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已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七月余,二零一九年三月初被构陷到丹东振安区法院。邵长华不接受法院指定的律师,要求自辩。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此前曾遭受两次冤狱迫害,在辽宁女子监狱她遭受到了超过人的极限的酷刑折磨,是人难以想象的。详情请看明慧网《九年冤狱 九年残忍折磨》。
邵长华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她有多种疾病缠身,特别是严重的风湿病,使她走路、上班都很困难。修大法后,邵长华用真、善、忍的标准归正自己,提升自己的道德,善待他人,助人为乐,病痛不翼而飞了,走路一身轻,同事都说她象变了一个人似的。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邵长华送朋友出门时,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东国保及丹东八道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屋内绑架、抢劫。
家属去问因由,派出所一警察回答说:“是因邵长华与一年前赵雪景和孙立豪(已被非法判刑并劫持监狱迫害)粘真相条幅的案子有牵扯,才抓人的,没什么事,根据文件,拘役七天,她朋友已经放了。”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邵长华被绑架第五天后,家属上午到丹东拘留所接见,得知邵长华已被非法刑拘到丹东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家属请律师到看守所接见,律师见邵长华身体极为虚弱,被犯人架着出来接见。家属多次去派出所找办案警察杨朔,杨朔不仅不放人,还说案子已交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邵长华的女儿不顾已怀身孕近七个月,到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找负责办案赵姓检察官,赵某说:“案子马上就要送起诉了,除非你妈写悔过。”
二零一九年三月初,邵长华接到一份丹东振安区法院下达的非法起诉书,邵长华看后,对法官说:起诉书上说,因在我家翻出护身符及法轮功书籍作为指证而定罪,请问修炼法轮功,我国哪一条法律明文规定有罪?拥有法轮功书籍及物品又违犯我国哪条法律?法官回答不上来。
邵长华告诉法官,不请律师,也不要法律援助,要自辩。
宽甸县公安局
地址:宽甸镇新开路196号,邮编:118200,区号:0415
宽甸公安局长隋玉国,电话:5123400
国保大队长胡有利
教导员霍喜庆:13842573077
副大队长赵明军:13842503399
办案负责人王金海:13591513779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地址丹东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邮编:118001,区号:0415
丹东市振安兴检察院:九连城镇
振安区检察长李琦,电话:13604950136
副检察长郭连河,办公电话:6276187
公诉科孙科长,办公电话:6276618
公诉科朱科长,办公电话:6276658
公诉科陶霞,办公电话:6276658
公诉科徐晓明,办公电话:6276697
立案庭:6276681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
地址:东泰路225-4号,邮编:118001,区号:0414
院领导
院长宋丹:2277288,手机:13942599336
副院长张殿柱:2277366
副院长李健:2277333
副院长张连碧:2277388
纪检组长高锋:2277282
专职委员崔健辉:2277282
专职委员姜玲:2277338
执行局局长孙晶:2277313,手机:18641519107
执行局
尹利明执行局副局长:2277316 手机:18641519182
杨倩怡工作人员:15841518007
郭丹副庭长:2277318、15698977066
马会颖审判员:2277212、18641519133
徐勇超助审员:13029206977
常菲菲助审员:2277295、13050391687
刘君审判员:2277319、15698975766
刘志军执行员:15698979277
赵寄民执行员:2277323、18641518353
蒋守胜工作人员:18641519295
董俊松执行员:2277339、18641519279
于蔚蔚书记员:15942520286
解鑫洋工作人员:2277317、15641518732
郑晓蕾工作人员:13591516205
姜晓蕾书记员:2277313、18841557120
九连城法庭
庭长李丹:4165880
审判员曲文丹:4165121
审判员董景辉、刘代生:4165131
书记员张瑶、崔倩:4165040
速录员刘悦:4165040
法警队:侯明、李瑞、姜、郑、许仁木、郝奇、赵鑫、沈立伟、辅警吕东:2277370
办公室副主任李晓军:2277289
书记员浦慧媛、李洪波:2277376
财务王晓萍:2277289
工作人员王蕾、冷静:2277290
档案员潘超:2277291
书记员刘冠男:2277291
工作人员孙晓宇:2277291
立案一庭
庭长刘丹:2277307 2277310
审判员王媛媛、田晓菲:2277296
助审员张扬:2277306
书记员李倩文:2277359
工作人员董高宇:2277306
立案二庭
工作人员赵炳庆:2277311
书记员杨莎莎:2277302
刑庭
庭长郭忠仁:2277335,手机:13358781609
工作人员宫莹:2277353
书记员房兴堂:2277315
陪审员孔舒悦:2277315
速录员刘敏:2277353
五龙背法庭
庭长王楠楠:4101993
审判员马锐:4106993
助审员李中翔:4106993
助审员孙雷:4106993
工作人员温承艳:4106993
书记员郭嘉欣:4106993
速录员王丽娥:4106993
政治处
主任王瑜鹏:2277368
研究室副主任汪洋:2277368
工作人员周向东:2277368
书记员张虹:2277333
书记员贾涵淋:2277388
工作人员王珞、常龙:2277331
评查办主任赵峰:2277355
工作人员李凤叔:2277355
审管办
潘坤主任:2277330
王德意书记员:2277350
民一庭
庭长黄静: 2277322
助审员洪颖:2277295
工作人员朗悦:2277321
陪审员毕克玉:2277322
速录员候国丽:2277321
民二庭
庭长于云峰:2277360
助审员回旋:2277351
速录员金胜娟:2277360
民三庭
庭长赵方华:2277336
工作人员佟乐:2277336
副主任王柯丁:2277320
速录员汤慧敏:2277320
行政庭
庭长林杨:2277325
助审员尚丽:2277325
审监庭
庭长仲伟民:2277359
法警队
大队长姜勇:2277328
副队长隋祖光:2277328
副队长陈昕:2277310
法警王雅信:2277310
法警邹德明:2277310
法警刘旗:2277370
辅警刘海涛:2277335
辅警王祥光:2277370
车队
赵进、冯军、姜云龙、张伟侠、于成军、王政坤:2277293
赵勇、季晓光、刘刚、纪振龙、张鹏、纪占生:2277293
门卫田兆成、刘威:2277356
监控室:2277301,安检通道:2277305,办公楼安检:2277369
物业经理郭丽:2277378
保洁班长杨凤秋:2277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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