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本文是据明慧网报道及能收集到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对二零一七年佳木斯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作六个方面的综述,本次统计的地理范围,即佳木斯地区,是指:佳木斯市四个市辖区:郊区、东风区、前进区、向阳区;代管的三个县级市:富锦市、同江市、抚远市;三个县:桦川县、桦南县、汤原县,和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与红兴隆管理局的江川农场等九地。
2017年,佳木斯地区法轮功学员遭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的总人数至少382人:其中至少有35人在被迫害中离世;21人被非法关押在监狱;17人结束冤狱迫害回家;5人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11人已解除非法拘禁回家;至少有10位异地法轮功学员在本地遭迫害;至少283人遭骚扰迫害,骚扰人次至少是417人次。
目录:
一、被非法判刑 现仍被非法关押的案例
二、被非法判刑 现已结束冤狱回家的案例
三、被绑架 非法关押的案例
四、被骚扰的迫害案例
五、异地法轮功学员在本地被迫害的案例
六、在被迫害中离世的案例
七、结语
2017年,佳木斯地区法轮功学员遭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的总人数至少382人:其中男性114人,占30%;女性268人,占70%。
一、被非法判刑 现仍被非法关押的案例
截止到二零一七年末,黑龙江省佳木斯地区被非法判刑,现仍被非法关押的迫害案例有二十一人,其中的八人:李秀芹、宋丹、孙喜芹、李振金、张海霞、杨新秋、文英洲、孙兆海,是二零一七年以前的被非法判刑的;其中的十三人:张炳坤、蒋欣波、张宝才、万树青、杨晓刚、石孟昌、张瑞玲、陈静、王淑英、吴旭姝、文英、刘子平、王庄等,是二零一七年内新增的被非法判刑的案例。
迫害案例的二十一人中,男性九人,占百分之四十三;女性十二人,占百分之五十七。最高年龄是六十二岁,最低年龄是三十九岁,平均年龄是五十二岁。最高刑期十九年,最低刑期二年半。
二十一人被分别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泰来监狱、呼兰监狱、七台河监狱和甘肃省兰州监狱、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辽宁省女子监狱、辽宁省沈阳市康家山监狱等八个监狱,其中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为最多,是十人。可见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在黑龙江省的最大黑窝,被关押在其中的法轮功学员日夜备受煎熬。
案例1:汤原县张宝才与张炳坤夫妇实名举报江泽民,两年前遭绑架被非法判刑
汤原县张宝才、张炳坤夫妇因用实名举报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下午三点多,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公安局和西城派出所的六、七个警察闯进法轮功学员张宝才、张炳坤夫妻俩在位于汤原县汤原镇富强小区自家经营的佳宇电脑数码商行,实施绑架和非法抄家,在二张夫妻店里折腾到约五点四十左右,这些警察拉着从二张夫妻店抄出的许多私人物品,如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扫描仪、塑封机、U盘、电子书、手机和大法书籍、光盘、真相台历等。将张宝才、张炳坤夫妻绑架走,当晚将张宝才送到汤原县看守所,将张炳坤送往佳木斯市看守所。
张宝才、张炳坤夫妻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被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十二月十二日被汤原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汤原县法院对张宝才、张炳坤非法庭审,来自天津、山东的三位律师当庭为夫妇俩作了无罪辩护;九月二十九日,汤原县法院竟然无视法律、无视正义,对张宝才、张炳坤均非法诬判了五年徒刑,并对每人各处罚金五千元。随即,张宝才、张炳坤委托二审代理律师向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对张宝才、张炳坤二审案件再次非法开庭审理。到庭的两位律师是突破重重阻力,顶着压力来为张宝才和张炳坤作了无罪辩护,张宝才的另一位辩护律师被法院层层设阻无法到庭。非法庭审程序是在没有公平和公正的前提下强行推进的。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张宝才被送到位于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农场的佳木斯监狱集训队,后被移送到呼兰监狱,现在五监区被非法关押;张炳坤是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早五点被送往位于哈尔滨市的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案例2:佳木斯市吴旭姝一年前在七台河市遭绑架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下午五点多钟,吴旭姝在她工作单位附近七台河市山湖路41号黑天鹅家电门前被当地国保警察李建军、杨景波、范大龙、车承彬等绑架到桃西派出所,非法监禁五十一个小时。吴旭姝被非法拘禁在派出所连续两天两夜不让睡觉和休息,一直被铐锁在铁椅子里遭刑讯逼供,酷刑折磨导致她后背被打伤十厘米长的口子,左小腿的伤至今尚未痊愈,并且被迫害的一度出现心衰、肾衰、心脏偷停、视力下降、视物模糊不清,头发掉落大半,腹痛吃啥吐啥。五月九日晚九点左右,吴旭姝被送到七台河市看守所。七台河市公安局610办公室主任、国保支队政委毕树庆企图重点迫害吴旭姝女士。
吴旭姝被非法关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遭毒打、野蛮灌食,一度被折磨的出现心脏病和胃病的症状,吃啥吐啥,数次半夜三更被看守所拉出去抢救。看守所一直不许家人会见。家属给吴旭姝聘请了卢廷阁和陈建刚两位维权律师,看守所不让会见,律师据理力争 依法得以会见。不久构陷吴旭姝的卷宗被移送到桃山区检察院,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于八月二十三日卷宗又被送到检察院,检察官李大宇给吴旭姝的代理律师打电话称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前准备起诉,七台河市桃山区检察院公诉科高馨艳具体负责此案。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和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两次对吴旭姝女士非法开庭。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吴旭姝在看守所接到判决书,被非法冤判三年六个月,并判处罚金三千元。
吴旭姝女士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向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邮寄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要求追查其刑事罪责,依法严惩。详见明慧网《历经魔难十六载 矢志不渝莲花开》、《遭酷刑、精神病院摧残 公务员控告元凶江泽民》等报道中关于吴旭姝女士遭迫害的事实。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三日,吴旭姝女士被转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被非法关押在十一监区(严管监区)。
案例3:佳木斯市陈静一年前遭绑架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二点多,陈静在家宅小区内被蹲坑多日的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参与“10.28专案组”的省公安厅国保处的杨波,市公安局李忠义、王玉君、梁华伟,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张伟明和警察吴斌、李强、于海洋等人,还有友谊路派出所、长虹派出所都参与了这次绑架。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四点多,陈静被强行押入佳木斯拘留所。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陈静被非法批捕。公安恶警构陷陈静女士的卷宗,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移送到佳木斯市郊区检察院。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被移送到佳木斯市郊区法院。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九点三十分左右,佳木斯市郊区法院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内,非法庭审陈静女士,辩护人黄汉中律师和蔺其磊律师到庭。十二月十九日上午九时,佳木斯郊区法院再次在看守所非法庭审陈静,北京律师黄汉中和蔺其磊到庭为陈静女士进行了无罪辩护。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接到佳木斯市郊区法院的判决书,陈静被非法判刑五年,罚金一万元,刑期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陈静决定上诉。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在没有通知律师的情况下,佳木斯市中级法院二审合议庭周辰(庭长)直接到看守所给陈静送达不开庭的裁定书,裁定维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陈静被转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被非法关押在九监区(严管区)。
案例4:佳木斯市王淑英一年前遭绑架被非法判刑
王淑英因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等部门邮寄实名刑事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并亲到哈尔滨向黑龙江省人大、省检察院等相关部门送交联名举报江泽民及实名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诉状,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被绑架、抄家,构陷,被非法判刑三年,现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晚八点左右,在家中被佳木斯市西林派出所邵昆海(副所长)、田新民(片警)和两个特警绑架,家被抄。四月九日,王淑英被关押到佳木斯市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四月二十四日以后,王淑英由行政拘留被转为刑事拘留,转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六月二十四日,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向阳区检察院对她进行非法批捕,企图对她实施判刑迫害。办案单位是西林派出所、向阳公安分局。
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在佳木斯看守所第四次非法庭审王淑英女士。王淑英的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强制带离逼出法庭,律师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中共当局为了尽快结束此案,“王淑英案”一审两位辩护律师均以“违反法庭纪律”为名,被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取消了辩护资格,也没让王淑英另行聘请律师,而是强行将一审非法庭审程序全部推完。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以所谓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对王淑英非法判刑三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本人不服判决,上诉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王淑英被转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被非法关押在十一监区(严管监区)。
案例5:建三江蒋欣波两年前遭绑架被非法判刑
蒋欣波,女,四十七岁,一九七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出生,前进农场中学教师,家住佳木斯市同江(县市)前进农垦社区,是被“建三江黑监狱——青龙山洗脑班”迫害过的人。蒋欣波是以作为“建三江黑监狱——青龙山洗脑班”被迫害人的身份,参与“10.28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青龙山洗脑班案”的法轮功学员之一。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曾在此被酷刑折磨、精神摧残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建三江案”当事人亲友,到黑龙江省检、省高法、省人大、省农垦中院等部门继续投诉控告,并就“江泽民推行迫害政策,黑龙江农垦黑监狱非法拘禁、酷刑折磨百余人,几十人因关注遭绑架,五人被非法判刑”等罪行,递交举报恶首江泽民的诉状。这一合理合法的举措引起中共政法系和黑龙江当局的极度恐慌,随后绑架了十多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蒋欣波在家中被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建三江农垦法院对蒋欣波非法庭审。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上午十时,建三江农垦法院受中共610的操控,非法判蒋欣波三年,勒索罚金三万。蒋欣波在两次非法庭审中,均拒绝签字。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蒋欣波被移送到位于哈尔滨市的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在被非法关押在九监区(严管区)。
案例6:桦川县法轮功学员刘子平遭绑架被非法判刑
刘子平,男,现年五十一岁,一九六七年四月十二日出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农民,现家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横头山镇解放村,因到附近其它村屯散发真相资料遭当地警察劫持、构陷。桦南县法院对刘子平非法判刑四年,上诉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被无理驳回,仍维持一审非法判决。期间刘子平妻子高庆华因营救丈夫征集乡亲签名上网曝光而被绑架,非法拘禁十天。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刘子平被劫持到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集训队。
刘子平是佳木斯市桦川县横头山镇解放村农民,一九九七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乡亲们有困难求助时他都能热情相助,成了本地公认的好人。刘子平为人善良,又乐于助人,这次他被绑架迫害,很多亲戚朋友都很关注他,同情他,仅三天就有五百多名乡邻签名按红手印,要求公安局释放好人刘子平。乡亲们真心在关心刘子平,盼望他早日平安回家。
更多信息详见附录一。
二、被非法判刑 现已结束冤狱回家的案例
二零一七年内,黑龙江省佳木斯地区被非法判刑,现已结束冤狱回家的迫害案例有十七人,其中十六人:李俊英、姜红、李艳荣、袁玉龙、高玉敏、郑迎春、杨运涛、王志芹、张凤华、程淑杰、魏春荣、崔会芳、解威、马晓华、黄敏、石孟文等是二零一七年以前被非法判刑的迫害案例;其中一人,孙艳环,是二零一七年内新增的被判缓回家的案例。
案例1:佳木斯市崔会芳冤狱期满出狱回家
崔会芳,女,现年五十二岁,一九六六年四月十四日出生,家住佳木斯市向阳区。二零一五年一月退休,此前是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制度解体后,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家住佳木斯市前进区。
崔会芳在佳木斯市劳教所工作期间,曾经亲眼目睹和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因迫害而接触法轮功,了解真相后开始诚意阅读法轮功书籍,并受益于法轮功。崔女士不仅目睹也亲身体验了法轮功的超常、神奇与美好,自己也走上了返本归真的修炼之路,成为了真正的法轮功学员。崔会芳曾因到建三江前进农场现场声援“建三江案”非法庭审,后遭国安特务的监听、国保警察的监控。以“持有国家机密文件”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至今。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崔会芳在家中被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及前进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非法庭审崔会芳。十一月三十日,崔会芳被一审以所谓的“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刑二年。二零一六年四月末,崔会芳女士被移送到位于哈尔滨市的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一日,崔会芳两年冤狱期满出狱,回到家中。
案例2:佳木斯市黄敏历经陷狱十四载终得保外出狱回家
黄敏坚定修炼法轮功,被迫流离失所,因利用电视插播的形式传播法轮功真相,遭绑架迫害,后被非法判刑二十年,在被非法关押山东省第一监狱期间,身体因长期遭受迫害以致出现极度危险状况,脑出血,全身出现浓度血症感染,处于昏迷病危状态,曾几度在山东省警官医院抢救多日。
黄敏,男, 现年七十四岁,一九四四年五月出生,大学文化,原佳木斯大学信息电子技术学院教师。一九九五年五月修炼法轮大法后,黄敏一身的病都好了,使他又重回告别八年的讲台,他见人就说大法师父给了他第二次生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发生后,黄敏因坚持自己的信仰,为法轮功鸣冤,被佳木斯大学非法开除公职。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流离失所在外的黄敏因利用电视插播的形式传播法轮功真相,被绑架,第二天被非法关到山东威海看守所。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五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法院审判长张晓阳和周大凯不通知家属,不经公开审理,秘密枉判二十年。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黄敏昏迷病危情况危急,再次被送进了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抢救。黄敏的老伴和儿女心急如焚,又连夜奔赴山东。即使这样当局也不让黄敏的老伴见黄敏,只让他的儿女见。山东省监狱一直没让黄敏的妻子见到黄敏,阻挡的借口是她也修炼法轮功。黄敏的家人急向山东省监狱提出要求给黄敏保外就医。
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多日的努力,几经周折,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黄敏由其家人接返回佳木斯市,现黄敏家人在佳木斯市郊区租房住帮他医治调养。
案例3:佳木斯市孙艳环二审被判缓出狱回家
取保候审的孙艳环女士再遭绑架,一审非法庭审被诬判三年,二审没开庭审理,被诬判三年缓刑五年。孙艳环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八点,孙艳环被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警察曲泽斌找去“约谈”,被非法扣留。佳木斯市公安局邪教支队、“10.28专案组”主要责任人李忠义下令,把孙艳环再次送到看守所关押,说是因她“表现不好”。次日,佳木斯市建国路派出所警察曲泽斌、朱文斌等三人在佳木斯市看守所提审孙艳环时扬言:如孙艳环不放弃无罪、诉江和停止迫害程序这三大主张、不认罪,可能要重判。办案单位:建国路派出所、东风公安分局;
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对孙艳环两次非法开庭,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在佳木斯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近一年的孙艳环,收到法院送达的前一天作出的非法判刑三年的判决书。孙艳环当即要求上诉。
再次被非法拘禁一年多的时间里,孙艳环女士精神上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压力,身体局部经常出现疼痛难忍的状况,无法入眠,消瘦的很是明显,十分堪忧。看守所并未将检查身体的结果告诉其本人。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作出了二审刑事判决,判三缓五。
回家的孙艳环女士身体疼痛加剧,根本无法修养,为确定身体因迫害所致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她亲到医院做了检查,医生告知检查出来的结果是癌症晚期,急需入院治疗。既是癌症晚期,住院治疗意义也不大。孙艳环是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住的院,十二月十二日就出院,放弃治疗,回家静心调理。
三、被绑架 非法关押的案例
(一)被绑架或面临非法庭审的案例
二零一七年内,被绑架或面临非法庭审的迫害案例有五人,其中的郭玉珠是被黑龙江省公安厅“10.28专案组”列为重点迫害的对像,被绑架“取保候审”后,再次遭警察绑架;李连荣属异地非法关押;李绍志是在外地被绑架的;施凤兰和宋玉芝二人是外地警察到其家绑架走的。
案例1、桦川县施凤兰在家被依兰县警察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四点半,黑龙江省桦川县法轮功学员施凤兰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没给开门,过了能有十几分钟就听电钻钻门锁,门被钻开了,陆续进来大概七、八个人。有两个是依兰县公安局的,其中一人叫郝正飞(依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指导员),还有一个自称是黑龙江省公安厅的,剩下的是桦川县公安局国保警察董洪生和桦川县城南派出所警察许长和、特警张振海等人。他们拿了好几个执法仪,其中一个依兰的警察问施凤兰前些天是不是去依兰随礼聚会啦,之后就把屋里明面的大法书和师父法像等整理一起照相。五点多把施凤兰带走了,走的时候说把人拉到依兰去。当天晚上施凤兰就被送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桦川县法轮功学员施凤兰、依兰县法轮功学员庞淑贤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七年九月被非法批捕,或面临非法庭审。
案例2、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郭玉珠流离失所再被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流离失所的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郭玉珠,在住处意外再遭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可能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以来,黑龙江省公安厅“10.28专案组”指使地方“610”国保警察,在佳木斯市、建三江、前进农场等地同时行恶犯罪,骚扰、绑架参与“10.28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青龙山洗脑班案”的及相关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晚十点多,郭玉珠到陈静家时被留守蹲坑的警察绑架。蹲坑的是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吴斌,李强。
迫害者“10.28专案组”省厅杨波、市公安局李忠义,说郭玉珠参与“10.28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材料打印。郭玉珠被非法关押三个来月后被以“取保候审”形式离开佳木斯市看守所回家,可能面临被非法庭审。办案单位是长虹派出所、郊区公安分局。
二零一六年四月份郭玉珠回家以来,其家人经常遭到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警察的电话骚扰施压,曾以需要所谓“结案”为由,屡次要找郭玉珠,郭玉珠被迫流离失所。
案例3、佳木斯市宋玉芝在家被依兰县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依兰县公安局警察到佳木斯市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宋玉芝。宋玉芝被绑架到依兰县公安局,后非法关押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至今。
宋玉芝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修炼以前,她体弱多病,三天两头卧床不起,到处医治不见好转。全部家务都由丈夫来做。而且性格特别暴躁,经常与人吵架,不管什么身份的人都不怕,所以很多人怕她。修炼大法后,多年的疾病不见了,性格变好了,处处都按大法的要求去做,按真善忍的理念做好人,善待他人,亲戚和朋友都说她变化太大了,这大法太好了。
案例4、佳木斯市李绍志在哈尔滨市被长春市警察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晚六点半左右,李绍志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租住的楼房前,被两名来自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派出所的便衣警察绑架,随后他们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到李绍志租住的房屋非法抄家。李绍志当晚直接被绑架到长春市民康路派出所,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李绍志的胞妹接到长春地区一个男士的电话(15568892770),被告知李绍志已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长春市南关区公安分局已经把构陷李绍志的案卷送交到了南关区检察院。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李绍志面临被非法庭审。
一九九八年八月,李绍志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氏集团公开疯狂打压迫害法轮功,李绍志和另三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李绍志及其他共十一名法轮功学员不堪忍受劳教所的虐待,逃离劳教所,从此被迫流离失所。
案例5、建三江法轮功学员李连荣被绑架、非法关押
法轮功学员李连荣,女,现年六十五岁,一九五三年出生,家住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红卫农场。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李连荣女士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林某人恶意举报。建三江红卫农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李连荣女士,并非法抄了她的家,包里的真相资料及家中的大法书籍被抢走。现在构陷李连荣材料已送到建三江检察院,李连荣的家人也已为她聘请了律师。李连荣现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二)2017年内佳木斯地区被绑架 解除非法拘禁回家的案例
二零一七年内佳木斯地区被绑架、抄家、非法关押,现已解除非法拘禁回家的迫害案例有十一人,这十一人中的齐敬浦是被黑龙江省公安厅“10·28专案组”指使地方“610”国保警察骚扰、监控,跟踪绑架的。
案例1: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齐敬浦被绑架、劫持两天多 脑出血手术后仍在医院
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齐敬浦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被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禁期间突现脑出血状况,紧急送到医院实施开颅手术抢救。齐敬浦曾一度生命垂危,呈深度昏迷,无自主呼吸,又施行了气管切开术,靠呼吸机维持呼吸。虽然脱离危险,但是长期无意识在医学上推断说,即使保住了生命,也可能是植物人,此阶段是需要做康复治疗的。齐敬浦在ICU重症监护室留观期间,重症监护室门口有警察多日把守着,尾随跟踪前来探视齐敬浦的法轮功学员。
齐敬浦,女,现年六十八岁,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一日出生,原为佳木斯市电业局退休职工,家住佳木斯市东风区。一九九六年,齐敬浦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于法轮大法的她,严格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指导自己的言行,修炼后,她身体健康,家庭和睦。
齐敬浦曾经作为没有直系亲属的“建三江案”当事人王燕欣的授权委托人之一,代其去各相关部门交涉、投诉控告,并在“建三江案”非法开庭时到庭旁听,由此被所谓的“10.28专案组”列为重点迫害对像之一,为了免遭迫害,她一度被迫流离在外。为了追查到齐敬浦的下落,“10.28专案组”曾指使警察骚扰、盘问齐敬浦的家属和朋友,监听亲友电话,在住处附近蹲坑等。
四、被骚扰的迫害案例
二零一七年,中共邪党“六一零”、公安部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对法轮功学员搞违法的所谓“敲门行动”,各地相关部门基层人员按照事先掌握的名单,主要是二零一五年诉江名单,假借“中共十九大”“维稳”等的名义,上门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
佳木斯地区各地“六一零”、公安警察、街道及单位人员对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骚扰,搞所谓的“回访”、“调查”、签名、拍照、录像等,借口“为十月份的中共十九大顺利召开铺路”。由于各种原因所限,仅以能收集到的骚扰迫害案例作如下统计分析:被骚扰总人数至少283人, 男性79人,占总数的28%;女性204人,占总数的72%;被骚扰总人次数至少417人次,上门骚扰342人次,占总数的82%;电话骚扰75人次,占总数的18%。不包括被骚扰后离世的信息,多次被骚扰的只记3次。
五、异地法轮功学员在本地被迫害的案例
(一)异地法轮功学员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迫害案例有四人。
(二)异地法轮功学员在佳木斯监狱被非法关押的迫害案例有五人。
(三)异地法轮功学员在本地被骚扰抄家的迫害案例有一人。
六、在被迫害中离世的案例
二零一七年内,能够核实到的佳木斯地区有35位法轮功学员在被迫害中含冤离世,其中:男性15人,占43%;女性20人,占57%。最高年龄89岁,最低年龄54岁,平均年龄71岁。这些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但由于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长期高压迫害,失去了正常的修炼环境,身体和精神都承受了难以想象的压力冲击,身心健康状况出现了不正常状态,在红色高压迫害的恐怖形势中,历经魔难相继含冤离世。
案例1、佳木斯市残疾女士邹彩荣含冤离世
邹彩荣于一九九五年八月五日开始修炼法轮功。此前患有小儿麻痹,不能独立行走,靠拄双拐,出门得坐手摇轮椅,生活非常艰难;还患有心脏病、神经衰弱、妇科病。炼法轮功后,邹彩荣扔掉双拐,告别手摇车,能骑自行车,各种病症不治而愈。邹彩荣能自己独立行走,精神焕发,对生活充满信心。亲朋好友、左邻右舍见证修炼法轮功的神奇,纷纷传颂法轮大法好。邹彩荣的家母吕孝兰,邹彩荣的丈夫朱飞和小儿子也先后开始修炼法轮功。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氏流氓政治集团对法轮功开始发动残酷镇压以后,邹彩荣家经常遭到骚扰、抄家,邹彩荣本人多次遭到绑架迫害,被送劳教所洗脑班迫害一百一十一天,被非法判刑两年。
邹彩荣冤狱被非法关押期间,七十七岁的家母吕孝兰在无助中被送进养老院,在备受多年打击、担忧思念女儿中,于二零零三年七月含冤离世;因修炼法轮功而恢复正常视力的丈夫朱飞,又因多年的被迫害致使双眼弱视近似于盲人,领着十来岁孩子,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十几年的迫害致使邹彩荣一家生活非常艰难困苦。
二零一五年六月,邹彩荣女士向现中国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江泽民的法律及刑事责任;责令被告对因其行为而受到各种处罚的公民公开道歉。
由于长期的被迫害,没有了正常的修炼环境,加之家里生活的艰难,邹彩荣女士的身体渐渐的出现了不正常状态,表象为脑梗症状,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含冤离世,终年五十五岁。
案例2、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季颖平在被迫害中离世
法轮功被迫害的十八年多来,季颖平女士身心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压力与摧残,她以顽强的意志力抵抗着中共的迫害,但没能走到除尽邪恶,天下承平的那一天。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早大约七点钟,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季颖平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一岁。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季颖平曾三次遭绑架、抄家、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迫害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其家人被勒索钱财,亦同样承受着精神上的巨大压力。
二零一五年六月,季颖平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提出针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要求法办江泽民。
二零一七年八月份中共十九大前,西林派出所一梁姓片警和另一个警察,到季颖瓶家里骚扰,看季颖平严重病态,没说什么就走了。
案例3、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七星农场张守芬在被迫害中离世
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张守芬曾患有的胆、胃病都好了,腿曾摔断过,留下的不适症状也完全消失了,精神状态也随之改变了,为人处事更显得宽容、善良,成为了学校师生有口皆碑的公认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发生后,张守芬曾进京为法轮功上访,四次遭绑架,三次被送洗脑班,一次被劳教迫害。张守芬的工作先是由学校办公室干事被贬转到学校后勤,后被开除工作。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下午四点多,法轮功学员张守芬在建三江火车站讲真相,被建三江七星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七星农场洗脑班,到第二十六天时突然出现精神失常状态。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晚上,洗脑班通知家人去接张守芬。回来后同修帮她发正念,一起大量学法,两年后张守芬的精神状态有了很大程度的恢复。
据张守芬回忆说,当时被绑架到拘留所(洗脑班)非法关押期间不配合警察的非法提审和转化,心态坦然坚定,心里很静,不知为什么在被关押第二十六天时,精神突然无法控制,精神极端恐惧,幻象频出,被一种无明生命控制不能自制。郭玉忠(七星农场公安局教导员)和李旭东(七星公安局国保警察)是迫害张守芬的主要责任人。张守芬突然出现的症状疑似被偷偷施药导致精神失常,类似这样被迫害的案例很多。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张守芬根据同年五月国家发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司法新政,把自己被迫害的事实写出诉状向最高检、最高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自从被迫害精神出现问题以后,张守芬的身体健康始终不好,身体很瘦,精神仍被严重干扰,直到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突然离世,终年六十四岁。
七、结语
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开始,法轮大法,这个古老的佛家修炼大法,首次向全社会公开传出,因为祛病健身、提升道德境界的奇效,很快口耳相传,短短七年内,真、善、忍深入亿万人心。随后,即便经历中共十八年迫害的劫难,作为大法弟子,依然义无反顾的走在修炼的路上;还有许多有缘人在一九九九年之后,排除迷障,也相继开始了大法修炼。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全面公开对法轮大法和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迫害。中共违法违宪,以所谓“名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的灭绝政策,进行了长达十八年、至今还在继续的抹黑和迫害,却无法阻挡法轮大法在世界洪传,更改变不了法轮大法修炼者真修向善的心。随着大法弟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持之以恒的讲真相,不仅在中国大陆,世界各国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法轮大法的美好。
宇宙更新、败物灭尽的历史大淘汰已拉开序幕,人类历史的下一步即将很快到来。历经大劫后,能够留下来的人们会无限感恩创世主的洪大慈悲,被清理的生命将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可贵的有缘世人啊,请一定珍惜正法中法轮大法赐予生命做出选择的宝贵机缘。也请珍惜大法徒传给你们的真相,那是生命获得拯救的唯一希望。
希望更多生命明白迫害真相,明白“法轮大法好”,这是事关所有人现在和将来能否得到救度的重大选择。
综观二零一七年发生在佳木斯地区上述经不完全统计的案例,我们真的为那些还被谎言毒害、为江泽民犯罪集团卖命仍在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警察和官员们的未来担忧。你我共同生活在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亲不亲家乡人。无论曾否相识,均无任何个人恩怨,更何况法轮大法所倡导的具有普世价值的 “真、善、忍”理念要求修炼者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与依法维护公平与正义、惩恶扬善的公检法司人员的职责并无相悖。如果当初江泽民不是出于一己之私的妒嫉,利用中共发动起这场对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迫害,铺天盖地的谎言洗脑毒害了你们,或许你们中很多人早已走入大法修炼,也成为大法的亲身受益者了。
如果说在中共江泽民集团发起这场迫害之初,你们是在无知中被胁迫利用着充当了迫害的急先锋、刽子手,我们还能理解。可这些年来,你们与我们法轮功学员的接触是比较多的,我们是什么样的人,你们也是最清楚的,特别是你们有条件翻墙登陆明慧网、大纪元、新唐人等国外网站,对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学员是最善良的好人等各类真相应该早已心知肚明。
当中共为抹黑法轮功而炮制出的所谓“1400例”、“4.25围攻中南海”、“傅怡彬杀人案”、“天安门自焚”伪案等造假宣传被揭开后,就应该知道你们更是受害者。谎言不仅毒害了你们,还将你们拉上了犯罪的贼船。让你们与好人对立,站在神佛的对立面,从而犯下滔天大罪。因为曾经出自你们之手的一个错误决定,就能使一个好人、佛法修炼者负屈含冤甚至锒铛入狱。殊不知,在你们帮助江氏集团陷害好人的同时,你们也在为自己铺就了地狱之路。
请赶快清醒吧!留给你们做最后的选择的机会已经不多了。请与法轮功修炼者一道抵制这场将人类逐渐推向毁灭的“这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对好人的最大迫害。声明“三退”;做出永不再参与迫害,善待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的郑重声明;并像那些早已明白真相的公检法司人员一样,留意收集江氏集团血债帮们的犯罪证据,为自己和家人赎回未来。
这场迫害之所以还在维系,是因为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血债帮们惶恐于自己犯下的罪行会被清算,才极尽所能的督导迫害。也是因为神佛留给你们清醒、得救的机会。血债帮们非常清楚,结束迫害之日,就是历史大审判开始之时。天意不可违,善恶有报的天理是永恒的。
请尽己所能的善待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其实这也是在保护您和自己的家人。做堂堂正正有良知的人,灾难远离您,平安伴随您。这是心灵的救赎。宇宙的历史会记载着今天每一个生命的善恶表现;大法弟子和他的家人永远会感恩那些雪中送炭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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