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七年,河北易县全县范围内搞所谓的“敲门行动”,各乡镇派出所警察,村治保主任、单位党委书记,甚至社会闲杂人员,这些人按照事先造册的名单,上法轮功学员家敲门,收集信息,包括照相、视频、音频、电话、住址,签字。波及的人数之多,完全是地毯式、过筛式的大行动。如在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吓得不炼了和已去世的人员,也被按照造册的黑名单骚扰一通。有的法轮功学员当时不在家,执行人员一二再、再而三的找,一直见到本人,用胸前佩戴的摄像机偷偷摄上像为止。
在“敲门行动”过程中,执行人员在如何能顺利的敲开法轮功学员的门,真是费尽了心思,编造的所谓“理由”真是应有尽有,各种行为表现,形形色色:
有的以“上门慰问”为由的;有的以“暂住户回访”为由的;有的以“关心有什么困难需要照顾”为由的;有的以“派出所新上任所长要来认认人”为由的;有的以开“十九大”需要“维稳”为由的;有的以询问“诉江”(起诉和控告江泽民)的事为由的;有的以“上门看看”为由的;有的以“看看法轮功学员在不在家”为由的;有的以“上面要建个档案”为由的;有的以“普查户口”为由的;有的以“查看厕所水管漏水”为由的;有的以“派出所核计户口”为由的;有的以“回访,看有什么需要照顾”为由的;有的以“查看车牌号码”为由的;有的以“房子小拥挤,给他安排住房”为由的;有的以“到社保局”为由的;有的以“上级领导找去谈话”为由的;有的以“做一个家庭成员登记普查索要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为由的;有的以“社区入户查看”为由的;有的要挟熟人以“拜访”为由的;有的以“利用本地交通路口上面的监控录像发现需要问话”为由的;有的以“执行任务”为由的,有的故意停电,诱骗法轮功学员出门查看时,擅自闯入法轮功学员家的……种种借口,大多是谎言、欺骗,其动机都是见不得人的,怕曝光的。
二零一七年十月至十二月几个小警察到一法轮功学员家敲门骚扰。没给他们开,这伙人就爬上高高的墙翻过去入院,好似土匪一般,在院中东找西看转了几圈就又爬上墙溜了。时间不长,这伙人又到她家敲门骚扰,她出来开门,一个警察举起早已准备好的照相机照相,照了扭头就走。一法轮功学员上班,下班后在回家的路上,大队干部劫住他说:“下班了”,随后一警察从车上下来急忙用手机给他拍照,拍了照扭头上车就走了。
一月十二日晚八点多钟,派出所警察闯一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并强行拍照, 十八日下午又闯到她儿子家骚扰、拍照,当晚又找到她丈夫打工处强行给其拍照。
某派出所人员伙同村主任到法轮功学员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问他们干什么?他们说;给你们照个像,以后就把你的名字钩掉了。法轮功学员在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他们已非法照完,照完就走。
十月二十三日,某派出所警察去法轮功学员家敲门骚扰,因他没在家;十一月十六日下午三点多钟,村支书去她家说;“一会派出所来人说问问你还炼不炼功,你要说不练了,就把你的名儿勾了去。”说完扭头就走了。
某派出所警察,伙同村主任去一法轮功学员家骚扰。她不在家,他们就叫她丈夫去找,没找到,他们还不放心问到底她在不在家,回答肯定在家,又问那她干什么去了?等了一会对她丈夫说;明天你给她照个像,用微信给我们发过去就行了。她丈夫回答说不会用微信。他们等了一会就走了。
二零一八年一月六日某派出所两个小警察去两位法轮功学员家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问他们干什么来了?一警察说没事没事。令一警察拿着腔调说:“我们来呢,就是看看你们,你还炼功吗,不练了吧,不练了就给你们照个像,把你的名字勾了去,老挂着他干什么?挺麻烦的。”那个警察还没等法轮功学员回答,就非法拍了照,假惺惺的说了几句大官话急急忙忙就走了。
一月十日左右,某派出所两个小警察又去了两家在九九年七二零后,吓得不敢炼了也上门骚扰了 。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几日某派出所两个小警察又去了一法轮功学员家上门骚扰拍照,法轮功学员问你们又来想干什么?他们说:“你信的那个还信不信?不信了就照个像把你的名儿抠了去。”他说;‘你没经过我允许给照相是违法的。你们都叫什么名字,把你们在警号叫我看看。'他们就赶紧走了。某派出所两个小警察到一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法轮功学员质问敲门警察,你们这是侵犯人权。他们还狡辩,说照相不是搞商品,搞商品才算侵权。
两个小警察又去了一法轮功学员敲开门,照相扭头就走,一句话都不说。有的骗法轮功学员说今天给你照张相,以后我们就不管了,爱怎么炼就怎么炼。有时恐吓法轮功学员说你再炼,孩子们都得受影响,到时不让上大学、不许上班,找不到工作等。
二零一七年八月份一天上午,三个警察上门骚扰一法轮功学员,一警察见她就说我叫某某,另一警察趁势急忙给她拍照,她发现说你别给我拍照,你为什么给我拍照?报姓名的那个警察说他没给你拍照,他给我拍哪。接着说我们今天来没别的意思,就问问你还炼不炼法轮功?她说,无可奉告。他们就走了。
八月份一天,派出所警察由村会计到一法轮功学员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不在家,她女儿在家,一警察认识她女儿,这警察向她女儿要她妈妈的相片,她女儿不知他们迫害好人的计量,就给了他们,他们拿到她妈妈的相片,赶紧离开她家。
在这次“敲门行动”过程中,民众,包括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警察、街坊邻居、同事,等等,对这样的“敲门行动”:有的主动抵制,谴责来访者,保护法轮功学员;很多明真相的家属都支持正义,指责来访者,保护自己的亲人。有的家人说:“以后你们别来打扰我们的生活了,我们的家人我们管,不用你们操心。”有的家人说:“法轮大法就是好,我坚决支持她炼法轮功。”还有一些人不进屋、在门外说几句就走了,先说“关心”,后说“打扰”。其实自己都知道,“关心”是假,“打扰”是真。
还有一部份人专门给法轮功学员家属打电话,恫吓家属,通过家属给法轮功学员施压,同时索取信息,家属都很反感“敲门”、拍照等骚扰行动,说你们应该知道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吧。包括警察敲门、进屋、谈话、照相、录像、让人签字、要电话号等行为其实都是违法的,都是侵害了公民的权利。
“敲门行动”触犯的法律条文:
一、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以下几种情况违反的就是中国刑法第245条法律:
在没有得到主人允许,没有出示搜查令、没出示身份证件的情况下闯入、并搜查了我的住宅,包括秘密录像、照相等;包括偷偷断水、断电诱骗主人出门查看、谎称物业人员骗开门后非法侵入的行径。
中国刑法第245条禁止“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需从重处罚。包括党政干部、公安司法警察和安全官员等人。
二、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
以下几种情况,违反的就是刑法第397条:
随意没收财产、敲诈钱财、欺骗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或胁迫他们转化、放弃信仰,逼迫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违心供认或提供敏感的信息,包括私家车、电话、QQ号和微信号、个人信仰等私人敏感信息。换句话说,对于个人敏感信息,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有权不回答。如果用强迫或欺骗的手段,就是犯法。
刑法第397条禁止“国家机关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三、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
法轮功书籍与其它财产被闯入家中不法人员抢走或毁坏。这种行为违法的是以下几条法律:
刑法第263条禁止“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包括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以及持枪抢劫。
刑法第267条禁止抢夺公私财物”;刑法第270条禁止“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刑法第275 条禁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说公务员必须且只需对法律和正义负责,否则自己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讲明了:对不合法的上级命令,警察可以不执行,因为执行了错误的命令将来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二零一七年四月,公安部下达了命令,对公安内部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为了加强对公安机关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举报而专门开通了“12389”专线平台,对于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可直接拨打电话“12389”,或登录“12389”网络平台进行举报。命令中还强调:擅自动用警察参与截访,不仅是非警务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违法犯罪。
在此奉劝那些还在推行迫害政策和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立即停止迫害,不做江氏集团替罪羊。现在形势发展很快,江泽民集团被绳之以法只是个时间问题了,那时候你就没有赎罪自救的机会了,就只有被清算了,到那时候谁救你呀?又有谁能救得了你呀?到那时候你后悔就什么用都没有了!不要再糊涂下去了!时间已经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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