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秦皇岛七十岁的孙继芬彻夜未归,第二天家人从白塔岭派出所得知,孙继芬被非法拘留十天。白塔岭派出所警察捏造证据陷害好人。
三月十九日晚,孙继芬老人,为了让人们了解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在秦皇岛东北大学贴真相粘贴,被一妇女报告给门卫李鹏。于是,李鹏在什么也没看见的情况下,拦住孙继芬,并报了警。白塔岭派出所警察把孙继芬带到派出所。
白塔岭派出所当晚值班警察是中队长宋春雷、中队长张振先等。警察为了弄清孙继芬做了什么,又把报案的门卫李鹏叫来,问他看到了什么?李鹏说什么也没看到,就是别人说的。警察当时很生气,说,你没看到干什么,你报什么案?这么大岁数,弄派出所来干什么?由于孙继芬是很浓的山东口音,警察听不太懂,无法沟通。
然而,白塔岭派出所警察仍然把什么也没看见的李鹏作为“证人证言”,即所谓“证据”的一部份,同时还有几张真相粘贴和一串钥匙的照片,构陷孙继芬,约两个小时后,直接将孙继芬送拘留所。
第二天,孙继芬的大女儿找到白塔岭派出所,警察没能说清他们办案的来龙去脉,反而一直无理追问孙继芬的女儿叫什么名字?家在哪住?炼不炼法轮功?电话号码是多少?如果你不告诉,我们就不告诉你母亲的下落。当时负责此案的是三十多岁的田姓所长和五十多岁的王兆辉。
当警察从孙继芬的女儿那里骗到孙继芬的居住信息后,片警王宝军就给秦皇岛梅岭小区的居委会打电话,于是居委会的一男一女(女的姓杨,三十多岁,男的也约三十多岁),分别给房主打电话,恐吓威胁不许给法轮功学员租住。
孙继芬的女儿从拘留所回来,又直接去了白塔岭派出所,去要拘留单和孙继芬的钥匙,在派出所那里,警察听说孙继芬的女儿取拘留单,开始说给,上电脑查到了,又给中队长宋春雷打电话,又给张振先打电话,电话里也是先说给她吧,后来又说不给了,让周日他们上班时再去。
孙继芬的女儿在电脑上看到拘留单和行政处罚单,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的。处罚的依据是捏造的“证人证言”,还有所谓“证据”(一张照片:几个法轮功的粘贴和一串钥匙)。
孙继芬的女儿认为,秦皇岛白塔岭派出所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晚八点值班的警察滥用职权,违法办案,以及东北大学的门卫李鹏诬告陷害,孙继芬的女儿欲对他们的行为提起控告。
白塔岭派出所:0335-8051629、0335-8055036
指导员:133-1536-1919
田姓所长电话:187-3345-8110
王兆辉电话:131-3356-1962
梅岭小区居委会电话:0335-3556165
东北大学门卫李鹏:136-3333-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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