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法院十一月十一日至十二日再次非法对四名法轮功学员左洪涛、刘长富、吴文章、李国爱与左洪涛的妻子崔求荣(不炼功)五人开庭。警察绑架、非法抄家的录像被要求当庭播放,律师感慨地说,这就是中共的所谓“人民警察”。所有参与绑架的警察都没有着装,都穿着便衣,在没有搜查证、没有出示警官证,没有证人在场、没有被绑架公民本人签字,与土匪、黑社会一样,非法强行闯入民宅,强行抢劫私人财物,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找不到。
几位法轮功学员、律师强烈要求播放被强行绑架抄家录像的全过程,法官张秋生、公诉人曹连财不得不把2017年6月9日秦皇岛山海关国保在佳和中介及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家中抄家绑架的全部录像播放一遍,其中有快镜头播放,律师有没看清楚的要求重放,公诉人强词夺理不让再放,律师从座位上走到公诉人身边强烈要求重放,法官、法警强行制止,甚至要求律师回到座位上,律师没有理会法官、法警的无理要求,告诫他们这么重要涉及几位被绑架的公民被冤判的录像不让看明白,如何体现法律的公正?最后不得不让重新播放。而且律师认为重要的地方,自己走到公诉人身边重新播放。
律师还指出在许多法庭,都没有针对参加庭审的家属亲友身份证、本人挨个照相,(当天也有不是针对法轮功的庭审,连家属亲友身份证都没看、也不照相,法律面前对法轮功就例外不平等了),只有昌黎法院例外,法官张秋生几次强词夺理我们昌黎法院就这样。
律师在辩护中强烈谴责中共警察在对法轮功学员的多年的迫害中,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不合法,就象其它职业的潜规则,只要是法轮功的东西书籍、光盘、大小册子、条幅等都属于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具体利用什么破坏的,有没有伤害到人与物、国家的哪条法律,用什么破坏的,怎么破坏的、扰乱了谁的安定都说不出来,就是强行污蔑、陷害、抹黑和法轮功,不讲法律。
公诉人等由原来的嚣张,到最后的耷拉脑袋。最后法官问其还有什么陈述的,公诉人没有任何新的陈述,两次陈述都是有气无力的重复利用三百条如何,几位法轮功学员多次被送看守所、洗脑班、被劳教等,都被律师、法轮功学员有理有据的辩护一一驳回。其中律师指出:劳教制度早已被取缔,以前被执行过的所谓犯罪都是强加的,又被再次利用,都是违背《宪法 》,罗列罪名构陷法轮功学员,再次利用根本不生效,也没有关联性。
法官问法轮功学员是否承认自己有罪,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都说自己无罪。最后法轮功学员、律师告诫法官公诉人,不要再当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张越、周本顺等的替罪羊,善恶有报是天理。中共十九年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希望他们能明辨是非,能秉公执法,释放左洪涛等五名被无辜关押已经一年多的合法公民,保障无罪的人不受非法追究。
最后,法官终止庭审,告诉律师五天之内给法院书面辩护,他们再给法轮功学员做最后裁判参照。
事件回放
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下午五点,秦皇岛市山海关公安分局刑侦科付勇伙同国保大队及南关派出所等十几个警察,在没有任何违法证据未出示任何执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闯入在左洪涛、崔秋荣夫妇开的“佳合中介”,绑架了夫妻二人及吴文章、杨晓勇、袁素静及李国爱等五名法轮功学员,抄查中野蛮抢劫了中介周转资金十余万元现金及电动车一辆,还有其它办公用品,并在同时间段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长富并抄家。
山海关区路南派出所于晚上八点左右用抢夺到的左洪涛家里钥匙打开家里房门又对左洪涛家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非法抄家,家里被翻得一片狼藉。中介及家里被非法查抄后家属没收到任何被查抄走的财产及物品清单。几天后,在山海关电视里播报假新闻把抢劫的中介周转资金说成是真相币。
六月九日,袁素静被非法抄家,新电动车一辆被抄走。同日,国保大队非法扣押了法轮功学员李国爱借用朋友的私家车,车上有李国爱经营的服装。六月十二日,在李国爱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刑侦科付勇带人砸门撬锁、非法抄家,目前抢劫多少物品不详。
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及左洪涛的妻子被非法押送到秦皇岛市看守所。山海关区公安分局为掩盖这种非法抢劫行为,消除人民群众的不良影响,几天后在山海关区电视台播报了假新闻,把抢劫到的中介周转资金说成是真相币(把法轮功真相写在纸币上,救人的一种方式),掩盖违法事实。
七月十五日,山海关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陈铁忠对左洪涛、崔秋荣等人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批捕。左洪涛一直以绝食的方式抗议这种迫害,被秦皇岛市看守所绑架到秦皇岛市公安医院用手铐脚镣铐在病床上野蛮灌食……
左洪涛、刘长富、吴文章、李国爱,与左洪涛的妻子崔求荣,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四个月,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六日遭秦皇岛市昌黎县法院非法庭审。此前一次开庭,因正义律师要求无神论及中共党员的法官、审判长、书记员、公诉人等回避而休庭。
律师指出,在山海关国保绑架6名法轮功学员与一名不炼功的家属时,法轮功学员吴文章当天放在“佳合中介”五万现金,被抢劫后没有清单,起诉卷宗上也没有提供吴文章遭山海关国保及派出所抢劫的五万元钱的去向,还有起诉书中有指控无法说清与事实不符,人证没有出庭、物证也没有。还有公诉人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中,起诉书中没有任何说明,也没写进起诉书中。
律师要求昌黎县法院督促检察院公诉人曹连才把起诉书中没有提到,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重新加到起诉书中,以便律师阅卷辩护所用。因此,昌黎法院不得不又一次中断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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