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齐齐哈尔市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责任人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检、法、司和“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对李顺江、张福海、田勇、王爱华、张立群、高福平、赵义、张世民、宋玉兰等九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这九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前后遭非法抓捕,其中七人曾被酷刑逼供。然而铁锋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对此却丝毫未有提及,而当事人此前都曾向公诉人控告过公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对他们所施的酷刑迫害。

辩护律师当庭指出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行为,如未经立案,即对法轮功进行非法抓捕、非法侦查;超期羁押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刑拘六十四天后才行批捕,违反最长刑拘时间不得超过三十七天的法律规定;对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酷刑迫害。公诉人张剑对此予以否认,并要求法庭驳回律师辩护意见。

律师指出公诉人涉嫌偏袒、包庇公安机关,要求公诉人回避。法官冯际宏非法驳回律师的要求,但被迫启动“排非”(即排除非法证据)程序。律师要求调取公安局的现场监控录像,但检察院和法院却以各种理由予以阻挠。律师提出如果检察院和法院不提供监控录像,可派人陪同,由律师亲自去公安局调取酷刑现场视频,法官亦不予答复。律师指出合议庭办案不公,带着偏见审判,要求合议庭人员全部回避。法官冯际宏不予采纳并且叫嚣,就是开到半夜也得把庭开完。庭审陷入僵局,直到晚上六点多,合议庭决定休庭,并宣布择日再次开庭。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七日,铁锋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九名法轮功学员。本案涉及多名当事人,本应所有当事人和律师同时出庭。然而此次开庭法院却将当事人逐个提出与律师以一对一形式单独庭审。尽管如此,法轮功学员都如实向法庭陈述了各自所遭遇的酷刑迫害,公诉人和法官对此都避而不答。律师一再坚持要调取监控录像,法院却迟迟不给。在律师的一再要求下,法官冯际宏才同意让律师去市公安局调看监控录像,而非当庭播放,致使辩控双方无法当庭对质。

庭审中,法官明显偏袒包庇办案人员。每有当事人提出曾遭酷刑迫害时,法官都出言制止,不许他们往下说。所谓的排除非法证据也只是做做样子,并未真正实施。庭审中更不允许法轮功学员提法轮功三个字,还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自我陈述的权利。律师提出的很多辩护意见,公诉人和法官不是避而不答,就是不予采纳。法官还出言威胁律师,称律师捏造法律,替当事人辩护。律师不惧威胁,坚持要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几名当事人也都要求无罪释放。

庭审期间,各派出所都抽派警力,在法院周围巡逻“维稳”。原齐市“610”办公室主任张晓峰,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杨波等亲自到现场指挥。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铁锋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做出非法判决。九人的非法刑期分别是张福海二年十个月 、李顺江三年、田勇三年、王爱华三年、张立群 三年、高福平三年、赵义三年(罚金两万元)、张世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两万元)、宋玉兰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一万元)。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被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现他们已被劫持到监狱关押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杨波;齐齐哈尔市政法委书记吴煜(二千零一十七点二任),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维国,防范办(“610办公室”)主任李井泉、郭晓峰(原任),副主任王浩,政法委执法室主任黄雷鸣,市维稳办主任马文;齐齐哈尔中级法院院长毕同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长刘亚洲(二零一八年五月起任哈尔滨市公安局长),国保支队长贺锡祥,副支队长卢亮;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政法委书记徐振海;铁锋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艺(二千零一十八。3任)、艾勇(前任,现任富拉尔基区检察院检察长),公诉人张剑;铁锋区法院院长李效林,刑庭庭长白云海,刑庭副庭长冯际宏(主审法官)。

李井泉
职务: 主任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610办公室” (防范办)
地址:(市委、政法委、市610)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市政府1号楼16楼13室
邮编:161006

黄雷鸣
职务: 执法室主任
现任单位: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法委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市政府1号楼16楼13室
邮编:161006

郭晓峰(曾误作韩晓峰)
职务: “610办公室”主任(原任)、国保队警察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610办公室” (防范办),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市政府1号楼16楼13室
邮编:161006
办:0452-2791608、0452-2791613、13314654777,原任,现在市委秘书长、统战部部长

马文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原任)、“610办公室”主任、市维稳办主任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610办公室” (防范办),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法委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市政府1号楼16楼13室
邮编:161006

王维国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法委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市政府1号楼16楼13室
邮编:161006

贺锡祥
职务:国保大队长(原任)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617号
邮编:161005

国保大队长贺锡祥:13904529220

刘亚洲
职务: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原齐齐哈尔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原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长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府,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红星街9号
邮编:150010

刘亚洲(2018年5月起任哈尔滨市公安局长):0451-87661719、办:0452-2486001、0452-2891544
简历:刘亚洲,男,汉族,1962年6月生,黑龙江富锦人,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毕业。
2005.04-2010.10 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2010.10-2013.05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县级);2013.05-2016.01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督察长,地委政法委副书记;2016.01-2016.02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6.02-2018.05齐齐哈尔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8.04任哈尔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行政执法安全保卫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卢亮
职务:国保支队副大队长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公安分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光复街5号 龙沙公安分局
邮编:161005
国保支队副大队长卢亮:0452-2182115、13945268839、18946296356、18845211212

徐振海
职务:书记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政法委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华路 铁锋区政府办公楼 铁锋区政法委

毕同春
职务:院长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66号齐齐哈尔中级法院
邮编:161005
更多信息:
毕同春,男,汉族,1970年2月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学毕业。现任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剑
职务:公诉科科长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马路48号,铁锋区检察院
邮编:161002

白云海
职务: 刑庭庭长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马路46号
邮编:161002

冯际宏(曾误为 冯际红)
职务:刑庭副庭长(主审法官)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马路46号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