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云山农场法轮功学员罗井山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在狱中身体受到了严重的迫害,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出狱时,不会说话,不能行走,浑身浮肿,于五月三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五岁。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上午九时许,居委会人员吴志军和赵鹏、马军到罗井山家所谓“走访”,看见罗井山正在看明慧网,他就打电话举报诬告。
云山农场公安局警察张晓军领着蒋智、皮文凯到罗井山家非法抄家,抄家清单上写着:无线上网卡一个,台式主机一个,切纸刀一个,打印机墨水四个,《九评》一本,法轮功宣传品四百零七张,《明慧周刊》二十本,自封袋一千八百个,笔记本电脑一台,彩色喷墨打印机一台,红色U盘一个,标语五十二个,空白A4纸十五包。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不法警察对罗井山刑事拘留,于九月九日申请批捕,九月十八日所谓“批捕”。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九点,牡丹江农垦分局法院在密山农大新区对罗井山非法开庭,审判长王晓东,陪审员凌左斌,书记员宋亚平(萍)。所谓公诉人张波宣读云山农场公安局警察张晓军、蒋智、皮文凯对罗井山的询问笔录。罗井山在法庭上说,笔录上有些东西写的都不对,警察让我签字,当时我都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就签字了,我不承认。
聘请的辩护律师王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从信仰的角度为罗井山做无罪辩护。王律师说:当事人单方承认的事情,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不能作为犯罪的主要证据。炼法轮功是个人信仰问题,不触犯法律。起诉江泽民是符合法律的,江泽民却实有犯罪的事实。
王律师半个多小时的有理有据的辩护,把公诉人驳斥的说话都没有底气了。审判长和法庭的所有人员都静静的听着。开庭时间二小时,到十一点结束。
随后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牡丹江农垦分局法院第二次开庭,非法判罗井山两年零六个月,罗井山当庭提出上诉。
罗井山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农垦分局连珠山看守所迫害致垂危,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日由家人接回,在八五六农场居住,云山农场和八五六农场公安局警察经常上门骚扰。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罗井山被劫持到监狱,在狱中身体受到了严重的迫害。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出狱,儿子接他回家,不能行走,浑身浮肿,需要做透析,不会说话,晚上经常惊叫。又经历一个月零两天的痛苦折磨,罗井山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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