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安玉华被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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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安玉华,六十六岁,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份开始学炼法轮功,身体得到了净化,全家人受益。以前她老吃中药,现在不吃了,身体、性格方方面面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法轮大法归正了人心,教人做一个好人,安玉华心中无比感恩师父、感恩大法。

然而风云突变,自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原本幸福安宁的家庭从此风雨飘摇,备受摧残。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三,安玉华单位来人了,是针对学法轮功而来的,说看看她在家干什么。没过几天又来了,这次是单位的领导来监视她,说:“你千万不要去北京,我还要多来几趟。”安玉华说:“那可不一定。”该领导出门便去了派出所举报了她。派出所来了四个警察抢走了安玉华的法轮大法书、炼功录音带、讲法录音带等,警察给她戴上了手铐,锁在暖气片上,晚上来问话,问完了话又给锁在暖气片上,直到第二天早上班,之后,安玉华被送到了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半个月。警察怕她去北京,又强制她交押金一千元,如果一年之内没事才返还。

二零零二年大约六月份的一天早晨七点左右,派出所的警察刘晓明和政法委的黄卫来了,他们让安玉华收拾东西,去他们领导那说几句话。就这样安玉华被骗到了公安局,又被拉上车,劫持到了本溪市威宁营教养院,在那里办半个月的转化班,每天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造谣宣传,逼迫写认识、向邪党宣誓,签字等,进行强制洗脑转化,不转化就面临着被劳教。回来后派出所警察还继续骚扰,让去签字、按手印等。

派出所警察窦廷斌和另一个警察经常去安玉华家监视她的行踪。还有两次窦廷斌开车,车里坐满了人,让她上车,安玉华说:“不去,买菜去。”窦廷斌还到家里强制让她按手印、签字等。后来窦廷斌将安玉华汇报给了610头目王奇,之后安玉华又遭受了接连不断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安玉华的母亲有病,她和妹妹换班护理,王奇带人去安玉华家里非法搜家,把一本法轮大法书搜走了。过了一段时间王奇又带人来了,安玉华没在家,搞得家人惶恐不安。

二零一三年夏天,安玉华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在街上讲真相,被恶人举报,身上带的资料被610头目王奇搜走了。

二零一四年五月份,安玉华出去讲真相被客运站张广锋举报,610王奇将她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因为向两高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安玉华被610王奇和派出所警察张伟绑架到公安局,非常详细的询问身体状况,然后逼迫签字、按手印、抄报纸、照像等,否则不准走。

610国保大队人员看见安玉华的丈夫,以威胁的口吻说:不准安玉华在街上给人讲真相,这地盘是我的,不听就会如何如何被抓捕等。安玉华在街上多次遇到不明身份的人员,在车里等隐蔽处给她照像、录像,有时还跟踪。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六日,安玉华在街上被610国保大队长王成刚带领一伙人绑架塞入车里,当时安玉华周身疼痛难忍,五脏六腑象要被抓出来扔了似的疼痛,腿不好使,站不起来。在车里另一个警察拿录像机一直给她录像,安玉华被折磨得昏天黑地,怎么到的公安局都不知道。下车后警察死死地抓住她的胳膊,架着她进了公安局大厅,送入地下室。

天黑时,610王奇问安玉华要家里钥匙。她说没带。王奇说:“不行砸锁,过程得走。”当王奇带一伙人要砸锁时,安玉华的弟弟和孩子阻止了他们行恶。十一月九日,安玉华被转入到本溪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安玉华被非法庭审,在法庭上,法官诽谤法轮大法,念了一大串客运站工作人员张广锋为首的联名举报的名单、胡编滥造的假证人、假事实、假证据和非法拍照,还有什么影碟。庭审后让安玉华补充,试图以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判刑,但是罪名不成立。同年六月二十三日又进行了第二次庭审,还是些胡编乱造的所谓假证人、假事实,只为害人,还逼迫安玉华签字、按手印等。对她构陷罪名,安玉华被非法冤判三年。

时年六十五岁的安玉华经过七个多月的非法关押,身心遭受严重摧残折磨,原本健康的身体每况愈下,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出现脑血栓症状,右腿不好使,第二天右手也不好使了,血压高,监室里的号长报告给大夫、狱警,狱警让观察几天。

七月七日,看守所所长和狱警送她去医院检查,确诊后,大夫说:“得住院。”所长说:“不住,给法院打报告。”狱警让安玉华写不炼了,安玉华手抖写不了,狱警就让犯人代写然后强迫签字。由于病情严重,安玉华被转回桓仁县医院进行医治,之后保外就医回家。

回家后,八月九日,610大队长王成刚带一个警察来安玉华家,强迫给她和丈夫、孩子照像,还不让说也不让写被迫害的话。

八月二十九日派出所又来两个警察,询问安玉华的身体状况,问她能不能走,她丈夫说:“走也得扶着走。”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桓仁县法院法官朱福臣和一个警察来到安玉华家,送来非法判刑三年的判决书,并且说还要去鞍山医院鉴定。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中共人员又来电话骚扰让去体检。安玉华在家休养期间,警察多次强迫安玉华去体检,企图继续非法关押安玉华至冤刑期满,遭到安玉华家人的抵制。警察还骚扰家属,强迫她儿子签字,以承认其母“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成立,不签字就威胁把母亲再抓进去,让家属配合给安玉华施压,挑起家庭矛盾,限制她的行踪和与其他学员正常接触交往等。

安玉华因为信仰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个好人,没干任何坏事,更没有违法,十九年来,接连不断遭到江氏集团610国保大队无端的残酷迫害,以致现在身体行走不便,右侧身、手、脚发麻,时不时的发病,腿不好使,脑袋发胀,记忆不好,坐下吃顿饭的功夫就站不起来了,行走时右侧身不是胯骨疼痛,就是关节痛,脚脖痛,浑身难受。原本健康的人被迫害成这样,正是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犯了“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学员祛病健身做好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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