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吕三秀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长期被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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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江西省樟树市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吕三秀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八年春天被劫持到江西女子监狱,据悉一直被迫罚站到现在,从早站到晚,甚至要站到晚上零点。由于长期被迫罚站,脚也肿得老大。前半年,监狱方面一直不让她洗漱,身上的衣服脏得像个要饭的乞丐。

吕三秀,原为樟树市冶炼厂职工。修炼法轮功之前,患有几十年的胃病,胃溃疡会定期发作;三十岁左右患上了严重的痔疮,经常便秘出血;此外还患有关节炎、头痛、乳腺炎、妇科病,心脏病,萎缩性鼻炎,神经官能症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六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迅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所有疾病不治而愈,心情开朗。她的变化得到了家里人及朋友邻居的好评,有一位姓何的老邻居在临终说:“我下辈子还要和吕三秀做邻居。”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发生后,吕三秀坚定自己的信仰,两次遭非法判刑三年、两次非法劳教(共计五年),遭受酷刑、下毒等折磨,一度被迫害致疯。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吕三秀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绝食抗议六天后被樟树市公安局的刘建秋接回本地看守所。吕三秀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零零年一月一十八日送往省女子监狱,遭受残酷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底,吕三秀三年刑满,因不放弃自己的信仰被樟树市“610”人员和公安警察用欺骗的手段,直接非法劳教三年。在省女子劳教所,吕三秀抵制强制“转化”、拒绝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和书籍,被包夹的吸毒劳教人员用枕巾紧裹着头部、强按在床上、用鞋子等物暴打。警察们竟丧失人性在她的饭菜中下毒,使吕三秀时常处于半失常、半昏迷状态,来月经时不知道自理,两手套着鞋子在地上摸爬。狱警吕秀英和周志红还幸灾乐祸的哈哈大笑。一天,神智不清的吕三秀爬上三米多高的窗户顶端后,重重地摔了下来,造成腰椎摔断、两脚摔伤。

二零零五年五月,吕三秀九死一生,从省女子劳教所回到了家中。通过修炼法轮功,她渐渐恢复了神智。二零零七年六月份,吕三秀在去店下乡的车上被樟树市“610”人员、国安人员伙同店下乡派出所所长陈小华、聂永冰等警察绑架,被关押进看守所七、八天后,再次被非法劳教两年,被非法延期关押二十多天,于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二日才回到家中。

后来,吕三秀一直没有社保金,没有身份证(樟树市国保人员一直不给她补办),基本生活都无法维持。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吕三秀在樟树市义城乡告诉民众法轮功真相时,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遭义城乡派出所警察和樟树市警察非法抄家,被抄走私人物品若干及现金几万元。吕三秀开始被非法关押在樟树市看守所,警察说拘留十五天,二十多天后被劫持到宜春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

江西省女子监狱为了达到使法轮功学员所谓“转化”的目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无所不用其极,狱警们怂恿杀人犯、贩毒吸毒犯、诈骗犯、贪污犯、组织卖淫犯等刑事犯罪人员包夹、看管法轮功学员,采用毒打、吊铐、剥夺睡眠、罚站、老虎凳、灌食不明药物、烈日暴晒、关小号、谩骂侮辱、“走队列”、奴工劳动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吕三秀拒绝“转化”,曾被狱警天天绑着吊。王凤英每天被逼罚站到十二点,王凤英当时已经七十五岁了。赣州市兴国县五十九岁的李兰英,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八年,后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监狱为迫使李兰英放弃信仰,关在小房间,单手吊在窗户上,双脚不能落地,疼痛难忍,致使她昏迷。

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姜凤英遭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遭铁棍打、吊铐、关禁闭、野蛮灌食、奴役、曝晒等种种惨无人道的折磨,出狱后,就经常产生幻觉,胡言乱语,疑被下过不明药物,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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