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吉林省珲春市法轮功学员张俊玲,三级残疾(左小腿截肢),在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大年初十)被珲春市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珲春市拘留所。家人多次去拘留所探视,被拘留所人员拒绝,说炼法轮功的不能探视,得有公安局批准,并只能存衣物、不能存钱。
张俊玲 |
按照国家规定,身体残疾者不适合关押。可珲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不但非法关押张俊玲,还不准家属探视。
亲人们担心张俊玲身体状况,特别是左腿穿假肢,每天晚上脱下假肢后得用温水洗净残肢处,涂上润肤霜保养(她的残肢曾做过二次手术)。在拘留所里面没有这条件,她的情况又一概不知,亲人们非常但心、牵挂,她的丈夫一人在家,身患半身不遂,整天发愁,精神不振,吃不下饭。
张俊玲女士早在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五日被火车碰伤,左小腿截肢(三级残废),多年来身体患腰椎间盘突出、冠心病、胆结石、肾积水、肝胆管结石等近二十种疾病。特别是后背痛(因一支腿是假肢身体的重心都侧向左侧,腰椎都变形了)晚上背痛的不能睡觉,真的是苦不堪言。二零零七年又得了乳腺癌,右侧乳房全部切除,刀口一尺多长。出院后开始修炼法轮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折磨她的二十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的她一家人生活的快乐、幸福。
法轮大法让她有了健康身体,她只想让更多的人受益,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却多次遭到当地警察、“610”人员的绑架、骚扰。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上午十点多,当时张俊玲家中正在装修,门开着,珲春三派出所警察两人(穿警服)闯进屋内,非法搜查后绑架了她,傍晚送去拘留所。因张俊玲血压高、心肌缺血、冠心病等症状,拘留所拒收回家。
二零一八年,“610”和社区人员多次打电话或到家中骚扰,使张俊玲家人不能安稳的生活。张俊玲的丈夫患有半身不遂,需她精心照料,每次中共人员去家中骚扰,他都受到精神打击,几天内不能恢复。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大年初十),张俊玲女士在街头告诉人们修炼法轮大法的殊胜和美好,愿天下有缘人得福受益,被珲春市公安局、珲春市国保大队人员绑架、入室抢劫,非法关押在珲春市拘留所。
珲春市公安局国保所谓“办案人”,不敢告诉家属自己叫什么名字。张俊玲身体有什么问题谁能负责呢?张俊玲的亲人们希望办案单位立即释放张俊玲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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