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孙敏本是优秀教师,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曾遭到绑架、洗脑、劳教、判刑等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七年,遭受了种种非人折磨,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年仅五十岁。
孙敏 |
孙敏的父亲已经八十多岁了,自二零零二年孙敏被迫流离失所后,十多年来孙敏的家人没过过一天安生的日子,整日为孙敏提心吊胆。因长期思念女儿,老人整日闷闷不乐、唉声叹气,如今女儿在辽宁女子监狱中被迫害致死后老人更加悲痛。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还女儿清白,老人决定无论时日长短一定将女儿的死因查的水落石出。家属已经聘请律师将向有关部门控告辽宁女子监狱草菅人命。
孙敏, 一九六八年八月二十二日出生,大学毕业,曾经在鞍山市第七中学任教,是一名德才兼备的优秀中学教师,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拥有哲学学士学位及省级的科研项目、国家级科研论文。从一九九一年到二零零零年,她的科研项目、论文、教案、课件等获得一等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十多项殊荣,是一名难得的教育界人才。
孙敏获得的各种奖项、证书 |
全国最高法院在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流离失所在外的孙敏老师行使了自己公民的合法权利,一纸诉状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告上最高检和最高法,她在诉状中写出了自己被迫害的真实遭遇。孙敏老师说: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江泽民提出刑事诉讼。
孙敏老师控告说:“鉴于江泽民是这一切罪恶的始作俑者,控告人只依法追究江泽民本人的刑事责任和精神、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对其他迫害我的有关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本控告人暂不起诉,但保留追诉权利。”
她还在诉状中以一个修炼人的慈悲善念对于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们提出忠告: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聪明人选择顺天意而行,聪明人谁还不赶快离开危墙、将功赎罪!江泽民用内部讲话、书信代法,对上亿好人进行史无前例的迫害,是在公然的迫害宪法和国际公约。现在谁还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的镇压命令,谁将来就会站在被告席上。
以下是孙敏老师五次遭遇迫害的详情。
说公道话被非法劳教、残忍折磨
二零零零年,孙敏及几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回来后九月二十二日突然在学校被警察绑架,被关进鞍山市看守所七天之后放回家中。十月十日在学校又被鞍山市铁东区东长甸派出所的警察抓走,送到鞍山市教养院,之后不长时间被转送到了臭名昭著的马三家教养院迫害了一年半的时间(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期满回家),在这里孙敏老师经历了非人的折磨,她曾经在一封信中记录了她在马三家教养院中的血泪史:
从未料想自己的人生中会有在劳教所的一段时光,那饱含屈辱、沾满血泪的日子如噩梦般萦绕在心头。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九日,我被送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在遵守劳教所一切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仅仅是由于保留自己的思想认识问题,多次被大队长当众辱骂。从到所的第一天起,就被减少睡眠时间强制做转化洗脑。从晚上十一点、十二点延长到后半夜二点、三点,并伴之以体罚。如:蹲着,时间由晚上延长到白天,撅着,当我累倒时,就将我抬起来往地上摔。到队长办公室,双臂平举,马步站桩,站不住时转化了的学员就用指甲掐我神经敏感部位,还有队长的电棍和语言威胁,这样过了四十天。
当这一切都没有起到转化作用后,队长在十一月三十日将我送入四防的屋子里,不分昼夜地对我采取各种姿势的体罚,中间没有休息,更不许睡觉。如果姿势不合标准就用针扎我,用柳条棍抽打双手,本来是一双纤细的手肿成了“熊掌”。当我体力实在支持不住时,就把我手绑到背后,头、脚按到一起,身体压平。为防止我痛苦而喊出声,将我嘴堵上,用军大衣将我头蒙住。还将我的头狠命地往墙上撞,头上鼓起了一个个包和粗棱子,墙上溅落粉红色的糊状物。我感到颅骨出现了裂缝,天旋地转倒在地上,全身抖动。还多次用棍子劈头盖脸地打我。
最严重的一次,感觉右眼睛被打瞎了,后脑勺一厘米大小的地方被棍子隆节处砸碎,左侧胳膊和腿不能用力触碰。还有一次将我的衣服扒下抽打我,后半身都变成青紫色,肿得邦邦硬。这时已全身伤痛的我仍不让睡觉,被继续体罚。
一天半夜当我虚脱后,被扔到厕所装脏手纸的塑料筐内,后用冷水浇醒,全身湿透的衣服是在十二月份的走廊里靠体温弄干的。(每次都是趁厕所没人的时候让我去)一天夜里在别人看管下,去厕所时撞见了同室的一个法轮功学员。她看见我半边青黑色肿得与鼻子相平且扭歪了的脸和同样青黑色肿封喉的眼睛,吓得她回去犯了精神病:把所有的衣服都往身上穿,问:什么时候批斗我?喊着:不要打我,折腾了一个多月才恢复正常。我常被斥责警告不准将自己的脸被别人看见,最后队长在我的手、脚、脖子和嘴施展了一通电棍之后,说放弃对我的转化工作。命令我每天都面对墙壁坐着,并允许半夜之后在走廊里坐着睡觉了,当我的面目恢复的不怎么可怕时,我带着一只熊猫般的眼睛和满身的伤痕被送回室内,这时我已辨认不出自己的毛巾与牙具!回屋后继续面壁坐着,不许回头,从早上五点至晚上十点,除上三次厕所外不许动一动,晚上也不许我洗漱。每天陪伴我的只有尖刻的讥笑、嘲讽和责骂。
直到过年前,令人窒息的高压氛围有了松动:虽然还面壁坐着,不许说话,但上厕所可按正常规定的时间去了晚上也允许洗漱了,只是睡眠时间比别人少两个小时。我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只是伤情还在恢复之中,麻木的脚趾是在回屋一个月后逐渐有了属于我的真实感觉,在左侧头部的两处仍是在2月中旬之后(这时已长达两个半月)才敢接触枕头。(节选)
被迫流离失所
孙敏老师在非法劳教关押期间工资待遇一切停发,受到了严重的经济迫害。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孙敏老师从马三家教养院回到家中。到学校上班几天后,在家中接到了学校老师的电话,让她第二天到市里办的洗脑班去报到,这次洗脑班是鞍山市610非法组织对法轮功学员新一轮的迫害。
为了躲避中共的洗脑迫害,孙敏老师无奈之下离开了自己的亲人、热爱的工作和喜欢的学生们,开始了长达十五年流离失所的流浪生活。
孙敏老师在辽阳流离失所期间被当地警察绑架,后被非法羁押在辽阳市看守所,孙敏老师绝食抗议,半个月后正念走出辽阳看守所。
第四次被绑架、又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下午,孙敏老师在辽阳地区被辽阳市警察绑架,再一次被关押在辽阳市看守所内。在辽阳看守所关押期间,孙敏老师不畏强权暴力迫害,依然坚守着自己的信仰,绝食抗议,多次受到上地环、摧残性灌食、注射不明药物等酷刑折磨。孙敏老师被注射不明药物之后,胃肠难受、眼睛视物变色、不清、昏昏欲睡,仅两个月再见到熟人居然叫不上名字!
因长时间被非人折磨,加上绝食,孙敏老师身体十分虚弱,生命垂危,辽阳市白塔区公安分局不得已在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以孙敏患有重大疾病为由通知其家人取保候审。孙敏老师没敢回到鞍山家中,怕遭受中共的残酷迫害,只好继续流离失所在外。
第五次被绑架折磨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在辽宁省610 非法组织统一的操控之下,辽宁省各市、县仅六月二十八日一天之内被绑架的就有百余人之多,孙敏老师也在其中之一。
六月二十八日,孙敏在鞍山市铁东区35中学附近的出租房下楼时,被蹲坑监控的鞍山市立山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抄家时两万元现金被警察抢走。后被劫持到鞍山市立山区灵山派出所。当晚十点左右,灵山派出所的警察又把孙敏劫持到立山区灵山北铸的房子里拍照、抄家,并抄走了存放在房子里的四万元现金,共计六万的现金被警察掠走,同时被抄走的还有大量的制作真相的打印机、电脑、显示器、空光盘、打印头、墨盒等物品。
孙敏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到了非人的折磨。孙敏前后绝食大概两个月左右,看守所警察采取了对她野蛮灌食,有时每天要灌五大盒子流食。不铐地环后,还将她的手用胶带缠绑在背后,孙敏生活不让自理,大小便都得靠“包夹”犯人,“包夹”打她、掐她,弄得她浑身青一块紫一块没有好地方,衣服上都是血渍和大便也不给换。
原所长赵洪波 |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上午十时四十分,孙敏的辩护人第二次到鞍山女子看守所会见孙敏,等了近半个小时,她才被两个身材健壮的穿白T恤的女的(因二人未穿号服,所以无法判决是否是被监管人员)架出来。她的鼻子里插着灌食的管子,脸上缠着不少绷带,脸庞浮肿,两眼噙泪,双手被束缚带紧紧地反绑在背后。当辩护人问她是不是又在绝食时,她说自己没有绝食,是看守所为她“增肥”,特意给她灌食,说要一直给她灌到她离开看守所为止。她说现在每天给她灌食六~八次,在灌食时还掺入了其它不明的东西。孙敏还告诉辩护人,束缚带二十四小时不给她解开,致使她晚上无法睡觉,因为无论什么姿势都压着自己的胳膊和手,中午也不允许她睡觉,只能坐着。
之前的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辩护人第一次会见孙敏时,发现她的胳膊、大腿、胸部多处有瘀青伤痕,孙敏告诉辩护人是同监室的被监管人员李楠、张慧丽、宋福丽等人对她强行灌食所致,这三人不但掐她的胳膊和大腿,还曾把她的乳头掐伤,不让她洗漱、上厕所,不让她睡觉。在灌食期间,孙敏的手和脚都被铐在地环上,灌的是特别咸的玉米面水,掺些黑乎乎的不明的东西,有时往里下不明的药物,呈黄色或别的颜色等。鞍山市女子看守所的警察和犯人还往孙敏灌食的食物掺放屎、尿,并捏着孙敏的鼻子往里灌,有时一天灌多次。孙敏尽管换过两个监号,但管教狱警都是王宏。看守所如果没有狱警的授意,李楠等在押人员是不敢妄自非为的。一次值班狱警路过窗口时,看到 “包夹”正在殴打孙敏,狱警竟说:动作要小点幅度。后来“包夹”用安全带把孙敏的手绑在后背,半夜经常能传出“包夹” 打骂声和孙敏的呜咽声,后来安全带都被孙敏挣扎断了。孙敏被折磨的体重只剩下了七、八十斤。
辩护人为孙敏绝食受虐的事找赵洪波所长反映,赵所说是因为孙敏血小板比较底,是在灌食时不小心弄伤的,血小板低的人受伤后不易恢复。当时辩护人曾强烈要求看守所必须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赵所长也答应过问此事。谁知十九日后的八月十六日,在孙敏没有绝食的情况下,看守所居然以“增肥”为理由,再行对孙敏强行灌食,而且同上次一样,不是由专业的医护人员,而是指使其它被监管人操作。毫无疑问,这是管教人员对孙敏向律师“泄露”上次绝食受虐情况的报复!
赵洪波把责任推给狱警王宏,王宏只是轻描淡写地对行恶犯人说了一句:你又给我找事儿。此后不管是律师还是办案单位来提孙敏,值班狱警都得向所长郭继红报告,经过所长批准方可提孙敏,如果是律师来见孙敏,王宏亲自在场监控,而且抢着替孙敏回答,吓得孙敏不敢多言。大约八月份中旬,孙敏不想绝食了,多次要求吃饭,可是王宏就是不答应,还多次炫耀:孙敏要吃饭,我不让她吃。
肆意的构陷、野蛮的庭审
二零一六年七月份正值孙敏绝食期间,鞍山市政法委四男一女五人天天来看守所研究孙敏,甚至拿来大法书诱惑孙敏说出某人,但是孙敏从未开口。这些人天天来、一呆就是一天,前后足有两个星期的时间。无论警察使出什么的花招诱骗,孙敏誓死不从,非常坚定,零口供。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谷悦出庭公诉,指控孙敏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向鞍山市立山区法院提起公诉。对孙敏非法开庭,在庭审期间,旁听席中坐满了警察,气氛非常紧张,法庭只允许三位亲属到庭旁听。孙敏的辩护律师以二零一三年孙敏在辽阳市取保候审的案子未结为由当庭罢庭,要求停止对她当事人孙敏的庭审,并要求此案转交到辽阳市司法机关审理。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庭审未遂。几天后,律师接到鞍山市立山区法院以在孙敏住处搜到1000张真相币为由,说他们有权力开庭,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孙敏拒绝出庭。
孙敏聘请的维权律师接到法官王艺涵的电话,让他在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上午八点多到立山区法院商议孙敏开庭的事宜。法官王艺涵见到律师后,让律师劝孙敏到立山法院开庭,如果不同意,就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开庭,然后让律师自行去看守所。
到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后,因律师没有带会见手续,便返回宾馆取手续。在律师未返回看守所的这段时间,法院的人多次提孙敏,都遭到孙敏拒绝。律师在上午十点三十六分返回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孙敏的父亲等亲人要求参加庭审,被门口手持械具的士兵阻拦、驱赶。孙敏的一名亲人听到法官王艺涵交待说不让他们参加庭审。
律师在提讯室见到了孙敏,律师与孙敏只交谈了三、四句话,十一时五分左右,法官王艺涵、公诉人、书记员等人强行闯进提讯室。孙敏见状马上回身往监室走,法警冲过来强行把孙敏按住。律师马上站起来大声问孙敏,你在三天前是否接到法院送达的开庭通知书?孙敏说:没有。法官王艺涵无视法律,大声喊“不要跟我提这些”。
公诉人开始向孙敏发问,孙敏拒绝回答。法官让律师提问。律师问孙敏:你在三天前是否接到法院送达的开庭通知书?孙敏说:没有。律师说我提出严重抗议,这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律师又要求法警把孙敏的刑具打开,遭到拒绝。律师再次提出严重抗议,法庭严重侵害孙敏的人格尊严。律师指出这样的庭审是违法的,没有家属和其他的人旁听,违反了法庭公开审理的原则。
这时孙敏大声说:律师我解除与你的委托关系。律师说好,拿着随身物品愤然离开提讯室。律师在十一点十五分走出提讯室。
接下来的所谓“庭审”只持续二十分钟,法官临走时告诉孙敏,你可以让律师给我一份辩护词。法官等人在十一点四十七分离开鞍山市女子看守所。
律师走出看守所,非常气愤的说:我没有见到这样野蛮的庭审,真是闻所未闻,我做法官二十年,做律师十年,大大小小的庭审也参加了几百个甚至近千个,从未见过这样的庭审,真让我大开眼界了!太没有底线了!这次所谓庭审是违法的、是不被承认的!我也不会给这种法庭交什么辩护词!
律师先后到鞍山市立山区政法委、检察院,对法官王艺涵的渎职行为做了控告。律师到鞍山市立山区法院控告,发现立山区法院除了法官王艺涵之外,其他相关的人都走了。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鞍山市立山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孙敏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非法没收了孙敏的所有被抄走的现金和私人财物。参与的人员有:审判长:王艺涵 陪审员:陈晨、祝丽 书记员:赵爽。
孙敏不服判决,上诉。鞍山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官侯新刚接到孙敏的上诉并没有开庭审理,而是在鞍山市政法委、610上级机关的施压下,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驳回了孙敏的上诉,维持冤判。
被迫害致死
孙敏的父亲想要到鞍山市女子看守所看望女儿,看守所人员说需要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件,孙敏的父亲几次找到立山区法院法官王艺涵索要执行文件,王艺涵声称手续没有过来。最后一次是在九月二十七日,因十一放长假此事就耽搁了。十一期间孙敏的辩护律师黎雄兵想到看守所会见孙敏也没见成。
二零一七十月十日,孙敏被鞍山市女子看守所的警察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继续遭受迫害。孙敏被送监狱之前的前三天,出现胸闷伴有阵痛十小时,心律43/分,被120 急救车送往鞍山市中心医院急诊。十月六日、七日在鞍山市长大医院住院观察,其中检查出窦性心动过缓和低钾血病症,有医院的体检报告作为证实。就是这样的身体,看守所居然将孙敏强行送监,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辽宁省女子监狱竟然接收了,而且还给孙敏分在了十二监区的严管队。
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也叫“集训矫治监区”, 是二零一零年增加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被称作是“魔窟中的魔窟”。法轮功学员在监狱中是最低等的,可以随意受到其他犯人的欺辱和谩骂。
十月十三日,孙敏的父亲在大街上接到辽宁女子监狱警察打来的电话,说孙敏病的很严重,因街上嘈杂听不清电话就撂了。十月十八日,孙敏的父亲再次接到监狱的电话,让孙敏的父亲出钱给孙敏治病,孙敏的父亲严词拒绝,说把人放出来自己治。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副监区长陈硕、十二监区的分监区长胡杨来到孙敏家中,称孙敏患有冠心病、窦性心律过缓(四十次/分)、高血压(二百六十)、心律失常和肺炎,时刻有生命危险,并哄骗孙敏的父亲在她们拿来的资料上签字。孙敏的父亲要求见孙敏,胡杨称监狱正在修理大门,不能接见,让孙敏的父亲等电话。据孙敏父亲介绍和认识孙敏的人都知道,孙敏自修炼法轮功以来身心健康,并无任何病史,怎么就在突然之间出来这么多疾病?
孙敏八十二岁的老父亲于二零一七年末去辽宁省女子监狱要求接见孙敏,被狱方无理拒绝。
近四个月的时间后,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孙敏的父亲与其妹去了辽宁省女子监狱才允许接见,这一次是孙敏的亲人见她的最后一面,孙敏的精神状态还好,但身体非常的瘦弱,双腿被迫害的已不能走路,是被人背着出来接见的。眼睛视力明显下降,右耳听不清说话,还流着脓,说话也不怎么流利。
接见室对接见谈话的内容监控得异常厉害,有录音的、录像的、监控电话的,谈话中有被狱警认为敏感的东西就会通过设备切断彼此的对话声音传递。当孙敏向父亲索要电话时,会见电话突然中断了信号,为什么这么简单的要求,女儿要父亲电话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十二监区的警察到底在惧怕什么?
这一点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不只是针对法轮功学员,对所有的服刑人员也是一样的,不能说干活累,不能说饭吃不饱,不能说也不能表现出自己的任何痛苦、不适、不愉快,更不能说出狱方的非人行径以及直接表达对狱方非人行径的不满,否则的话在接见后会受到狱警不同程度的责罚。
孙敏的妹妹问孙敏用不用存钱给她时,孙敏说你给我我也花不出去。当被问到冷不冷时,孙敏的回答是:别人不冷,我冷。也许是由于瘦弱的原因,但更有可能是因为另外一种折磨:不准穿御寒的衣物,不给被子盖,不给褥子铺直接睡床板……因为,那是太多法轮功修炼者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长期经历过的以及正在经历着的迫害。
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上午十点二十分,孙敏的老父亲接到辽宁女子监狱警察的电话,说孙敏吃完早饭后晕倒,目前正在医院抢救,于是孙敏的老父亲和家人赶紧驱车前往沈阳探望,中午十二点五十分左右到达辽宁沈阳监狱管理局总医院,仅仅两个多小时后,孙敏的老父亲看到的是居然是穿好紫色寿衣已经死亡的女儿的遗体。
当孙敏的父亲触摸女儿遗体时,发现女儿身上居然是冰凉的。根据医学常识,人死后的体温可以断定死亡的时间,在常温下,人死亡后体温每隔一小时下降一度,依据监狱所打来的电话说孙敏正在抢救,那孙敏死后体温应该是温热的,而孙敏的父亲摸到的却是冰凉的,这说明人已经死亡多时。而所谓的抢救也只是为了逃避监管责任,欺骗家属,给家属一个所谓的交代而已。沈阳监狱管理局总医院的王大夫证词也说孙敏到医院时已经是死亡状态。
当孙敏的老父亲问他们女儿的死亡原因,所有在场的人都三缄其口,只是给他出示了一张心脏停止跳动的心电图。
对于孙敏的离世,孙敏的父亲极度悲伤,白发人送黑发人,据孙敏老父亲回忆,孙敏在二零零二年流离失所时,孙敏的母亲姜桂荣就已经患上帕金森综合症瘫痪在床,孙敏的母亲在病床上经常念叨想女儿了,为女儿担心,整日闷闷不乐,以泪洗面,尤其到过年时,家里冷清清的。看到别人家都其乐融融的,就更加想念女儿。孙敏为躲避中共迫害,流离失所在外无法到床前为母亲尽孝,二零一四年九月,孙敏的母亲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孙敏的父亲已经提交书面申请,要对女儿孙敏的遗体进行尸体检查。目前孙敏的遗体在殡仪馆保存。家属已经聘请律师将向有关部门控告辽宁女子监狱草菅人命。
孙敏及其家人不幸的遭遇让人心痛,可是这样的悲剧还在中国大陆不断的上演着,这不是电视剧的剧情,而是真实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血淋淋的现实,目前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邢丹也是在辽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的严管队遭受迫害,据明慧网文章报道,邢丹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近三年的时间长期绝食抵制迫害,被送到监狱医院监区灌食和静脉注射,生命垂危,邢丹被灌食时,手脚都被捆绑起来,在木板床上冬天不给被褥,参与迫害邢丹的犯人有:付晓敏、王秀玉、杨帆、孙某。
希望所有正义人士能够共同关注、制止对孙敏以及对所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那些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们,你们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将心比心,不要再参与这场灭绝人寰的迫害了,江泽民及其犯罪团伙被审判的日子已经不远了,千万不要当了它们的替罪羊和陪葬品!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从来没有哪一个政权能把正信信仰镇压下去,反而镇压正信的人、政权因为镇压所做的恶行会遭到恶报!
主要责任人:
一审主审法官:鞍山市立山区法院王艺涵:0412-2696233、15842003991
鞍山立山区检察院:6612040(办),邮编:114031,地址:鞍山市立山区北中华路139号甲
张凤东 公诉科科长,办:6600923,宅:2965850,手机:18641216166
一审公诉人: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张毅、谷悦
一审主审法官:鞍山市中级法院侯新刚
迫害辽宁鞍山市孙敏责任单位信息:
辽宁鞍山市立山分局灵山派出所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中兴街2号,电话:0412-6211115
所长魏晓轩:15698906078、15941297926(主要负责人)
警察崔强:15541290205(主要负责人)
鞍山市政法委书记李勇,电话:13342100031,办公电话:0412- 2210079
鞍山市“610”办主任谢荣芳:0412-2225062、13644200338
立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贾海军,办:6636699,宅:5231799,手机:13304128800
立山区国保大队大队长赵立军,办:15140800087,宅:0412-6383663,手机:15842267555、13214128555
鞍山市教养院及马三家教养院(迫害一年半)已经解体
辽宁省辽阳市看守所
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原所长赵洪波、现所长(原副所长)郭继红、管教王宏
看守所包夹犯人:李楠、张慧丽、宋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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