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半前,广东茂名电白法轮功学员林丽珍与林燕梅的家属和律师来到看守所门前,林丽珍与林燕梅的86岁的父亲想见两个女儿和外孙,警察不给进看守所。九点半,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主审法官柯学军非法宣判: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个月,罚金八千;林丽珍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吴朝棋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
非法宣判结束,律师大吃一惊,对法官和检察官说:“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太离谱了?判那么重。我接过茂名三个法轮功‘案子’,最多才判两年,你们判的太重了”。法官和检察官的表情都表示无奈,法官说:“那你们上诉吧。”
此前八月十一日,律师告诉家属,律师事务所接到广东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通知,法院将在八月十三日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法庭对吴朝棋一家三人宣判。家属于九月十二日在茂南区法院办理了两个人的旁听证:林燕梅的女儿和林丽珍的丈夫。林燕梅的儿子想进法庭见母亲,法院不给办旁听证,说是证人。
电白“610”为了陷害林丽珍和吴朝棋母子俩,在判决书中,林燕梅的儿子的证人证言中写道:“证人王瑞鑫的证言,证实林燕梅是其母亲。其家住在广东省茂名市电白水东镇东阳北街35号。其家共有三间房,其母亲林燕梅住一间,其与其外公林桐住一间,其表哥吴朝棋和大姨妈林丽珍住一间。”真是荒唐,二十九岁的吴朝棋怎么和自己的母亲住一间房子呢?公检法人员把家里抄的法轮功资料,加害于一家三人。更何况,吴朝棋和他的父母四年前就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入住。王瑞鑫在精神恍惚、威胁恐吓、诱供中说的话当成了重判林丽珍和吴朝棋依据。尽管王瑞鑫再次书面声明,表哥吴朝棋和大姨妈不住在外公家,检察院和法院也不采纳。律师们说:“这是一桩完全是构陷造成的冤假错案。”
在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林燕梅、吴朝棋、林丽珍的过程中,电白“610”主任陈昌兴和国保陆尚辉说:“我们好不容易抓到你们了,我们可以分得奖金了。”这就是电白“610”和国保公开在违法,这就是电白“610”主任陈昌兴和国保陆尚辉为了打击、报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林燕梅一家三人,精心策划、陷害三个好人,上报成“大案”“要案”,幕后操控的结果。
八十六岁的林燕梅、林丽珍的父亲、吴朝棋的外公林桐,盼望三个亲人能无罪释放回家,可是,亲人们不敢给老人讲实情,只告诉老人,他们三人都被判了。老人很伤心、泪流满面的说:“为什么要这么迫害好人啊?我要挂牌去市政府上访。”
非法对林燕梅、林丽珍和吴朝棋判刑的审委会由茂南区法院十九个法官组成:梁旭有(院长)、张卫东(副院长)、李杰(副院长)、陈伟东(副院长)、蒋萍(办公室主任)、梁长风(立案庭庭长)、李钦明(民三庭庭长)、谭卫(专职审委)、姚健(专职审委)、陈耀荣、李忠兴(执行局局长)、江国伟(少年庭庭长)、黄波(民二庭庭长)、杨美安(民一庭庭长)、刘映霞(行政庭庭长)、陈权(审监庭庭长)、柯学军(刑庭庭长)、李志强(执行局副局长)、凌志青。
公诉人: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高金生、张晓丽
主审法官: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柯学军
审判员: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江国伟、周晋锋
书记员: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刘丹
关于林丽珍与儿子吴朝棋、妹妹林燕梅遭受的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相关文章《给父亲做饭被抓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广东青年去外公家吃饭被抓捕 家属请律师维权》、《两女儿与外孙被警察绑架 85岁老人以泪洗面》、《广东林燕梅被迫害致高血压 聘请的律师被抓》、《茂名三人面临非法开庭 法院拒绝律师辩护》
等。
参与迫害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茂名市国保支队会同电白、滨海新区两级国保部门、滨海新区电城派出所、电白公安等联合绑架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三人。
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政法委书:刘芳
广东省茂名市政法委书记:赵广辉
广东省茂名市610办公室主任:黄鑫
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电城镇派出所,电话:0668 5342318
办案负责人 所长温木生,二级警督,警号:224467,电话:13702898756,负责全面工作(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办案负责人,科员杨桂添,二级警司,警号:224565,电话 :13929794110、0668 5342318(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高俊明,三级警督,警号:224735(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卢俊宇,二级警司,警号:225923(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凌亚会,二级警督,警号:224570
科员邓政,二级警司,警号:225930(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钟那生,三级警司,警号:225941(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黄湛文,三级警司,警号:225947
科员梁胜盛,二级警督,警号:224594
滨海新区公安分局陈客明 、杨勤华、李振峰(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茂名市边防大队长:吴海晶
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公安分局
局长:毛继军(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局长:陈晋权(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书记、政委:施宜明(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邓警察,警号:225921
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杨勤华(610人员,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610警察:李振峰,陈客明
滨海新区电城镇综治办:谢振坤
王继伟:13802408345
构陷林燕梅一家三人的人员:
1、黄炳添,男,24岁,大专,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日出生,电白区水东镇东阳北街社区居委会治保主任电话:15219915815,家庭住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村仔镇清泉街5号。
2、林小英,女,47岁,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出生。现住地址:广东省电白区水东镇东阳北街社区居委会干部,电话:15976574067,家庭住址:广东省电白县水东镇澄波街新弄18号。
3、杨芳,女,大专,一九六七年二月六日出生,林丽珍父亲家邻居,现住地址:广东省电白县东阳北街18号,联系电话:15976563863。
4、诬告人:姚康,男,83岁,小学文化,家住: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电城镇北街电星巷9号。此人接到法轮功学员发给他的救人的真相资料,他鬼迷心窍地去电城派出所诬告。
茂名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负责人:李福华,技术员:李先成、李超。
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区公安局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陆尚辉:13902511787 (策划、绑架法轮功学员)
指导员曾超平:13542390907
副队长梁子辉:13927566999
副队长陈勃:13902517683
潘日清:13702896018
施兆书:13809786650
指导员吴伟强
警察:蒋耀葵、冯卫强、麦蔓、潘概、朱娟、黄海斌、王健
电白区黄岭派出所:0668-5750110
电白区法制局:凌云志 、陈平湖
电白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蔡小升、副科长赖小清、科员赵鹏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政法路10号。水东镇迎宾大道检察院院长:郑超民
水东镇长:彭永雄,水东镇书记:陈伟敏,镇综合办公室:唐飞鹏,电话:18926708123
陈昌兴(电白610主任):13580098668(策划、绑架法轮功学员)
水东镇610书记谭文:13809787588
股长冯翠云:0668-5115308、13929787669 (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陈福海:13509912088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向洋大道向阳路区政府人大办公楼,邮编:525400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电话:0668-2728310
地址:茂南区山阁镇金塘岭村,邮编:525026
人员名单:
正所长龙凯,警号:220076 (负责全面工作)
副所长伍小军,警号:220030,办:0668-2728309
副所长李树毅,警号:220481,办:0668-2728303
教导员梁军,警号:220532,办:0668-2728308
副所长唐建光,警号:221008,办:0668-2728318
副所长张应义,警号:220358,办:0668-2728319(管生产的所长)
副所长黄邦志,警号:221085
警察范诗柳,警号:221867(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林燕梅的管仓警察)
在仓里虐待林燕梅的犯人:吴彤、郭火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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