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遭枉判 八旬父母申冤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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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轮功学员刘春兰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在外买菜时被警察非法抓捕,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枉法判两年六个月,现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

刘春兰的母亲郭梅竹,现年八十五岁。在女儿被无辜陷狱后,和老伴到有关部门鸣冤,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女儿刘春兰。

刘春兰年迈的父母身体都不好,母亲哮喘很厉害,腰疼,弯腰达到九十度,走几步歇歇喘一会气儿,但为了给女儿申冤,老两口只能不断的到有关部门去找,去喊冤。

七月二十四日,两位老人到望花建设派出所,队长刘洋说:刘春兰的案子已经到望花法院了,你们要找就上法院去找吧。老俩口坐车去了望花区法院,门卫法警不让进,让打电话联系,可是打电话要么不接,要么忙音,两位老人很是无奈。

以下是郭梅竹老人对女儿遭迫害的控诉:

我女儿原来患有严重的颈椎病,生完孩子后,坐月子时留下风湿等慢性病,还长了瘤子,病痛折磨的她苦不堪言,我们老俩口还得照顾她。自从女儿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了,还能照顾我们老俩口了。我女儿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有什么错?

可是抚顺市望花区建设派出所警察孙立新、孙廷文、刘洋、于博等人,在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中午,闯到市场,绑架了我女儿。把我女儿身上的一千元抢走,钥匙抢下,在女儿家没有人的情况下,把家给抄了,他们还将我省吃俭用积攒的、给孙子上大学的五千元给盗走了,外孙子的电脑、女儿的电脑也都盗走了。

我们听到消息后立即赶到派出所,问警察为什么抓人,派出所的人说是国保让抓的。我们找到抚顺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的魏振兴说人是派出所抓的,他们不管,他们只管审批。就这样,有人抓人,却无人负责,互相推诿、扯皮。我们老百姓真是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申。

后来我们听说这次非法抓人,是辽宁省公安厅下的抓人命令,全辽宁省共抓了法轮功学员四十七人,我们望花地区就抓了十人。按照上面下的抓人定额抓人,就这么“依法治国”吗?这不是在执法,而是土匪绑架。

七月二十四日,我们去法院要找有关法官。那天抚顺气温高达三十五度,我和老伴都是八十多岁的人,又有病,实在支撑不住了,我对法院的人说:我是革命烈士家属,我父亲是在抗日战场上牺牲的。我把优待证拿出来,法院的人让我进去到二楼等,到二楼还是打不通电话,就是忙音,刑事庭在五楼,五楼没有进去的通道。

我们见不到法官,没办法,我们只能给他们写信,向望花区法院陈述我们的冤情。但法院根本不理会我们的陈述,最后无视事实和法律,枉法判我女儿刘春兰两年六个月。

我是烈士家属,我父亲于一九四三年六月在反击日本侵略军扫荡时牺牲,地点在河南濮阳。叔叔也在战场上牺牲了。自从女儿刘春兰被抓走到今天,我们多次去建设派出所、望花公安局、望花检察院、望花法院,无人理睬。让我们的心里感到很悲哀!当国家需要时,我们这个家庭积极响应,为了国家,为了我们民族去冲锋陷阵,出生入死,在战场上为国捐躯。今天我女儿无辜的被迫害,我们为我女儿申冤时,却无人理睬,到处吃闭门羹,这是什么世道啊?

我老伴叫刘贵祥,是一九三四年出生,一九五三年三月应征入伍,高级通信兵。我的老伴刘贵祥为了国家,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九死一生,逃过劫难,至今年岁已高,身体患上多种疾病,需要人照顾。

我身边还有一个未婚女儿,身患疾病,不能自理。目前我这个军属、烈属家庭已经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处于瘫痪状态。

我们希望有良知的人们能够关注一下我们的冤情,能替被冤判入狱的我女儿刘春兰伸张正义,让我女儿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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