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轮功信息中心:国际人权日江泽民的迫害波及欧洲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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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欧洲法轮功信息中心新闻稿

12月10日是国际人权日,在中国,人权情况比以往更糟。在联合国世界宣言(The United Nations Universal Declaration)第18条款中声明:

“每个人都有思想、道德及宗教自由;这个权利包括一个人改变其宗教或信仰自由,自己独处或与他人相处的自由,在公开场合或私下透过教导、实行,崇拜及仪式表明其宗教或信仰”

这个基本人权已经与数百万中国人民,尤其是100万法轮功学员毫无关系。欧洲法轮功信息中心已经查证到自从1999年中国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518位学员死亡的详细情形。然而在中国内部,政府官员报告说死亡人数已经超过1600人,但是据专家估计,这个数字应该还要更高。数万人被拘捕,超过10万人没有经过审判就被强迫送入劳教营。

史帝夫 雷地曼(Steve Ladyman),南坦(South Tnant)国会议员,强烈支持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在一份国际人权日发表的声明中,他说:集会结社与思想自由对全人类来说都是不能被剥夺的权利。法轮功学员应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享受这种权利,如同他们在英国能享受到这种权利一样。

镇压人权,不公正的关押及酷刑在21世纪无论在哪里都无法被任何人所接受与反对,他们在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没有地方生存。

我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的领导人以尊重法轮功学员自由与权利的方式来表达其改革的真正保证,同时表现中国将会以一个现代化国家进入现代世界。

同时我呼吁所有国家,当他们继续与中国创建贸易关系,及我们参加北京所举行的奥运时,利用他们所有的影响力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的改革。”

法轮功不只是中国的事情,而是跟全世界都相关。以下是一些欧洲居民的亲属在中国被迫害的情况,而这些人却不能表达意见:

比利时:何宇(Yu He)先生。他的叔叔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判三年劳教。

丹麦:朱学志(Zhu Xuezhi)先生。由于他修炼法轮功,他在中国的女儿及太太的亲戚已经受到中国当局的压力。甚至他太太的姊姊并不修炼法轮功也被抓走。

德国:张震彤(Zhang Zhentong)。妻子因为修炼法轮功遭劳教折磨后失去家庭,护照被扣。

德国:陈纲(Chen Gang)。母亲因为修炼法轮功被迫离开家园,为免遭受到更进一步的迫害。

爱尔兰:戴冬雪(Dai Dongxue)女士。两位姊姊因为修炼法轮功被送入劳教,其中一位被迫与丈夫离婚。

以色列:熊志远(Xiong Zhiyuan)。她的妹妹熊伟因为发送简介而被送进劳教所。

荷兰:邓清(Qing Deng)女士。她的丈夫曾因修炼法轮功而被送进劳教所。她已经两年没见到他了。

荷兰:王湘鹤(Xianghe Wang)及王华海(Huahe Wang)姊妹。整个家庭成员都遭受迫害―其中包括在劳教所受酷刑折磨。

苏联:李晨光(Chenguang Li)先生。哥哥因修炼法轮功被送进劳教所。

英国:朱宝生(Bao-sheng Zhu)先生。妹妹朱宝莲在分送法轮功简介材料时被抓。

值国际人权日之际,遍布欧洲的法轮功学员将举行和平请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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