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南京市栖霞区610、公、检、法人员和尧化门派出所一行人来到法轮功学员顾新芳家,说:再次给你追加刑期一年。
同时, 他们强行给顾新芳戴上电子手环、脚环等电子监控器,并称不经允许不准拿下来。对此,家里人十分气愤。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早晨,顾新芳到菜场买菜的路上,被栖霞区“610”、国保大队、综治办、尧化门派出所的翟宗兵、傅维成、张斌、马志强等为首的人员非法抓捕。抓捕借口是:控诉江泽民和讲法轮功真相。
然后,他们又非法闯进顾新芳家抄家,抄走了二台电脑、打印机、塑封机等个人物品。
随后顾新芳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市看守所迫害。顾新芳丈夫七十五岁高龄, 平时老两口相依为命,老伴哭着要人。
一直到了二零一六年七月末顾新芳才回到家。这期间,栖霞区法院秘密判顾新芳一年刑期。
顾新芳回到家里整理物品时发现:自己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两本(存款数额记不清了)存折、现金银行卡一张一万元、现金七千元都被他们抄走了。
顾新芳到派出所索要,他们不承认。为此,又非法加刑期二年。刑期从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到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在监外执行);罚款一万元。顾新芳不服判决。
二零一七年七月,顾新芳起诉书送到南京市中级法院,才回到家,栖霞区610、尧化门派出所等人就赶来威胁说:不准起诉,起诉我们会把你收监的。
“十九大”之前顾新芳又遭绑架,被非法关押看守所迫害一个月。绑架借口:不准起诉;你要起诉,不老实。
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南京市栖霞区610、公、检、法人员和尧化门派出所一 行人来到法轮功学员顾新芳家,说:再次追加刑期一年。同时,逼迫顾新芳戴上电子手环、脚环等电子监控器,不经允许不准拿下来。
这样,顾新芳从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到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被非法判三年的刑期还有六个月才结束,又再次追加一年刑期(刑期到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结束),不法人员还逼迫顾新芳戴上电子手环、脚环等电子监控器,不经允许不准拿下来。
顾新芳今年七十五岁,她曾是部队医院的军医,转业到了中建八局医院。她自己是一名医生,但当医生的医不了自己的病。修炼法轮功以后,她的多种妇科病、关节炎、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渐渐的不药而痊愈了;全家人和睦相处。为了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她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
这样的好人却遭到如此迫害。而且这些迫害都是暗箱操作,凭空口说话搞出来的。如此枉法,草菅人命,胡作非为,真是天理难容!
迫害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南京市栖霞区“610”
地址:南京尧化门尧佳路4号,邮编:210046
电话:025-85561176
顾锋:栖霞区“610”头目
葛山来:栖霞区“610”人员
张兵:栖霞区“610”人员
王翠舒:栖霞区“610”人员
孙有文:栖霞区“610”人员
潘世清:原栖霞区“610”头目,13305188768(南京市洗脑班顾问)
南京市栖霞区公安分局
地址:栖霞区尧化门141号,邮编:210046
电话:025-85561696、025-85577111、025-83148114
局长室:025-85577990,政委室:025-85577980
张军:栖霞区公安分局局长
潘卫:栖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胡宝林:栖霞区公安分局原局长,电话:025-83148031
南京市栖霞区国保大队
地址:栖霞区尧化门141号,邮编:210046
翟宗兵:国保大队长,电话:18913831201
傅维成:国保大队教导员(北京公安大学毕业),电话:13825036907、13912988888
茅嘉骏:国保大队警察,电话:025-83029600、025-83148021(退休)
黄有发:国保大队警察,电话:13338615610、025-83148148(专门迫害法轮功者)
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
地址:幕府东路晓庄村46号,邮编:210028
电话:025-85312000(举报)、025-85313452(值班)、025-85325804(传真)
黄晓非:栖霞区检察院检察长
黎祜彬:栖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月红:栖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明:栖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明玉:栖霞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
南京市栖霞区法院
地址:栖霞区尧佳路99号(尧化门街137号),邮编:210046
电话:025-85661159、025-85661160
李传松:党组书记、院长
江永忠:副院长
王睿:副院长
胡雷: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
陈洁:审判长(第五法庭 负责顾新芳的案子)
朱绍蓓:书记员(第五法庭 负责顾新芳的案子)
张文娟:审判长(第五法庭)
何淑萍:审判员(第五法庭)
王萍:审判员(第五法庭)
张倩:书记员(第五法庭)
许庆林:庭长
丁旦:主审法官
陈平:主审法官
杨燕:主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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