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流离失所多年 邹君秀被诬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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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二点,四川法轮功学员邹君秀在成都锦江区法院被非法开庭,遭诬判三年半,只有亲属参加了旁听。庭审中,法官不让律师说话。

邹君秀,四川省安岳县通贤镇石鼓乡白乡村人。一九九八年三、四月间得了一场严重的无名怪病,多种仪器都无法检查出来,医药也就无法使用,整天四肢无力,头总是抬不起来,通体寒冷无比,几次昏迷,几次抢救,最后一次差点被病魔夺走了她的生命。因药物治疗无效,她只好回家。随后她开始修炼法轮功,仅两周时间,怪病消失,多年的疾病也不翼而飞,家里的活、地里的活,她都一肩挑。对邻里、村人都象对亲人一样帮助,邹君秀是村里有口皆碑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公开打压法轮功,利用所有宣传机器疯狂地污蔑、诽谤法轮功,不准炼法轮功。邹君秀认准了真善忍好,她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几次被绑架,多次被胁迫,警察还经常骚扰、抄家、抢劫,她被迫离家出走,在外地拾垃圾拣废品,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就是这样,中共警察也不放过她,多次上门骚扰、搜查,恐吓家中八十多岁的老人、小孩和隔壁邻居。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石鼓乡派出所所长谢炳毅、警察张军清、王永富等找到邹君秀的住处,又开始骚扰、威胁。当时邹在此租住不到一月,被迫搬家。二零零八年四月,警察廖为武、张军清等又找到邹君秀的新住处,再次骚扰。同年五月的一天,廖为武、张军清和资阳市“610”恶人以及成都成龙派出所警察与房东刘登红,闯入邹君秀的房间非法搜查,再次抢走了大法书籍和资料,邹君秀险些又被他们绑架,她被迫再次搬家。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左右,邹君秀女士在成都市成华区保和场街上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被成华区保和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德才非法抓捕。当天下午,邹君秀被保和派出所的人押回租住处非法抄家,抢走私人物品电脑、几台打印机、做资料用的耗材、影碟机。

随后,邹君秀被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四十五天后,家属未接到任何派出所的相关通知,家属请的律师也没得到任何相关部门的通知。

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锦江区成龙派出所警察把已经退侦的案子再次送至锦江区检察院。锦江区法院已通知家人要对邹君秀庭审,但不告诉家人什么时间。

十多年来,邹君秀为了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一家人被邪党逼得分散在各方,一家老小不得安宁。


相关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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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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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保大队:
张沁:13880898688
张秀锟:13881903975
周志敏:13981840739
黄天辉:13881726182

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公诉科)
地址:天仙桥南路5号
公诉人杨树东:13551360955,家庭住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一期5栋2908
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刑庭)
地址:工农院街90号(99号),邮编:610016
法官胡筠:13688013856
办案单位:成都市锦江区成龙路派出所
地址:成都市枫香街39号
承办人覃阳(副所长兼刑警中队长),警号:006034
参与刑侦警察王川:13882251883(075212)、钟鹏:13283490021(091710)
周静:13518112871(075447)、张林松:13611451213(005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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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去防邪办主任王健:13518115903、86746340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张力:18908187179
副书记沙征:1370904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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