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王世珍遭非法劳教和三年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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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今年六十六岁的天津西青法轮功学员王世珍因坚持信仰法轮功遭中共迫害,被非法劳教一年、冤狱三年。

真善忍使王世珍主动做好人

一九九七年,王世珍四十多岁,却身患几种疾病,子宫肌瘤,每月两次大量出血,止不住,造成贫血,血色素非常低,身体非常虚弱。在胆切除手术刚刚做完时,王世珍一点也不能干重活。孩子还在上学,上有老,下有小。正是身挑重担的时候,王世珍对自己的身体却做不了主,也非常苦恼。

王世珍家门口有个法轮功的炼功点,每天都有很多人在那里炼功,为了强身健体,王世珍也加入了他们,并得到了法轮大法书籍——《转法轮》。法轮功中“真、善、忍”的法理深深吸引王世珍。以前她脾气不好,沾火就起,爱着急,学了法轮大法,她按“真善忍”的要求做,遇到不高兴的事,先不发脾气,忍让,退一步海阔天空。

以前单位对王世珍不公,她会跑去和领导吵架。学了法轮大法,王世珍不找领导吵架了,她遵照师父的教导,一切顺其自然。同时五套功法祛病健身有奇效,炼法轮功一个月后,王世珍的身体强壮了,血流的也不那么多了。家人看到王世珍的可喜变化,公公、婆婆也跟着她学炼。

非法劳教一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集团以一己之私,凌驾于法律之上,悍然发动对法轮功的造谣、污蔑、诽谤的迫害。作为一名法轮功学员,作为在法轮大法中深深受益者,王世珍觉的自己有必要向国家领导人说明真实情况,以免更多无辜者受害。因此,二零零零年三月,王世珍去了北京,准备向国家领导人说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后被西青分局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在西青看守所。西青分局的人又抄走她家大量大法书籍、物品。

一个月后,王世珍被非法劳教一年,后转至天津板桥劳教所关押。

在板桥劳教所,法轮功学员们被强制洗脑,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并做奴工——择豆子,混在一起五颜六色的豆子分别挑出来,并分配任务,干不完,晚上还要接着干,分配的任务经常是干到深夜。王世珍的眼睛累的不行,从那时起就花了。年轻一些的法轮功学员还要扛麻袋。

另外,劳教所的警察还“转化”王世珍的思想,强迫王世珍放弃信仰。王世珍就给她们讲修炼法轮大法的美好,讲大法弟子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虽然警察们也认可王世珍是好人,但她们说:你不写“三书”,就不放你回家。的确,那些不“转化”的在不断加期。因为劳教所可以任意延长劳教时间。为了回家,王世珍违心地签了“保证书”。

二零零一年三月劳教期满,王世珍回到家。

冤狱三年

二零零二年五月,杨柳青镇西派出所的警察再次对王世珍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大法的书籍和一些向世人讲法轮大法的宣传品,之后王世珍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再次的绑架,对王世珍的家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孩子上学,老伴没人照顾。二零零三年四月,王世珍被西青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五月被非法转押天津女子监狱三监区。

当时三监区主管“转化”迫害法轮功的是姓穆的警察,还有后来的小队长张燕。因为王世珍坚持信仰,狱警给王世珍派包夹专门看管王世珍,不准王世珍和别人说话,限制王世珍的人身自由,成了监狱中的监狱。

另外,王世珍还被限制购物,那时在监狱,王世珍是岁数比较大,需要一些营养,但她们不允许王世珍买。后来,对她实行强制“转化”,每天白天提工,晚上罚站,一直站到夜里十二点,王世珍还是坚持信仰不动摇。

后来狱警让全监室的不许吃饭,晚上收工后,不能休息,陪王世珍到夜里十二点,这是狱警采用“株连政策”,通过惩罚全监室的刑事犯达到逼迫大法弟子“转化”的狠毒的一招。

二零零五年五月,王世珍冤狱期满。

回家后,杨柳青镇东派出所的三个警察:李××,焦××,牛××,天天跟着王世珍,监视王世珍,并派邻居监视王世珍。王世珍是合法公民,这种非法监视,严重干扰了她的生活,侵犯了她的人权。后来经过王世珍讲法轮大法的真相后,他们也明白了法轮功学员们是做好人,不再干这些坏事了。

王世珍因追求真善忍,两次失去人身自由,被中共迫害,给她本人及家人带来极大伤害,像王世珍这样在因追求真善忍而遭受中共邪党迫害的人不计其数,使善良的人无辜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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