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我是二零零六年走入大法修炼的。修炼的第一年,不时的遇到心性关的考验:丈夫因为我修大法,对我破口大骂;客户对我莫名的误解;单位领导和同事对我名与利益的诱惑等等,过这些心性关时,虽然有时心里也难受,可是看看大法,也就坦然过去了。
师父讲:“表面上,形式上的苦并不算什么,而真正的剜心透骨的苦是在割舍那个心时,放下执著的时候才是最苦。”[1] 然而,我一直对“剜心透骨”、“割舍”执着心的法不理解,没觉得去执着心怎么难啊,怎么就剜心透骨了呢?
直到几年后的一天,忽然发现丈夫不时的瞅邻居的一个老女人。我们和这个老女人住在一个大院里,出来進去每天都能见几次面。我很生气,就问他:“你总瞅她干什么?”没想到,丈夫比我还生气:“瞅瞅能怎么地?!”同时把地上很沉的货物都踢翻了。
我虽然生气,却没说什么,默默的把地上的货物摆好。后来,我问他为什么说那句话时,他却说是我逼的。可见常人在替我们承受业力时是多么的无奈,很多时候,我们却被表面的假相骗得神魂颠倒。
因为没有意识到这是在去我的色欲心,而错误的把它认为是我的妒嫉心引起的,发正念只着重去妒嫉心,甚至把师父关于妒嫉心的法念了无数遍。可是事与愿违,丈夫的眼睛似乎离不开那个女人了,只要女人在丈夫身边出现,丈夫是必盯着看,而且似乎是非常的凑巧,无论是在院子里,还是在大院外,他俩总是能无数次的碰上。老女人也变得对丈夫粘粘乎乎的发贱。
我的肺几乎要气炸了。我一边像防贼一样的看着他们,一边开始跟丈夫干仗,不停的问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并不停的讲那个女人如何如何的不好,做人不能朝三暮四,不守道德,否则会遭报应等等。
丈夫并不承认自己如何了,一直在说我诬陷他,往他身上倒屎盆子,甚至他一度的怀疑我是不是更年期的症状,劝我去医院检查。我和同修交流这事,同修说:“这哪是妒嫉心啊,这是色欲心。”同修说色欲心时,我全身一震。这才知道我一直没悟对这件事。后来还悟到,色欲心(这个魔)被同修识破了,它也很震惊。
我用人的办法对待丈夫时,一位同修对我说:“用人的办法怎么行呢?”可是强烈的色欲心已经控制了我的主元神,我的正念微弱。以前持续讲真相救人的我,在那段时间,脑袋里根本没有救人这根线了,满脑袋都被这件事占据了。我的修炼状态一落千丈。
我每天满眼看见的就是他们俩人的眉来眼去,丈夫的情歌唱的欢欢喜喜,老女人甚至对我说:“你真能忍。”
我几乎要崩溃了。坐在屋子里,我愤怒的对旧势力说:我是李洪志师父的弟子,我归师父管。不许你来干扰我的生活!走开!被强烈的执着心带动下的念怎么会有效果呢?假相依旧持续着。
有一刻,旧势力把“放弃修炼”的这一念打到了我的脑子里,是呀,不修了,就不会有这么痛苦的感受了,一切就会灰飞烟灭,生活立即就会恢复到从来的面目。随即我又摇了摇头,能不修吗?我的生命就是为法来的,如果不修炼了,活着还有什么意义?真是庆幸那时能够坚定的否定旧势力的安排。
这期间,丈夫不堪我的折磨,要和我离婚,甚至要跳楼。还好,每到关键时刻,我还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的色欲心引起,并不怨他,所以人的一面,我就妥协,以至于事情没有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通过不断的学法,慢慢的我悟到了:人的方法解决不了修炼人的事情,要想使这一切归正,就必须从法中去正悟,真正的从法理上认清色欲心,才能从根上去掉它。
我开始大量看同修写的有关去色欲心的交流文章,并注重清除头脑里发出的每一个跟色欲心有关的念头。坐在车上,眼睛只要多看一眼穿戴精神的男男女女,立刻意识到,色欲心又来了,马上铲除它。原来很爱和异性开玩笑,因我是做生意的,来我家的客户男的占大多数。现在知道了,这也是一种变异的观念,要去掉。丈夫对我体贴一点,一种温暖的乐呵的感觉就弥漫上来,马上意识到,情要上来了,立即发正念去掉。情是色欲心的根,必须要去掉。对丈夫也应该好,但是不需要情,是夫妻间的一种恩。只要有时间,就发正念:彻底清除我空间场内从微观到洪观构成色欲心的一切因素,让这些因素立即死掉。就是只有几秒钟的时间,我也发正念。
渐渐的,我发现丈夫变了,不再象以前那样总是看那个女人了,女人也不再发贱了,我那愤愤不平的心也渐趋平稳。修炼人每天该做的事又恢复了正常。色欲心越来越小了,已经快去根了。
其实在这件事发生之前,师父曾经给过我机会,一天晚上了,我做了一个清晰的梦:我和丈夫好象同时在一个单位的厨房做饭,丈夫出去买菜回来,手腕上缠了一条筷子粗的小黑蛇(色)。黑蛇张着嘴冲着我直吐芯子,一副要咬我的样子。丈夫没说话,但他的意念告诉我,让我杀死这条蛇。我想:算了,好歹它也是一条命,别杀了。就这样,我放过了它。就这愚蠢的一念,导致了后来我用了几年的时间来修掉这颗色欲心。后来才悟到:善不是无限度的,善里面包含着法的威严。
在修掉这颗心的过程中,师父看我太费劲,就真实的演化了两次现象让我看:
一次是我和丈夫同时在床上,我坐在一边,丈夫躺在我的对面。我和他正说话间,忽然他变得极其的陌生,就像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一样。
另外一次更神奇。我经常去一位大姐家,和她认识了二十多年了,彼此已经非常的熟悉了。一天,我又去她家。她家在二楼,走到楼下时,我看见一个人在楼前收拾鱼,并不时的和旁边的两个人说话。走到收拾鱼的人跟前时,她还抬头看了看我,我也看了看她,感觉并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我,就上二楼了。
到了楼上,大姐的女儿告诉我,大姐在楼下收拾鱼呢。我说没看见啊,大姐的女儿就和我一起下楼来找。一看,楼下收拾鱼的人正是大姐。看见我时,她还吃了一惊:你什么时候上楼的?我更吃惊,明明我俩碰到一起了,为什么我们谁也不认识谁呢?
师父是想通过这两件事告诉我:眼睛看到的不见得是真实的,不要被眼前的假相迷惑啊。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瑞士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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