安局。

非法审讯时,王桂香拒绝回答,他们便在王桂香的手机上查到了她女儿的电话号。两小时后他们直接拿着王桂香的钥匙去她女儿家直接抄家,劫走大法书十本左右、大法师父法像、手机、mp3、mp5、小播放器、优盘、年画等。

在公安局,警察四、五人强行掰王桂香的手按手印之后翻出在2014年的录像,上面王桂香和女儿贴粘贴的镜头。为此查封王桂香的女儿办公室,不许她上班,每天到公安局报到,企图把怀孕三个多月的女儿也送看守所。无奈之下她女婿的同事劝她把没搜走的几样弘法的东西送公安局,他们才放过她女儿,才允许她女儿上班。

女婿也受到株连迫害,女婿给丈母娘找人装了一个电脑系统,他们逼着他找到装系统的地方,把电脑店的老板也调查了一番。接着,再次非法审讯王桂香,问搜来的东西哪些是王桂香的,他们把王桂香亲家的旧手机和女婿的旧手机、女儿天天用的手机全部劫去,让王桂香说哪些是她的。之后又送回拘留所关押。

二、在看守所遭受酷刑迫害

王桂香被劫持在中旗拘留所五天,被勒索了720多元所谓费用(一块香皂、一个小毛巾、一个小牙刷、一管小牙膏)、四天的伙食费。在这还被迫检验是否有吸毒史、又强行按全手印。

五天后被劫持到杭锦后旗看守所,强迫穿号服、战队报数、背监规,王桂香拒不配合,副所长何秋山打了王桂香一个耳光,并说,比你再厉害的我都给他治服。

2016年8月下旬,王桂香仍然不配合背监规,女警杨艳春(音)刁难王桂香,只要是杨的班,就不许王桂香吃饭、喝水,还罚站。杨艳春(音)有一次还挑动仇恨搞株连给监视的犯人食物减半,延长站队报数的时间,说是受王桂香的牵连,让犯人骂王。她们是一天一宿算一班。到后来变本加厉一天一宿不让睡觉、罚站、不让吃饭、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王桂香干脆坐在床上不站了,杨就动手拳打脚踢、拽头发,又找一个诈骗犯(22岁左右)帮她打王桂香,这个犯人打了一次不再打了,杨就对这个犯人骂上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只要是杨的班,杨就连打带骂王桂香。

有三次王桂香被铐在厕所的铁窗棱上。最长一次铐了三十多个小时,不让吃、不让喝、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杨艳春打王桂香时每次都拽到没有监控的地方、洗澡间,后来又找一个女犯叫周雅琴(三十岁,本地五原人,诈骗犯,曾经在呼市女监迫害过大法弟子)她俩把王桂香的单裤拽下来,按倒在地掐王的大腿里,每人掐一侧,大腿里掐成黑紫色,掐完又拽回监室接着铐在厕所的窗棱上,铐了一天一宿,杨要下班了,王桂香要和她讲真相,刚说天安门自焚是假的,她便打了王桂香两个耳光,骂骂咧咧的走了。王桂香接着喊“法轮大法好”喊了几声,杨艳春象疯狗一样跑回来打了王的嘴一拳,王的嘴当时就出血了,接着拽着头发往下按撅王的腰,由于双手被铐在窗棱上,腰当时咔一声受伤了。接班的潘姓女警赶紧把手铐打开,王两手腕红肿出血。杨还不死心想继续打,把王拖至门口,一看王站不起来了,指使几个犯人把王抬到床上。三节腰椎骨被撅伤(在医院拍片确定)。因杨艳春经常让王饿着,到别的班王也吃不下饭了。杨还在王接见回来时搜身,故意侮辱王把上衣撩开裤子解开。

三、被非法判刑一年

2016年11月29日被送到呼市女子监狱迫害,每天被强制坐小板凳学习、看诽谤大法的录相,与同修说话被警察康健伟用纸卷打王桂香的脸。

一年后出狱回家,王桂香方知亲人所受到的迫害。女儿由于在怀孕期间被恐吓,造成身体不能正常工作,工资、奖金被停发,至少五万元左右。女婿为了营救王桂香,开车往返于千里之外数十次,用的油钱、高速公路费、车超速罚金共至少一万五千元,存钱和买衣物等至少四千元;王桂香去时穿的衣服和亲家买的衣服释放时都不让穿,回来时又都是新买的送去。买衣服至少花掉八百元。弟弟往返两千多公里去探视花掉了至少两千元费用;王桂香八旬的父母每天以泪洗面,晚上无法入睡。父亲的老花眼哭的更加花了;他们知道大法弟子被抓进去受酷刑的事情,怕她们善良的女儿被打死在里面。迫害给他们造成的精神损失是用价值无法衡量的。

古巴彦卓尔市乌拉特中旗国安还把王桂香的前夫、女儿、女婿,并把他们的身份证做了手脚。不久王桂香的前夫去外蒙办事,在办护照时被通知:你的前妻是炼法轮功的,你的出国护照办不了。

以上都是中共无法无天的法制给好人王桂香及家人造成的迫害。

相关信息:
内蒙古巴音卓尔市杭锦后旗看守所副所长何秋山
内蒙古巴音卓尔市杭锦后旗看守所女狱警杨艳春(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攻坚组成员康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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