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王娟,女,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公诉人,任职期间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审问、构陷好人。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原定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上午对法轮功学员赵群、高顺亭、戴启鸿三人非法开庭,六月十六日又通知家属,开庭时间延迟,另行通知。
爱民区检察院公诉人王娟参与了对这几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将构陷他们的案卷送到法院。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把信仰合法的相关资料递给王娟,王娟拒收资料,也拒绝与家属接触。
高顺亭 |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不应被起诉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一、参与构陷高顺亭、赵群、王明英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高顺亭在林业宿舍附近寻找出租房时,被新华分局警察穿便衣绑架。九月一日,法轮功学员赵群也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赵群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后,曾被迫害得送进牡丹江公安医院抢救。
高顺亭与赵群被新华分局非法批捕,移送爱民区检察院,期间检察院曾两次退回案卷。检察院公诉科王娟和张文杰非法提审高顺亭。
王娟非法提审王明英,并用所持法轮功资料加以构陷。王明英义正词严地说:资料不是自己的,再说持有资料也不违法!(修炼法轮功合法,持有法轮功资料合法。二零一四年公安部公布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的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令,也已废除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至今家属也未收到任何其被羁押的法律文书。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律师会见赵群,得知,自从年前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之后,没有任何办案人员提审过他。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对参与构陷的执法人员说:既然检察院两次退回,就说明案件存在重大错误,无法补充,而且,从法律上来说,也无法补充。因为他们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法律上无罪,这个案子就是个错案。
律师说:现在不纠正错案,不为此负责,不代表在法律上就是对的。站在历史的角度,法治建设的角度,必须有人对此负责,不是现在就是将来。希望办案单位三思,立即撤销案件。
目前高顺亭与赵群仍被非法关押,爱民区法院、爱民区检察院意图非法开庭构陷两人。
二、非法审问好警察戴启鸿,图谋迫害
戴启鸿,男,五十二岁,原牡丹江监狱警察,正直善良,乐于助人。戴启鸿坚持法轮功真善忍信仰,曾被牡丹江西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在狱中遭酷刑折磨。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戴启鸿再遭新华分局与市局国保警察绑架、抢劫,此后他一直绝食抗议非法关押,一度被关进牡丹江公安医院。九月二十六日,爱民区检察院王娟和一女检察官来提审,警察用轮椅将戴送到提审室。王娟提审时,戴一字未答。十月份,王娟送来非法批捕通知书,戴也没签字。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晚,戴启鸿被以“取保候审”形式放人,当时他已不能走路,是用轮椅推到楼下背上车的,体重由原来的一百二十多斤降至九十多斤,骨瘦如柴。
三月八日,戴启鸿和朋友来到新华分局,撕毁了“取保候审”单子,并索要警察非法抄家时抢劫他家的一万五千多元现金及电脑等个人物品,警察以“钱物都在检察院的卷宗里”为由拒绝退还。
四月八日晚,新华公安分局警察李松和王队诓骗戴启鸿前去新华分局,未遂。次日一早,他们再去戴启鸿住所,说是爱民区检察院的王娟在等着戴启鸿,要返还他的钱财。
戴启鸿跟他们走后,却被带到爱民区法院,法院刑庭庭长张颖对警察说:找两个法警给戴启鸿收监。后因体检不合格被拒收,送看守所,看守所也拒收,戴启鸿再被取保候审放回。爱民区法院、爱民区检察院图谋继续迫害。
三、罗织罪名陷害关日安、张玉堂入狱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下午,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关日安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四月三日晚,密山法轮功学员张玉堂被牡丹江市公安局伙同市国保大队李学军、新华分局七八个警察绑架。家属为关日安和张玉堂聘请了北京律师。六月十一日,牡丹江爱民区法院对张玉堂、关日安秘密开庭审判,公诉人是爱民区检察院的王娟,庭审大约进行了一个多小时。非法庭审中,张玉堂为自己做了信仰无罪的辩护,并和关日安一起对法院的非法秘密开庭表示强烈抗议。
关日安 |
张玉堂 |
检方还用购买伪基站设备为由构陷二人,对此,律师表示:未用以获利,不构成不正当经营行为,没有触犯法律;至于他们在调试中发送“法轮大法好”等内容,完全是言论自由,更不构成犯罪。
七月八日前后,律师两次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张玉堂、关日安,被看守所以“办案单位不允许”为由拒绝。七月九日,牡丹江爱民区法院对两人非法宣判,并拒绝出具“判决书”。律师及家属就此事上诉到中级法院。七月十八日,中级法院通知一审爱民区法院二十一日将案件卷宗送达中级法院,由刑一庭王英霞法官负责。
八月十一日,律师到看守所第三次要求会见关日安、张玉堂,再次被看守所所长马国栋拒绝。同日,律师向市中级法院提出阅卷。一直到十七日,中级法院并无任何人员与律师联系阅卷事宜。十二日,同案的三名代理律师却被牡丹江市公安局警察劫持近七小时。律师随即向检察院提交对渎职及非法限制他们人身自由的相关人员的控告书。
一个多月后,中级法院裁定:原审法院(即爱民区法院,刑庭张颖,书记员王楠,公诉人王娟)在审理本案过程中违反法律程序,撤销原判,退回重审。
王娟把张玉堂曾经在一九九九年因法轮功信仰被劳动教养过作为了诉讼依据。但劳教制度已在二零一三年被废除。而且宪法规定信仰自由,信仰法轮功,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于社会和家庭都有好处,更不触犯法律。
二零一五年,爱民区法院不顾张玉堂被迫害得呕吐及昏迷的状况,硬是将他推上轮椅,与刚刚做过胃切除手术的关日安同时开庭审理。张玉堂被折磨得三次剧烈呕吐,关日安的手腕被手铐铐得鲜血直流,法官、审判员、警察都视而不见。张玉堂宣读自己的陈述词时,法庭让他喝“水”,之后他出现言语不清、思维模糊现象。
法庭上,法警队长给合议庭成员传纸条被家属发现并当庭指出后,竟要将家属驱逐出法庭;所谓“证人”(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鉴定人)的证词前后矛盾;法庭对于侦查机关明显违法之处也不做任何解释说明,审判长季明以权代法枉判两位修心向善的好公民。
本冤案历时一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六月间先后六次非法开庭,最终关日安、张玉堂还是被枉判五年半,关进监狱继续迫害。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
王娟 |
爱民区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祥伦街82号,邮编:157009,电话:0453-6557388
公诉科王娟:18645760199、13845340526、18545760113
爱民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祥伦街82号,邮编:157011
审判长季明:18645770167、13704838909、0453-8909459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