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北山派出所与长春拘留所绑架关押善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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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二日上午十点多,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法轮功学员韩贵荣、韩铁梅、王喜荣、陆亚范、王桂兰、于春惠等在双阳普京西南人行道上,相继被北山派出所便衣警察多人(一女多男)劫持,绑架到北山派出所。

她们陆续被单个提审并翻包,背包与钱和其它物品也没还。她们被强制逼问姓名、住址和问当时在干什么等。

派出所有人说有出租车人员“举报”,他们才出警抓人的,他们还得给诬告者1000元回报,不知他们是哪门强盗逻辑,诬告好人者反倒有奖赏,做好人反倒被抓被关拘留迫害。

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佛家修炼大法,修炼者自是按“真、善、忍”做好人,不伤害他人和侵占别人利益,宗教信仰自由这在宪法上也是合理合法的,何罪之有?作为执法部门,他们多人用暴力手段强拉硬拽给法轮功学员按手印,非法照相等,侵害他人人身和信仰自由。

王喜荣因七十多岁又腰疼被先放回。晚上十点多,其他五名法轮功学员又被用面包警车拉到双阳岭下县医院检查血压、心脏,、抽血化验等检查。韩贵荣,韩铁梅,王桂兰血压高到200,但还是被强行劫持到长春(苇子沟)拘留所,因那里怕血压高有生命危险而拒收她们三人。

陆亚范、于春惠分别被非法拘留七天,五天。初进里面即被一个很高的大个女警察强行带至一屋中脱光衣裤检查。上四楼后又被强行拿自己姓名牌前照,侧照相,按十指手印与两手掌印。第二天又下楼被强行按十指手印。那里除吃饭,睡觉休息,无特殊情况,白天一律罚坐小塑料圆凳。那里打电话一分钟收取5角钱。

北山派出所与长春(苇子沟)拘留所所有参与抓捕,关押,暴力取手印与照相的警察,他们的行为直接违反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还违反了警察法第一章第七条(法治原则);第四章第六十五条,第五章第九十一条(表明身份和告知);第二章第二十二条(检查搜查);第二章第二十四条(人身检查与生物信息采集);第五章第九十三条执法责任等。

善恶有报是天理。有多少作恶者不听劝阻、一意孤行,付出惨痛代价,也给家人与子孙后代埋下祸患。薄熙来、李东生、徐才厚、王力军等,被抓入狱判刑,还有得绝症而痛苦死亡的,他们都是因为仇视法轮功,也为了自己升迁发财,被利益冲昏了头脑,昧着良心干着缺德害人之事,而得的恶果。

所有还在参与迫害的人,希望你们不要为了私利盲目执行上级错误命令,赶快停止伤害他人的不好行为,不要绑架、关押迫害任何一个无辜的善良好人,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未来。

直接负责人:
北山派出所所长韩飞、副所长韩天
长春(苇子沟)拘留所警察:侯淑君(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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