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人来鸿:反对23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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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港府有关官员:

你们好!

我来自大陆,现在生活在英国。关于港府要根据23条的立法,我觉得就香港的利益来说,并不需要这样的一个立法,香港在多年的民主政体下发展成一个举世瞩目的自由港,在那些年中,谁也没有想到有必要制定关于“反颠覆”的立法,然而香港不是发展得很好吗?

在香港回归大陆后短短的几年内,为什么突然港府觉得有必要制定“反颠覆法”的必要呢?大陆政府一党专政,反对西方的民主。有关港府的官员很可能受到来自“上面”的政治压力,但这样的一种立法,对香港的发展应该是没有丝毫的好处的。香港的经济近几年来不是已经呈现很不走运的状态了吗?

另外,如果有关官员现在许了很多愿,做了很多保证,一但立法成立,来自“上面”的命令要应用这个立法对某个团体或更大范围进行实施时,现在作保证的人又如何自处呢,以后谁还会相信他呢?执行一个伤害人权、民主、自由的法令所带来的灾难,谁能承担得了呢?

其实出尔反尔是大陆某些大权在握的高层领导的一贯作法,就拿法轮功这样一个有着广泛的民众基础,有益身心的气功修炼方法来说,在99年7月20日全面迫害法轮功之前,在6月14日左右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还明确地说,政府从来没有禁止过法轮功,也知道绝大多数法轮功学员是好的,人们有相信并练习某一种功法的自由,不要听信一些要对炼功人镇压之类的谣言,可在仅一个多月后“谣言”就被政府自己证实了,炼法轮功的人就被从同一个“党的喉舌”,中央电视台开始,诽谤为杀人放火的无恶不作之徒了。这一事实不能不使人们感到政府的作为象魔术师,其变化让人目瞪口呆!

而且对根本不愿涉入政治,只是讲清真相,反对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也加上了诸如“颠覆”、“窃取国家机密”等政治大帽子和莫须有的罪名,迫害的严酷程度,从最近在海外出版的一位了解很多内情的高层人士所写的一本书《欺世谎言》中,我们看到仅被迫害至死的学员就达7000多人。

与此相对应,尽管被政府中的一小部分人导演的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已被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联合国揭露出来,中央电视台“自焚”的慢镜头录象在联合国的会议厅和各国的民众、政府中广为流传,在香港,前不久却上演了一幕法轮功学员在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的地方中占了7平方米和平请愿,却被警察在中联办的压力下暴力拘捕,后竟被宣判为阻街、袭警成立的丑剧!香港正在不知不觉地可悲地改变着味道。当然我想这也跟有关很多人不了解事实真相有关。

未来始于足下,现在有一权在握的人是屈从于压力和诱惑,还是用纯真正义的心给世人、给孩子留一片明朗美丽的天空?到底孰轻孰重?

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自由和民主与香港的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和每一个人维护人的尊严的努力相关,和每一个人心中是否有否定欺骗、维护善良、正义的善念相关。

严防在中国大陆造成的悲剧在香港重演,每一个人都要善心常在,心明眼亮才行。


祝各位身体健康


一旅英华人:陈朝阳


附: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揭露由政府导演的“自焚”的声明,已被列为官方记录,见第36条官方记录:http://www.unhchr.ch/huridocda/huridoca.nsf/AllSymbols/
803AE5C160C275C5C1256ADB0034091C/$File/G0115397.doc?OpenElement

一个有《欺世谎言》中文简体的网页:http://qingxin.mine.nu/mhwz/qsh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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