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河北省涞水县法轮功学员刘玉敏本是小学教师,因修炼法轮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的二十年来,她被涞水县中共党政机关、“610”(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迫害,被开除工作,多次被非法抄家、绑架、拘留,多次遭受肉体折磨、生命垂危,长期流离失所;丈夫吴彦水被迫害致死。
吴彦水 |
二零一七年七月,刘玉敏又被非法抄家,抢走大量个人合法财产,因她本人走脱,县公安局对她非法通缉,长期骚扰不断,为了所谓的七十年建国大庆维稳,最近涞水县公安和涞水镇派出所又急不可待的四处找刘玉敏,多次给她儿子、姑爷打电话打听她的下落,并到已经离婚的儿媳家去找,要求把她找回来。刘玉敏整天生活在红色恐怖之中,没有容身之处。
下面是刘玉敏诉述一九九九年以来她和全家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实。
一、修大法使我起死回生 中共害得我家破人亡
我刚刚二十岁出头就得了严重的胃病,吃不了饭,凉、热、生、冷、硬都难以进口。接着,我又患上脑供血不足、神经性头疼、失眠症等,真是雪上加霜。虽然不是绝症,但是那种痛苦也是生不如死。睡不了觉、头疼严重时为了减缓疼痛,头往墙上撞,走路没劲儿,腿都抬不起来,人面黄肌瘦。随着年龄的增长又得了风湿病,心脏也出了问题,后来走哪儿休克哪儿。整天昏迷不醒,最后不能上班了,只能专职在家养病。由丈夫陪着,有时有弟妹跟着。大小医院、中医、西医、专家、民间老医生、偏方各种方法都无济于事。
后来有人介绍我炼法轮功,说挺好的、能祛病,并给我一本《转法轮》看,一周后教了我动作。看《转法轮》、炼功后,我的身体长劲儿了、疼痛减轻了,也有了精神,就这样几个月时间我的病不翼而飞,身体彻底恢复健康。几十年被病折磨不知道没病啥滋味的我,真正体会到没有病的舒服、轻松、心情舒畅、精神饱满、精力充沛,我终于又活过来了!我对生活充满希望、乐观,但是从来没有人向我要过一分钱,我也没给过谁一分钱,更没有去过医院。作为一名教师,我又重返讲台。真让我感觉:苦难尽逝,柳暗花明!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丈夫(法轮功学员)吴彦水被义安镇,义合庄村长吴尚荣和义安镇镇长王金龙、副书记孟晓春骗到义安镇政府洗脑班迫害,一天孟晓春跟丈夫来到家中要求交罚款两千五百元就放人,当时我就给了两千五百元,但他们没给任何收据(后来在我多次找到各级领导要他们放人的过程中孟晓春给退回五百元),镇政府勒索二千五百元后不但没有放人,在我去镇政府洗脑班找人时,已将他非法拘留。
十二月二十七日县政法委、公安局将吴彦水捆绑装上车挂牌子游街。之后又关押在看守所。每天被强迫洗脑和超负荷劳动。强迫他放弃修炼,让他在电视上对着观众说不炼了就放他,我的亲戚在电视上看到他的脸,被打得很严重。几个月的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摧残,使身高体阔的吴彦水已面目全非。
为此,我多次找公安局要求放人,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戴春杰说:“我们这就劳教他。”县政法委书记孙贵杰也出言不逊的训斥。公安局纪检书记刘耀华要求交罚款,最后放人时,公安局又勒索五千元,也没给任何收据。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吴彦水从看守所回到家,人不能走路、眼睛看不见、全身浮肿、腿脚麻木、心力衰竭,大小便不能自理,目光呆滞,相距一米的距离他认不出是谁,智力不如五岁的孩子。公安警察、乡政府和村委人员还不断来骚扰。吴彦水忍受着痛苦,身体急剧恶化,于五月二十日含冤离世。
二、酷刑摧不垮正信
二零零零年四月一日,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在文化广场以炼功的方式向世人证实法轮大法好,被非法拘捕关押在拘留所六天。涞水县党、政机关、公、检、法、司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在涞水县党校办洗脑也叫转化班。我被从拘留所转洗脑班迫害,逼迫写所谓的“四书”(不炼法轮功的悔过书、对法轮功批判的揭批书、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与法轮功划清界限的决裂书)。使用各种酷刑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
在转化班的楼上,在政法委书记孙贵杰的指使下,涞水县法院副院长崔继坤直接参与打我。上午开始讲歪理邪说逼迫我放弃修炼,我拒绝。下午他们开始对我使用酷刑,崔插着腰凶狠地问我:你还炼不炼法轮功?我回答:“炼!”他抬手就打了我一通大嘴巴子,接着给我上绳,捆得很紧,把双臂从后背向上提,一次比一次紧,一次比一次往上提的高,双臂能够着头,每次放下来时胳膊手都疼痛难忍,疼痛至昏。一直折磨到晚上七、八点钟,共上绳7次,疼痛难忍,是大法给了我新生命,我不能昧着良心说背叛大法的话,我知道大法的珍贵,我知道来干啥来了。
中共酷刑演示:上绳 |
崔继坤看我不转化,说:“给我拖到楼下,我就不信收拾不了你!”我被关进一个屋子,他们软硬兼施,看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叫党校的门卫(是我们村的)把我叫去做转化工作,最后达不到目的,他们几个人把我拖回屋子按倒,跪在地上,轮流暴打,最后可能是他们打累了才停止。
后来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向家人勒索了2200元钱才放我回家。回家后已被文教局长张克民开除公职。从此我失去了生活来源。
二零零一年八月,涞水县公安局伙同易县公安局非法把我抓到易县看守所迫害,我光着脚被公安人员从家中拖到村外,戴上手铐一直拉到易县看守所,拖进屋子扔到水泥地上,紧接着是雨点般的拳打脚踢。男女一起上,用烟头烫胳膊后来溃脓,用透析针扎。我的左小臂和左手被手铐铐得半年内麻木没有知觉。
二零零二年一天深夜,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代春杰带领几个警察到我的出租房处翻墙越院,撬开窗户跳到屋里,我光着脚就被绑架走,被非法拘留两个多月,被迫害得奄奄一息才放回家,熟人们见我骨瘦如柴都不认识了。这种绑架,在丈夫去世后发生过几次,每次都是生命垂危才放人。
三、绑架、抢劫、株连子女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晚十一时左右,在县政法委、610指使下,涞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数个警察翻墙入院到我家中,将我绑架。我刚被放回家,我发现有人监视,我只好离家出走。警察还经常三更半夜闯到我两个妹妹家搜人,教委、国保大队还用工作威胁我侄女,胁迫她到亲朋好友家去找我,所有亲人的电话都被监控。
由于长期遭受迫害,两个孩子精神压力很大,因无法正常学习,只好早早辍学,做起了童工。涞水县公安局警察为了找到我,找在北京干活的儿子的单位,结果老板就辞退了他,二零零零年冬天又到家中骚扰,儿子说了他们不爱听的话,就将儿子胳膊拧到背后,按倒在地踩着他头在外面冻了半个小时,女儿在理发店也常被他们骚扰。
四、又一次被抄家、绑架、生命垂危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一点多,在610头目王福才的指使下,由国保大队长代春杰带领大约二十个警察开两辆警车闯入我家,砸门撬锁,将我家中的放像机、一台家中做买卖用的塑封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大法书、《九评》书,电子书一个、mp3一个、小录音机一个、订书机一个、讲法录音带一套、师父法像全部洗劫一空。
我被强行关入拘留所,当时一个警察威胁说要把我的一双儿女也一起带走。在拘留所里一个做笔录的警察对我拳打脚踢,在非法关押迫害了十三天,我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才被释放回家。在非法关押期间我的儿子、女儿、侄女儿、弟妹多次要求看望都被拒绝。
五、翻墙入院、砸门撬锁、抢劫财物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下午六点多,奥运会召开前夕,县610、公安局、涞水镇派出所等人到家翻墙越院,砸门撬锁,非法搜查,企图绑架我,未能得逞。他们在屋里屋外房顶院墙翻了个遍,家中的物品被扔的到处都是,连床都被砸坏搜查,一片狼藉。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他们抢劫的物品有:现金五千多元(女儿做服装刚刚找来的本金,其中包括女儿两个月的工资)、存折两个(是我妹妹的,让我帮助转户而放在她家的)、手机一部、彩电一台,DVD两台,电视接收器与大锅、录音机一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九评共产党》书。我向涞水公安局代春杰索要被抢走的东西,遭到戴春杰的拒绝。这突如其来的灾难,逼得我们孤儿寡母走投无路。
六、抢劫、抓捕、非法通缉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多钟,两辆车停在我家门口,下来三个便衣闯入我家到各个房间非法照相。当时我没在家,这些人问我儿媳:刘玉敏哪里去了?儿媳回答不知道。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多至下午两点多钟,涞水公安局和涞水镇派出所警察先后十人左右,闯入我家,野蛮录像,入室抢劫,抢走个人合法财产分别是:一体机、切刀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大法书籍、笔记本电脑、我趁他们不备走脱了。
下午两点多,警察又返回来,企图抓捕我,但没抓着。警察告诉:我们一定要抓住刘玉敏,如果她不回来,就让她儿子顶替。他们把我的正房、配房整个家翻了个底朝天,抄走了大量个人合法财产。从此门口被蹲坑,家人手机被监听,家人出入常被公安跟踪。为避免迫害,我又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
七、“为维稳七十国庆,一定抓住刘玉敏”
为了中共的七十年建国大庆维稳,涞水县公安局扬言“一定抓住刘玉敏。”因此他们四处打听,寻找我的下落,接近疯狂地步。
大约今年七月的一天,为了尽快抓到我,楼村派出所打电话把我姑爷找去问他:刘玉敏哪去了?回答:“不知道。”“你把你丈母娘找回来。”“你要不把你岳母找回来,就拘留你”。涞水镇派出所又从楼村派出所把我姑爷劫持到涞水镇派出所,把姑爷非法扣押了一天。
他们又给在北京打工的我儿子打电话:“你回来,到派出所来一趟。”回答:“我在外地干活,请不下假来,回不去。”多次叫儿子到派出所,多次打电话叫姑爷找我,并把女儿的电话号码要走。孩子们从小到大一直恐惧中度日,他们不敢出门怕被抓走。
他们又找到已离婚的儿媳妇家,问她:“你婆婆去哪里?”她说:我们已经离婚了,我不知道她哪里去了。
二十年来,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犯罪事实充分证实:谁才是真正的邪教?杀人害命、迫害天理、迫害正信、迫害道德、迫害善良、迫害无辜的中共,才是名副其实的邪教!谁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实施违法犯罪者?这些坐在所谓的执法交椅上的公、检、法、司人员,肆无忌惮地对坚持正信、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遵纪守法、爱国利民的千百万法轮功学员,采取超越法律之外的最邪恶手段、活摘器官、抄家、抢劫、抓捕、拘留、残酷洗脑、劳教、判刑、滥施酷刑,强奸、致残、致疯、致死,而不负任何责任,相反,却成为为中共树立的“严格执法、秉公执法”的楷模、标兵!这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人员,才是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违法者、犯罪者!
自古以来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好人迫害修炼人必遭天谴。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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