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中秋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亲人团聚的日子。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十九年多,法轮功学员以及他们的亲人们在苦难中已经度过了20个中秋节。中秋节期间中共从来也没有停止对他们的迫害。中秋节期间多少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判刑入狱,又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骨肉分离,中共制造了多少人间悲剧……
2018年9月大陆各地7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八年九月中秋节前后,中共公检法司又对77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59人被非法庭审。其中,18名法轮功学员被判5至10年重刑;9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判刑,最高年龄者80岁。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223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220000元,警察抢劫勒索3000元。尽管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39场,律师们在法庭上强调: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法轮功修炼者按照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修炼法轮功,拥有法轮功资料,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是完全合法的,没有违反哪一条法律。相反,这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暴力干涉法轮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剥夺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才是真正的违法犯罪。要求法庭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但是中共恶党一意孤行,不顾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不惜采取一切非法手段把修炼法轮功的好人送入监狱。
二零一八年九月份,非法判刑、庭审分布于全国二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非法判刑最严重地区依次为:河南14人、山东11人、辽宁9人、河北9人、江苏6人、广东5人、黑龙江4人。非法庭审最多的地区:辽宁15场、黑龙江7场;河北、河南、湖北各5场;北京、重庆、广东、江苏各4场。
二零一八年一至九月份非法判刑更新为714人。其中,一月份判刑96人,二月份判刑50人,三月份判刑81人,四月份判刑87人,五月份判刑87人,六月份判刑93人,七月份判刑76人,八月份判刑67人,九月份判刑77人。
2018年1~9月中共对714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非法庭审665场 |
二零一八年一至九月份非法庭审更新为665场。其中,一月份庭审65场,二月份庭审46场,三月份庭审78场,四月份庭审82场,五月份庭审94场,六月份庭审96场,七月份庭审87场,八月份庭审58场,九月份庭审59场。
(信息采集时间:2018年9月1日至10月10日)
一、九月份7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八年九月份7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分布于十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6个城市。2018年9月,1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五年以上,9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判刑。
(一)天津市高立娟面临非法庭审 冯俊玲遭诬判十年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法轮功学员冯俊玲、天津石化公司青年女教师、法轮功学员高立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当地警察绑架。滨海新区法院日前诬判冯俊玲十年重刑,据悉只是因为冯俊玲在二零一六年开手机店经销过手机卡。
高立娟遭构陷的案卷两次被检察院退回,办案单位大港胜利派出所及大港国保仍不死心,继续罗列罪名,又把高立娟起诉到天津滨海新区法院,意欲高立娟重判12到14年徒刑。
(二)河南信阳市陶玉华、杨成云等六位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河南省信阳市法轮功学员陶玉华、杨成云、丁雪梅、白国显、李俊华、杨山萍六人被确山县警察非法抓捕,同时被抢走多部电脑、打印机、真相资料、耗材等物品。这六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午8点30分,在驻马店驿城区法院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驻马店驿城区法院非法宣判。陶玉华被非法判刑8年半,并处罚金3万元。杨成云被非法判刑8年半,并处罚金3万元。李俊华被非法判刑7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白国显被非法判刑8年,并处罚金2万6千元。丁雪梅被非法判刑7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杨山萍被非法判刑2年,并处罚金6000元。参与迫害的是驻马店驿城区法院审判长王红宇,审判员王纪锋、殷长河,书记员王琰。
(三)遭八年冤狱 广州杨秋仁又被诬判八年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杨秋仁、杨金花,因为通过快递给天河区派出所警察邮寄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真相资料,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被天河区长兴派出所和天河区国保绑架,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非法宣判,杨秋仁被诬判八年,杨金花被诬判一年五个月。
(四)控告公安部不作为 上海高级工程师被判刑
家住上海延安西路的法轮功学员徐永清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国保大队队长蒋步福等人绑架;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被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四月二十日,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警察捏造所谓补充材料,五月二十日案卷回到检察院。七月初,检察院把徐永清构陷到法院。
徐永清 |
徐永清,现年54岁,上海楼宇建筑弱电专家,高级工程师。熟悉徐永清的亲朋好友、同事以及街坊邻居们都知道,徐永清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一直按照“真、善、忍”的修炼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他待人真诚,乐于助人,办事认真。又因为他精通业务,在公司深受同事与客户的好评与尊重。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上海漕宝路地铁站出现了污蔑法轮功的画板,徐永清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到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市政府信访办反映情况,要求撤掉画板。后上海当地公安以G20即将召开为由,以“信访时间不合适”为借口,非法抄家和绑架了徐永清。之后徐永清对相关机构进行了控告。
在控告无果的情况下,徐永清认为中共发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形式上与公安部发布的“《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一文有关,于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徐永清向公安部提出申请“取缔”一文是否被作废,如作废,请告知作废时间等;若未被作废,请公开此发文信息,包括审批程序等。之后通过顺丰和EMS分别快递至公安部并通过网络查询确认信函公安部已签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此项信息属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的内容,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
在未收到公安部答复的情况下,二零一七年五月,徐永清向北京二中院提出起诉,起诉公安部“行政不作为”。徐永清遭跟踪监视、绑架。
徐永清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被扬州市邗江区法院诬判两年。
(五)吉林市大学教师魏修娟遭诬判两年 已上诉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报道,家住吉林市高新区的吉林市北华大学师范分院教师、法轮功学员魏修娟,因坚持真、善、忍信仰,曾多次被野蛮绑架、抄家、关押。
魏修娟 |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上午,魏修娟被吉林市高新法院非法庭审。开庭之前,法院要挟其家属不许声张,否则如何如何。开庭时间一个多小时,只有审判长王斌、公诉人杨勇、书记员李莹、还有两个陪审人员。旁听只有不超过四名家属。
魏修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依据现行法律有理有据的论述了信仰无罪,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书籍和相关资料也是合法的。希望法官能公平、公正的做出正义的裁决,还人间公道与正义。面对魏修娟的辩护,公诉人无言以对。
近日得知魏修娟遭诬判两年,非法罚款五千元。魏修娟已提起上诉。
今年四十八岁的魏修娟女士,自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体患有的十多种疾病不翼而飞。
此后,魏修娟用健康的身体,本着“真、善、忍”原则,辛勤的耕耘在教育工作岗位上,深受学生喜爱,并多次为学校争得荣誉。
这样一位好教师,却因坚持真、善、忍信仰,曾多次被长江街派出所警察野蛮绑架、抄家、关押、洗脑迫害,身心受到摧残。
(六)广州中医师李常兴被非法判4年
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中医师李常兴,十八岁时因工伤导致铅、锰中毒,造成肢体二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修炼法轮功后获得了健康,还拥有了高超的医术。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上午,李常兴在上班途中被海珠区公安分局绑架。
李常兴 |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下午,在李常兴被迫害得健康出现严重问题、无法保持站立、不能来到法庭的情况下,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通过视频非法宣判,将李常兴诬判四年。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开庭时,家属才看到:李常兴已经脱相,成了皮包骨。
李常兴医生,今年五十九岁,江西省万载县人,是一名中医专家,为中华特色医药协会会员、北京疑难病研究会会员。曾在江西万载县金三角开办中医诊所,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诊所被当地国保查封。
二零零九年,李常兴被迫流离失所,来到广州行医,担任二天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广东康之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坐堂医生。
二、九月份非法庭审59场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九月份,中共法庭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59场。其中,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39场。非法庭审分布于十四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22个城市。年龄最大者77岁。
(一)非法庭审律师依法无罪辩护法官和公诉人无言以对
湖北应城市法轮功学员汪刚强、熊文志(曾用名熊文德)、熊继伟分别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上午八点半、十点半、下午三点在安陆市法院被非法开庭,三位律师依法驳斥公诉人的所有指控,要求无罪释放。
律师来安陆之前接到了他们当地律协和律师事务所领导打来的警告电话,不许作无罪辩护。庭审开始后,三位律师分别为三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
在质证辩护阶段,三位律师把公诉人对三位法轮功学员的指控和所谓的证据从法律角度一一推翻,并做了详细的法律法规论述。律师对公诉人构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提出质疑,当律师指出公诉人所谓的证据的不实之处时,公诉人无言以对,这让在场所有的旁听人员明白了所谓的证据和指控是经不起推敲的。
熊继伟在自我辩护时说:“法庭是主持正义的地方,法官是惩恶扬善的,我学法轮功身体健康,做一个好人,法轮功弘扬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自己不构成公诉人指控的《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无法指明我破坏了哪一条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实施。(二)公安部发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这两个文件明确认定的邪教组织有14种没有法轮功。”
法官和公诉人无言以对……期间只要熊继伟提法轮功就被审判长打断,不让他提法轮功。
全国著名律师就相关案件辩护说“破坏法律实施罪”只能是特殊主体,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本质是属于职务犯罪,缺少了法律实施者的参与,均无法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一个普通公民只有遵不遵守法律,无权无条件破坏法律实施。
法官通常依据两高司法解释给法轮功学员判刑,律师说两高司法解释扩大了刑法的范围,明显越权。首先看我国宪法是怎么规定的。《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信仰自由是基本人权,是受《宪法》保护的。《宪法》36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宪法》35条也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庭审当时没有宣判结果。但愿这些审判长和法官们能以法律和事实出发,不宜以领导的意志为依据而影响独立公正裁决,遵循内心良知的召唤,善待法轮功学员,立即无条件释放他们,也是为自己留下一个美好的未来!
(二)长春法院蔑视法律 对法轮功学员远程视频开庭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报道,最近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宽城区法院滥用远程视频开庭,没有经当事人申请,荒唐地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匆匆几分钟,如儿戏般就枉判好人入狱。长春法院蔑视法律,严重违法程度,令世人震惊。
首先,远程视频开庭的启动,首先应当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要件。其次,远程视频开庭其操作规范,也必须符合诉讼法关于开庭审理的程序性规定,应具备通常开庭的基本要素和有效管理,无论远程法庭在什么地方,都应严格按照诉讼法所规定的审理程序,且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当事人的诉求的直接言语表达,是庭审的必然要素和表现形式,失去它,所谓的“庭审”将无意义。司法的公正性和公开性要求当事人直接参与庭审、举证、质证,只有经过质证,法官才能依法确定定案依据。
二零一八年六月份,长春绿园区法院没有通知任何家属,看守所里两个警察在法轮功学员杨香华背后一站,利用远程视频,仅三、四分钟庭审结束,杨香华连法官是谁都不知道,就被冤判五年,九月十一日非法关押到臭名远扬的吉林女子监狱八监区。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早八点,长春宽城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邵秀艳,也是采取这个网络方式,其女儿到庭只看到屏幕上的母亲,不到十分钟收场,并且没有判决结果。后来律师会见时,邵秀艳本人自述,开庭那天她根本没去法院,是在第二看守所里(长春第二看守所和第四看守所在一个地方)的一个有视频的屋里被非法庭审,法院的警察没有去,只有看守所的两个警察在她身边。
这样的庭审不仅荒唐,而且严重违法。对于这种新兴的网络庭审方式,目前有很多漏洞,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适用。
1、案件的选择: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如果出现当事人因特定事由不能到法院出庭情形,适用于远程法庭。
2、庭审启动:远程视频开庭的启动,应遵循当事人自愿选择为主要启动因素的原则。首先,应当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要件。法院不宜主动启动,当事人的申请须有正当事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其次,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后,认为适用远程视频开庭不致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且在技术上能够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可适用远程开放方式审理。
以上案例中两个当事人身体健康,法院和看守所都在同一市区内,不存在不能出庭情形,而且法官不通知家属,不让律师上庭辩护,家属询问时,歇斯底里地撒泼,试问长春法官,你到底怕什么?
三、经济上迫害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八年九月份,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223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220000元,警察抢劫勒索3000元。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本性“假、恶、斗”,自篡权以来,杀戮不断,通过周期性的各种政治运动,迫害了中国一半以上的家庭,害死了8000万无辜的中国民众,超过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两高司法解释通过炮制伪证、编造罪名,将法轮功学员捍卫信仰自由的努力诬陷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是对宪法信仰自由原则的践踏,是对刑法规定的曲解和滥用,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许多人觉得中共迫害法轮功和自己无关,这是错误的认识。在这场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中,沉默其实就是怂恿邪恶,沉默就是邪恶的帮凶,因此保持沉默,保持所谓的中立是没有选择,其实质是帮助了邪恶,助长了邪恶的气焰。现在天灾人祸不断,就是一种警示。而且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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