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宁市吕树彬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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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牡丹江市东宁市法轮功学员吕树彬五月十七日被呼兰监狱所谓“保外就医”放回来时,已经完全不能自理,瘦得皮包骨了,但是肚子却肿得很大,肚子上的皮肤象是要撑裂了,腿和脚也都肿得厉害极了。

在家里,吕树彬也吃不下什么东西,歪一会儿,坐直一会儿,不停地这么折腾,每天睡很短的时间,甚至无法入睡。经历了十二天极度的痛苦后,他于五月二十九日凌晨含冤离世,终年五十六岁。

吕树彬二零一二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是东宁第一个利用沼气种植绿色蔬菜的人,当时电视台两次采访他。有买了他柿子的人说:“买了这种柿子,我们家都不用买水果了”。后来他们家用温室大棚种蘑菇,他种出来的蘑菇也特别好吃。

修炼大法之前,吕树彬的脾气很不好,常因为一点类似的小事就动手打妻子女儿,有时把家人打的都躲出去。在外面也脾气暴躁的出名,曾有一次因为交警执法不合理,他开着三轮追赶交警要撞人家。修炼之后,他遇到事情,会想到忍,会克制自己的脾气,也不乱动手打人了。即使后来在监狱中,每次打电话或者和家人见面,都会关心丈母娘的身体和生活(其他老人都过世了)。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上午,吕树彬、蒋文华、张忠等七位法轮功学员去林区中股流和三节砬子等地送新年福字、真相资料等,在回来的途中,在三节砬子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绥阳林业公安局绑架、非法抄家、构陷。绥阳公安局从吕树彬的伙食费中扣了五百元,给吕树彬检查身体,诊断书却一直没有给家属。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绥阳林业法院对这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开庭前,绥阳公检法部门如临大敌,在法院的东西两边的主道共设了四个关卡,七位法轮功学员每家只能进去一位家属。律师们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从法律、人权等多方面对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法院拿出所谓的“证据”时,律师拿着一张新年“福”字对在场的所有人说:这就是我的当事人所谓的犯罪证据,你们看好这是个“福”字,过年送福多吉祥,四面写的“真善忍好”,如都能做到“真善忍”不好吗?我的当事人被迫害到站不起来,不能走路,他却不恨任何人。

绥阳林业法院无视法轮功学员修心行善,无视了送福字和资料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实施的事实,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来定了罪,非法判七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吕树彬被枉判三年半。

在绥阳看守所期间,吕树彬被检查出来股骨头坏死,必须拄枴才能走路,本不该将人送到监狱,但还是送去了。监狱本该拒收,但是牡丹江监狱和呼兰监狱,都收了人。在牡丹江监狱存了五百元钱,说可以转到呼兰监狱,后来这笔钱也不知道哪去了。

在牡丹江监狱所谓“集训”三个月,吕树彬被转到呼兰监狱,又集训三个月,一直在十五监区。当时家人要求保外就医,监狱不让,说不够条件。

在呼兰监狱的时候,二零一七年四月,因炼功挨过王滨东的打,导致眼底出血。二零一七年还从家人给存的钱中,强制拿出二百元交了医疗保险。

二零一八年二月,吕树彬打电话回家,说身体状态不好,不爱吃东西,呕吐,腿也肿了。

四月三日,家属会见的时候,就看到吕树彬非常消瘦了。

四月二十三日,监狱来电话,说是肝硬化,来电话说腿和肚子肿,要两千元钱检查身体。(其实这之前监狱就有义务领人检查,但是没有去,也应该是监狱花钱。)家人给寄了钱之后,监狱才领人去检查。在监狱也应该是国家财政出钱治病,况且还有医疗保险。

四月二十六日给家属打电话,说情况不好,让去见见。

四月二十八日,家属看到吕树彬,就瘦的十分厉害了,肚子也肿的厉害,吃不了东西,也疼的睡不好觉,当时说只能睡两三个小时。当天才做的穿刺。在监狱医院存了七百元,说是买东西吃的钱,最后也没退还。

五月二日,监狱打来电话说,确诊为肝癌(腺癌),肾左侧积石,腹腔积水。呼兰监狱为了不承担责任,主动说给办保外就医。给东宁司法所的文件(《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调查评估委托书》)日期写的是五月四日,东宁司法所直到八日才接到了纸质文件(四日可以快递过来文件,可是派的人却是八日才送到东宁),东宁司法所十日才开始找家人了解情况。

直到五月十七日,吕树彬才被放回来。当时,人已经完全不能自理,瘦的皮包骨了,但是肚子却肿的很大,肚子上的皮肤象是要撑裂了,一直坐立不安,每天睡很短的时间,甚至无法入睡。吕树彬于五月二十九日凌晨含冤离世。

在这个日渐自私的社会,能在过年期间给世人送去福字,送去真相资料,难不难得?他们不知道有迫害吗?不知道坐在家里躺一会儿舒服吗?可是这些法轮功学员去了,没想着自己,想着的是乡亲们,想着他们能得福报,想着他们可别跟着共产党的谎言不小心做了坏事……可不幸的是,真的就有被谎言蒙蔽了的人举报了他们。更多可悲的人,从公安局到检察院、从检察院到法院、从法院到监狱、从监狱到司法所,一步一步,所有的人似乎只是做了自己的“工作”,就参与到了迫害善良的事情中来。三年多的时间,吕树彬就从一个健康的人,被迫害致“癌症”去世这一步。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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