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莫旗李久成、王代才被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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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内蒙古莫旗法轮功学员李久成、王代才被非法庭审。

李久成,男,五十五岁,汉族,内蒙古工业学校毕业。因为修炼法轮功,屡遭中共邪党迫害,七次被非法抓捕,两次被非法判刑,共八年半时间,迫害导致妻离子散。他离异后,回到内蒙莫旗母亲家中。李久成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无私为他,再遭中共邪党警察迫害,这次是他第八次被非法抓捕。

王代才,六十五岁,男,汉族。莫旗人民医院退休。

非法庭审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上午十点,李久成戴着手铐从莫旗看守所被警察押向法庭。莫旗法院法庭坐满了公检法人员、律师、李久成的家人、王代才的家人和朋友及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审判长:苏静(女)
公诉人:肖艳梅(女)、×××(男)

李久成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法轮功教人做好人,按照真、善、忍去做,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中共前头目江泽民发动的最邪恶的迫害。我们是被冤枉的。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信仰自由。炼法轮功没有错,更没有罪,请法官及公诉人对自己所做一切的负责,错案倒查问责。

警察在李久成的房间里搜查物品时,连李久成的生活费也抢夺,搜走两笔款,一个是七千多元,一个是六千多元,共一万三千多元。

律师问李久成:搜钱时你是否在场,李久成说:不在场,整个抄家过程中把我带到现场数分钟后就被警察带走了。

律师说: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第五十号令,解禁一九九九年禁止法轮功出版物的通知。拥有、印刷、出版、发行法轮功书籍完全合法!无论搜走多少台打印机等物品都是无罪的,法轮功学员做的事都是《宪法》允许的。在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持续了十八年,而在国外弘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

法庭上,公诉人拿不出任何法轮功学员违法的证据,辩护律师一一驳斥了强加的罪名,李久成仍然被带走继续非法关押。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绑架抄家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即中共“十九大”召开的前夕,莫旗公安局国保大队、“610”非法组织、刑警队、派出所、社区人员假借维稳之名,抓捕莫旗法轮功学员。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抓捕、关押、敲门骚扰、恐吓、照相等违法行动,犯下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抢劫罪及侵犯肖像权等严重扰民罪。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二点多钟开始一直到晚上六点多钟,内蒙莫旗公安局副局长鄂铁柱、刑警队队长李文生和×××、国保大队大队长谭景友、第一派出所所长于彦祥和副所长吴振、第二派出所警察、第三派出所警察、特警十余人、几名布西社区人员,相继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王代才、李久成、李久龙。王代才在家中被非法抓捕,李久成是在居住小区楼房附近被抓捕的,李久龙在居住小区车库被抓捕,敖荣华、卢惠常、康丽静等三名法轮功学员是在老年法轮功学员王立山、朱桂兰家学法时被抓捕。

当晚,警察对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审讯,于二十八日早上,将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其中李久成、王代才被劫持到内蒙阿荣旗看守所非法关押。李久龙、敖荣华、卢惠常、康丽静被关押在莫旗看守所。

警察对上述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抄家,抢走王代才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法轮大法经书约一百本、法像、两部手机等等私人财产;抢走李久成房间里十多台打印机、两台台式电脑、两台笔记本电脑、两台刻录机、EVD一台、塑封机一台、二台切卡机、大刀一个、一个小刀、大法经书一百本左右、护身符千余个、手机约七、八部、多个小音箱、多个内存卡、多个U盘、硬盘三个、人民币总共一万三千多元。警察用车搬了三天才将李久成房间里的东西搬完,之后门上又贴上封条;他们还搜查了李久成的两个妹妹的车库,李久成的弟弟——李久龙的车库也被翻了,车库里有李久成的几个旧卫星锅盖、一台451打印机。

警察搬东西时,当事人和他的弟弟已经被非法抓捕、关押,即不在现场,警察此时犯了偷盗罪。

这帮警察还抢走老年法轮功学员王立山家佛堂上的所有法像、三~四百余本大法经书、电子书、小音箱、手机一部、EVD一台及墙上所有的饰品。

敖荣华、卢惠常、康丽静被绑架后,第二天警察又去三位法轮功学员家里照了相,在康丽静家搜走十多本法轮大法经书。

八月十二日,敖荣华、卢惠常、康丽静、李久龙被放回;八月十三日,王代才被国保大队勒索五千元,从阿荣旗看守所“取保候审”回家,之后,王代才又被审问,再遭勒索,共几万元。

李久成被劫持到莫旗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看守所不许家属接见,不许给送东西,李久成至今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了。

李久成的母亲和弟媳于年前去莫旗国保大队要求无罪释放李久成,莫旗国保大队大队长谭景友在外地治病,李久成年近八十岁的母亲又去检察院找相关负责人,他们都拒绝接受真相资料,拒听真相。

李久成的母亲、弟弟、弟媳聘请了北京律师为李久成做无罪辩护。

劝善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中政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所以打印机无论拥有多少台都是合法的,宪法允许范围之内,法轮功学员告诉人们真相、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也是合法的。希望莫旗公检法司人员不再参与迫害,因为做恶的后果得你们自己承担!

参与迫害单位信息:
全国检察机关举报中心统一电话:12309
莫旗人民法院院长陆洪海
莫旗人民法院副院长:孟铁红、刘石、鄂银宝
莫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苏静(女):0470-4626983
莫旗检察院检察长林才:0470-4613689
莫旗检察院副检察长肖艳梅(女)
莫旗检察院副检察长鄂擎
莫旗政法委书记于再国(办公室):0470-4613717
莫旗公安局局长办公室:0470-4613876、4613571(总机:2088)、4626660、4626625
莫旗公安局长郭金生:18804708887
莫旗“610”办公室:0470-4622610、4626281、4626282
莫旗“610”主任汪仰泰:15694700210、15694701210
莫旗国保大队大队长谭景友:18504703835、13948606900,其妻赵晓静:13847043913
莫旗刑警队队长李文生:13904707186
莫旗监管大队(看守所)大队长李东:15904705511
莫旗监管大队副队长张海军:18504703852
莫旗政府办公室:0470-4613871、4626034
莫旗政法委办公室:0470-4613717
莫旗原“610”主任、公安局副局长张世斌:13848600007,宅电:4621889
原莫旗国保大队教导员李树华:13604742388
原莫旗国保大队大队长张柏明:13847092340
莫旗第一派出所所长于彦祥:13947012939
莫旗第二派出所所长苏小明:13848871009
莫旗公安局副局长鄂铁柱
莫旗第一派出所副所长吴振
莫旗第三派出所警察
莫旗第二派出所警察
莫旗特警
莫旗布西社区人员

莫旗人民法院
地址:莫力达瓦旗巴特罕大街九号,邮编:16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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