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18年5月18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杨淑琴、夏婷婷、刘钦生第三次非法开庭。
在4月25日的第二次开庭时,律师指出:此案没有立案决定书,可是公诉人却能将案件起诉到法院,公诉人已经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因此要求公诉人回避,结果开庭没一会儿,就草草休庭。
杨淑琴是2017年6月28日早7点10分被非法抓捕,同时警察抢走银行卡在内的大量私人物品。
刘钦生是2017年6月29日中午被非法抓捕,警察绑架他时,给他戴着黑塑料袋押到车上。他姐姐给买的电瓶车被抄走,后来姐姐将其要回。
2017年6月28日,齐齐哈尔市五龙派出所六、七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夏婷婷家,强行将夏绑架,同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
夏婷婷在五龙派出所里遭受酷刑,胯骨和两条腿被打得黑青紫色,她的手指被警察掰得疼了很长时间。有名参与打人者叫周刚。
国保的人也去了。在看守所里曾受夏婷婷照顾的一名在押者说:夏婷婷就这样身体天天还照顾别人,她们修真、善、忍的人真好!
本次开庭,公检法又重新罗列了很多所谓的证据。上次开庭质证他们几位张贴了19张展板,这次增加到了92张。在个人拥有的法轮功书籍和小册子上也添加了到几百份。
无论是张贴真相还是拥有法轮功书籍,都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和信仰的权利,是完全合法的。
律师说到,“补充来的证据,至少应该有两人以上签字,而这几个人的案卷都是一个人签的字。是无效的。”法官公诉人不语。
“上次都没有立案决定书,现在的决定书怎么来的?章分明是后盖的。这是违法。”法官公诉人不语。
“那么多展板,当事人,有人领着你们去现场指认了么。”“没有。”“没有又凭什么认定是他们做的。”公诉人不语。
公诉人谈到刘钦生在二零零几年被劳教过两年,有前科,律师说,劳动教养是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如今劳教制度已取消,怎么能算前科呢?这都10多年了,这跟此案根本没有关系。公诉人不语。
律师将公诉人列出的种种所谓证据逐一驳倒。
公诉人问杨淑琴,这有一个账单是怎么回事?杨淑琴说:这是为同修请律师花的钱,每一笔,各种花销。这钱都是我们自己凑的,将来同修回来,如果有能力还,要让他知道钱都花在哪了。
律师说,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能拿出自己的钱去为别人,有几人能做到,我可能做不到,这是一群多么高尚的人。
几位律师又从多方面陈述了修炼法轮功的合法。
杨淑琴在自我陈述中说道;其实我们之间不应是审判预备审判的关系,而是救度与被救度的关系。希望公检法人员不要再迫害法轮功了,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家人。我们在哪里都在做好人。你们可以到我的单位里去了解。这些年我们一直在拿自己的钱做各种真相,让人们了解事实真相,从而有个美好的未来。
杨淑琴把整个“四·二五”的经过讲了一遍,说道朱镕基接见了代表,大家都散去时,地上连块纸片都没有。多么好的一群人。杨淑琴再想往下说就被法官制止了,不让再说了。
夏婷婷谈到修炼法轮功不违法。不仅能提升人的道德,祛病健身效果也非常好。我原来身体不好,有很多病炼功后都好了。法官不愿意让他们几位多说。
刘钦生也只是说了一句就被制止。三位法轮功学员都提到要求无罪释放。
在近四个小时的非法庭审中,公诉人和法官自知理亏,几乎没怎么说话。以往开庭,旁听席上几乎座无虚席,而这两次,只有几位当事人的家属。想必也是不想让更多的人看此笑话。
上次量刑意见中对夏婷婷和杨淑琴是3-5年,而这次增加至4-6年,刘钦生由原来的2年也变为2-3年。完全把法律当成了自己家的。想怎样就怎样。
近些年,龙沙区法院及检察院曾经冤判王宇东、李二英、张艳华、姜阅岩、李顺江、李振忠、李德荣、石玉霞、吴桂静、姜阅红、罗莹、任平、王伟君、潘桂英、刚凤清、薛宇、康志美、刘明英、曲淑荣等多名法轮功学员。
法院对曲淑荣的冤判也是历时近两年,证据不足再补充,撤诉有上诉,前后开了三次庭,最后强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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