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何艳,女,四十四岁,武汉市吴家山第四中学音乐教师,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为人谦和,对工作认真负责,学生们对她评价很好。但在一九九九年中共对法轮功迫害开始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何艳被多次非法关押洗脑班及被冤判。近二十年来,何艳不被允许从事她热爱的教学工作,至今还在职员岗位上,而且邪党的违法犯罪行为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
一、依法上访被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六月,何艳依法去北京和平上访,为法轮功说公道话,却被北京警察无理关押,后被东西湖新村派出所警察强制押回,被乱扣上“扰乱社会秩序”的帽子,非法送武汉市第一拘留所(东西湖区)拘留十五天,随后又转到洗脑班迫害。
二、非法拘禁洗脑班刑讯逼供
1、二零零零年七月,何艳被新村派出所警察强制送到东西湖警校洗脑班迫害约一个多月,期间完全被限制人身自由。警校的学生寝室就是关押迫害地,一人一间寝室并有一名帮教看管,学员不准随意外出走动,不准炼功,吃喝拉撒全在里面。被非法囚禁的学员还被组织强迫每天看造假、诽谤大法的录像,并被强制每天写所谓感想及揭批书。何艳因不写,被迫害关禁闭两次。关禁闭不仅是把一个人单独隔离,同时伴随着长时间面墙罚站,不站被威胁上铐子。禁闭室是一间警校学生的寝室,里面的床等东西都被清空了。何艳被迫站了几个小时后,出现了心慌、流汗、头发晕、眼睛发花看墙呈彩色的状态,后看管人员(协警)让她坐一会,但几分钟后,她又被强制继续站着。第一次被强迫关禁闭持续了一天。第二次她被关禁闭持续了四天五个晚上,大夏天她腿上被蚊子叮了几百个包,脚也站肿了,在洗脑班参与迫害的原东西湖法院法官肖国强(现已退休),还几次悄悄走到禁闭室看何艳是否在站着。当时警校洗脑班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主任林正兴和人员黄雁飞还到警校视察,迫害持续了一个多月。
2、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东西湖又在党校办洗脑班,何艳又被绑架到党校,被非法关押了大概九个月后才放她回家。过年也不允许回家,期间她和被关押的其她学员几次绝食抗议对她们的非法关押。其中一次绝食时,当时的六一零主任林正兴强行让看管她们的人拉她们去食堂,说不吃也要到食堂坐着,学员不去。何艳当时指出他们的行为违法,林正兴竟大声说:我就违法了,你去告!
3、二零零二年十月,何艳又被绑架到三店洗脑班。何艳被强迫站在地下写满了污蔑法轮功创始人姓名的房间,不仅每天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而且还连续几天不让她洗澡,近一个多星期的“熬鹰”体罚,她被迫害的两腿严重浮肿、变色、脚肿的发亮,同时洗脑班还不断的找一些邪悟的人对何艳进行精神上的迫害,有的对她连打带骂。此洗脑班的一男性人员(当时约四十岁左右,后得知在东西湖六一零工作),还把她带到一间地下写满污蔑法轮功创始人姓名的房间,在地下放一块砖头,砖头上放一个小木棍,他让何艳两脚分别站在木棍两端,让何艳保持所谓平衡,如果哪边脚踩的木棍下来了就拿起小棍子打她的哪只小腿,用这种方式折磨她。后由于洗脑班没有达到让何艳屈服的目的,原政法委六一零主任钱昌来便指使一帮人到她家非法抄家,在经历了一个月的迫害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何艳被非法送到何湾劳教一年。
三、非法劳教
1、在劳教所内经历的身心折磨
在何湾劳教所这一魔窟,何艳被里面的吸毒等犯人带到一小房间,被强迫脱衣服检查,后被带到一个会议室。十一月的天气,劳教所只发给了她两床颜色发黄、又薄又潮、又有味道的棉絮,一床垫,一床盖,还安排二个吸毒犯人每天贴身监控她,晚上就睡在会议室地上。在会议室里待了一段时间,又被单独关进小监室,做所谓的攻坚转化,跟洗脑班里的程序如出一辙:洗脑、体罚、剥夺睡眠等,也是精神、肉体双重迫害。
之后被下车间奴役劳动,经常夜里十二点后才被允许睡觉。有一段时间,何艳半夜两点才允许睡觉,早四点半就被叫起来站着,那段时间她的眼睛极度疲劳,眼睛里充满了红血丝。这两种迫害方式交叉反复,贯穿劳教所整个一年的迫害时间。
2、被强行送到杨园洗脑班迫害
中共酷刑:吊挂 |
因劳教所没有达到“转化”她的目的,二零零三年七月,何艳又被劳教所送到武汉市杨园洗脑班迫害。洗脑班约半个月高强度的精神、肉体双重迫害,象经历地狱一般。她不仅被龚良汉等一批邪悟的人强迫洗脑,还几乎每天都被迫站着,没睡过一次完整觉,她曾被双手向上吊铐一晚上(这种折磨可让人手臂缺血残废);还呈十字形吊铐一晚上喂蚊子、被太阳下暴晒、被狱警强行拽着胳膊拖着肿的发亮的双脚跑步、被警察踹左下腹、还经历被人拿着大棒子敲桌子恐吓等折磨。迫害期间不准洗脸、刷牙、洗澡,身上发臭。由于太疲劳,一天晚上何艳站着站着就不自觉的向前倒下去,前面有一张桌子,她的头不时的撞在桌上,额头起了个大包,后来她整个人倒下去,把桌子带倒了,桌子边当时就砍到了她的右脚上,右脚背立即被砍出了个大血口子。
杨园洗脑班人员胡绍斌还恐吓何艳,如果不转化就继续送沙洋劳改。半个多月后何艳坚持不说违心的话,又被送回劳教所继续关押。
四、何艳亲人被牵连迫害
由于迫害,何艳的丈夫与她离婚。何艳的母亲自从她被非法劳教后,精神就出现了恍惚,后从操场的水泥楼梯摔下,昏迷不醒,被她父亲慌忙送到医院,做了手术,而后,她的母亲失去了一个肾,一个眼睛泪腺被摔坏,二零零三年新年俩老人都在医院度过的。十几年中她的母亲住过几次精神病院,直到现在何艳母亲的精神忧郁症还没好,每天晚上还要靠吃精神病院开的药才能睡着。
五、继续争取自己的权利被迫害
二零零三年底何艳从劳教所回家后,便要求上班,学校不予安排,她持续的找吴家山居委会、东西湖教育局、东西湖政法委反映,最后学校才同意她当职员,剥夺了她教书的权利。
上班之后,何艳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经常跟学校领导申请要求上课的问题,同时她也逐级的向教育局、区政法委如实反映自己的想法,但都没有结果,区政法委历届专管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头目以她不写与法轮功决裂的保证为借口而不准她上课,在她上班期间也从未放松过对她的监控。
二零零六年底,何艳再次利用信件的方式向上级部门申请自己上课的问题,区政法委六一零指使居委会、学校、公安人员到何艳学校及她住址进行调查,以致周围的居民都议论纷纷,不明白对一个正常申请上课的事为什么如此“大动干戈”。二零零七年新年前后几天,她家每天都有监控电话打来,以至她的父母都不能过安稳的新年,而且东西湖政法委原六一零主任黄建堂还扬言说:何艳一天不写认识,就一天不让她上课。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学校打电话到家里,要何艳到学校加班,她当时就去了,可到中午也没有回家吃饭。结果学校派人到她家要拿何艳几件换洗的衣服。她妈妈问是怎么回事?他们说,奥运要到了,为了何艳的所谓“安全”,学校派她“学习”。又把何艳骗到学校,再绑架到武汉市汉阳洗脑班进行迫害。何艳在洗脑班用绝食的方式不配合对她的迫害,后回到了家。
六、依法控告江泽民被非法滞留派出所
二零一五年六月,何艳依法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邮寄了控告江泽民的快递,并收到了两高的回执。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大约十点多钟,武汉市公安局国保的两个便衣到吴家山四中,找何艳询问关于诉江的事情,并把何艳带到吴家山街派出所,同时祁家山社区片警、武汉市国保警察共五人到何艳家里非法抄家,拿走手提电脑,U盘和法轮功书籍二本。责任人有原东西湖六一零主任曹斌、东西湖国保刘俊、原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局长王运桥等。
在吴家山街派出所,武汉市国保警察非法询问何艳,并要做笔录,但电脑怎么也打不开,何艳说了两点:向两高寄过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控告书里的内容都是事实,后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当天中午他们还不允许何艳回校,下午四点多钟,何艳才被允许走出派出所。
七、被非法拍照、骚扰
二零一七年十月中共十九大召开的前期,东西湖祁家山社区的片警两名,到武汉市吴家山四中学校,侵犯何艳的肖像权,在何艳没留意和不同意的情况下偷拍照片,他们要把拍的照片放到公安局内部网站。现在大街上、小区内到处都是摄像头,拍的照片又会被他们利用非法监控跟踪学员。
二零一九年武汉市军运会前后,东西湖区田园社区人员几次到何艳父母家敲门,索要电话、户口本,并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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