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法轮功学员王世贤二零一五年年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八年二月初,在沈阳大北监狱被迫害死后送回家,草草下葬,至今具体死因不明,情况待查。
王世贤,男,七十岁,鞍山市岫岩县龙潭乡龙潭村人,三个女儿都已成家,生活在外地,都比较远,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生活在家。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半夜一点左右,王世贤与龙潭镇法轮功学员姜汉桐、王国言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龙潭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岫岩县看守所。王世贤家里的地也没人管理和耕种。
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岫岩县法院非法庭审三位法轮功学员。姜汉桐家属聘请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要求释放。律师强烈指出:由岫岩县公安局对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取证过程完全属于自侦自签(取证、签证完全由公安局完成),不合乎法律规定,不能成为所谓的“证据”;在三位法轮功学员家搜出的法轮功书籍,还有真相光盘、小册子,其内容都是教人向善、救人为目的的,绝对不会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任何伤害和损失,更没有构成强加的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指控是不合法的。
张律师还讲法轮功学员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没有错。整个庭审过程中,律师的辩护诚恳、理智、公允、严谨,言语铿锵有力。在法庭辩论中,公诉人表现出无言以对。
但是岫岩县法院有法不依,罔顾事实,继续执行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指令,不通知律师、家属,对三位七旬老人秘密宣布非法刑期,王世贤被非法判刑七年,姜汉桐五年,王国岩三年。
王世贤被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二零一八年二月初,在监狱被迫害死后送回家,因其只有三个生活在外地的女儿,没有能力追究死因,遗体被送回家后,草草下葬,至今王世贤的死因不明,具体情况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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