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湖北宜昌市夷陵区法轮功学员黄代淼因微信加群讲真相,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上诉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被中级法院非法驳回,维持冤判。
黄代淼,男,在中共对法轮功超过十九年的迫害中,他屡次遭中共警察绑架、拘留迫害。一九六七年五月十二日出生,大学文化,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被夷陵区邪党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六月三十日被非法逮捕,关押于宜昌市夷陵区看守所。
据非法判决书所述,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五月,黄代淼在宜昌市夷陵区利用微信账号“wxid-ko6bi340uot002”(微信号“hdm552449137”、昵称“华夏正道”)在网络上注册群账号为“7720589006@chartroom”(群名“心归正远祸殃”)微信群,该群加入23名群成员,黄代淼系该群主,在群内发送文件名为“1036260905173beacc262243.mp4、1657261004173beacc2616574.mp4”等”法轮功”电子音视频文件37个。该电子音视频文件均含有”法轮功”宣传内容,共计时长为601分18秒。
黄代淼被非法宣判后,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为由提起上诉,请求二审依法改判其无罪。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非法驳回上诉,维持冤判。审判长戴翔,审判员吴如玉、韩璐,书记员董艳。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宜昌地区有据可查的至少有219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其中被非法判刑、劳教的至少64人,被关入洗脑班迫害的至少56人,至少3名法轮功学员被关入精神病院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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