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阎荣杰被非法判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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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阎荣杰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诬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已聘请律师上诉。

阎荣杰今年五十五岁,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阎荣杰坚信自己无罪,二零一八年十月依法向各级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控告了越秀区公安分局非法绑架公民的违法行为,但没有收到答复。

阎荣杰

修炼法轮功后,阎荣杰变得非常和善,在家里主动买菜做饭,对父母非常孝顺。他父母已经八十高龄,身体状况很差。特别是阎荣杰的父亲,青光眼手术后几乎失明,肠癌手术后大小便失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阎荣杰十多年如一日,尽心尽力的细心照顾双亲。因父母身体不好,阎荣杰一直在父母居住的小区当保安,和父母亲同住,照顾父母,他是唯一扶养人。二零一六年因讲述法轮功真相被迫害后,物业解除了和他的劳务合同。阎荣杰便打工来养家,他是个好儿子、好丈夫。

阎荣杰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楼用手机热点向就诊的市民讲述法轮功真相时,遭医院保安恶告,被越秀区农林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晚上,越秀区公安分局四人到阎荣杰住所抄家,抄家期间翻箱倒柜,动作野蛮,并拿着摄像机对着阎荣杰的父母拍摄,致使两位老人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阎荣杰的父亲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突发急性心脏病,到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抢救。

阎荣杰被非法关押到越秀区看守所,八月二十八日,越秀区公安分局将阎荣杰构陷到越秀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十月十七日,案件被退回公安补充侦查。阎荣杰认为越秀区公安分局罗列的所谓证据,与其指控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毫无关系,是非法伪证据。同时公安分局抄家过程违规。二零一八年十月下旬,阎荣杰将越秀区公安分局起诉到越秀区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一月,阎荣杰被构陷到广州市荔湾区法院。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荔湾区法院非法庭审阎荣杰时,律师指出:荔湾区检察院指控阎荣杰“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完全不能成立,因为法轮功和邪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组织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阎荣杰的手机热点内容是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而不是宣传x教。阎荣杰应该当庭无罪释放。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多,阎荣杰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诬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阎荣杰当庭表示:坚决上诉。

阎荣杰没有触犯法律,他讲述法轮功真相是合法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对阎荣杰的非法判刑,造成了他的父母无人照顾、老无所养。


相关责任人:

荔湾区检察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20号
邮编:510370
检察员:张惠

荔湾区法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
邮编:510375
法官蔡正尧:020-83006078
陪审员:马秋娟、叶翠玲
书记员钟健涛:020-83006077、梁绮莉

越秀区公安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邮编:510030
预审大队:朱勇、杨玲

越秀区农林派出所
所长:巫权东
参与警察:朱俊开、廖冠华、林剑华、黄绍文、龚铁勇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
邮编:510080
保安陈永杰:13556044114
周寅初:13430310617
范建周:13533618286

越秀区看守所
驻所检察室:020-8360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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