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万源市七旬陈章碧遭受的迫害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四川达州万源市大竹镇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陈章碧十多年来多次遭受当地中共警察与政府人员的骚扰、非法入室抄家、威胁等迫害。

2000年3月16日,为了维护国家宪法所赋予自己合法的信仰自由权利,为师父和法轮功讨回公道,陈章碧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抓走,押解到北京天安门公安分局轮番审问,一直到下午5点后,几乎一整天,没给吃一顿饭,喝一口水。后又被转押到四川达州驻京办。当晚她被达州驻京办人员搜身,抢走30元现金。在这里陈章碧被非法拘禁七天。4月23日晚,陈章碧被万源市大竹镇邪党副书记唐小红、大竹河派出所警察李军与市国保人员来到驻京办,劫持回万源市,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时间长达30多天,5月25日,万源市国保科非法勒索家人交罚金2000元后释放。

2000年10月上旬,源市国保科警察王强、江文旭、周兴远伙同大竹河派出所所长蔡大德,警察邓华平,大竹镇综治办主任曹先佑共5人非法闯入陈章碧家抄家,把她绑架到万源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非法拘押六天,国保科长欧成林、江文旭等人,多次非法轮番审问,追问大法“新经文”从何而来的?

2001年7月20日,大竹镇派出所所长李军、警察王超、武装部长王成品等人,又非法闯入陈章碧家抄家,楼上楼下翻箱倒柜,王超连她家的碗柜等处都翻了个遍,翻的一片狼藉,抢走陈章碧的法轮功书籍和师父的法像,

2001年7月28日,大竹镇武装部长王成品、综治办主任曹先佑等人,非法闯入陈章碧家,强行将她劫持到万源市“513”电厂法制学习班(洗脑班)进行强制洗脑迫害。洗脑班,限制人身自由,企图强制转化学员对法轮功的信仰。

2004年8月8日,万源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610”办副主任赵成华、大竹镇综治办主任曹先佑等多人,闯入陈章碧家骚扰,威胁不许再炼法轮功。

2004年10月11日,万源市公安局国安警察王强、郎兵,大竹河派出所所长万小川、大竹镇政府工作人员陆述平、陈邦勇等6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闯入陈章碧家搜查。当时她不在家,警察将她丈夫游友义控制住,楼上楼下翻箱倒柜,衣柜碗柜、到处抄得一片狼藉。

2005年3月29日,万源市公安局国安警察王强伙同大竹河派出所警察、大竹镇综治办人员周德育等人,非法闯入陈章碧家骚扰,王强要挟道:不准你跟宋向琼等其他法轮功学员来往。否则将对你采取强制手段,如何如何的。

2006年8月13日,万源市公安局国安大队长叶旭东、大竹河派出所所长万小川、警察罗强、周军,刘熙等人伙同大竹镇镇长黄明等政府人员一行二十多人,将陈章碧家房前屋后围住,然后非法闯入,不问青红皂白,国保队长叶旭东指使同伙警察强行将陈章碧绑架拖上警车关进万源市进修校洗脑班迫害,封闭式洗脑迫害时间长达11天。

直接参与洗脑班迫害的人员有:万源市宣传部长、“610”办公室主任黄中平、副主任赵成华,市委办主任侯从成、国安大队长叶旭东、副队长王强、指导员孙红梅等。

2006年10月1日,大竹镇邪党书记陈国胜、纪检书记、“610”办主任陈邦正、镇综治办主任曹先佑等五人时隔三天以关心为借口再次闯入陈章碧家骚扰。

2007年1月24日晚9点多钟,大竹河派出所所长万小川、警察刘华,罗强、王超等伙同大竹镇镇长刘乾银、纪委书记唐小红、乡干部陆述平、居委会主任谢显辉等7人非法闯入陈章碧家骚扰,陈章碧当时没在家,他们要挟她家人必须立即将她找回。

2007年1月31日,万源市“610”主任赵成华、倪小露、大竹镇镇长刘乾银等人,以送水果关心为由,再次侵入陈章碧家,进行所谓“回访”骚扰。

2010年6月25日,万源市“610”主任朱旭、王军华伙同大竹镇邪党副书记陈邦正、居委会主任陈贵荣等又以“回访”“关心”为幌子,非法侵入陈章碧家进行骚扰。

2015年9月10日下午两点多,万源市“610”主任朱旭、国安副大队长王强、指导员孙红梅等四人,骗开陈章碧家房门,非法侵入,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朱旭问道:你控告江泽民了吗?我回答是。王强说道:你写的诉状在我们这里。陈章碧反问:我写的是不是事实?他们回答说是事实。陈章碧对他们讲道:“我做好人没违法。江泽民操控你们迫害我十六年之久,这些都是事实,控告他是我的权利。”他们恶言恶语地说:控告江泽民对你没有好处,法轮功是“×教”。陈章碧说:“这是诽谤和污蔑,中央认定的十四种邪教里面根本没有法轮功。”他们要挟道:“只要共产党没有宣布停止打击法轮功,我们就有权把你抓进监狱”。临走时,还声称要叫楼下物管门卫监视陈章碧的一举一动。

2017年8月15日下午三点多,两个警察又去陈章碧家骚扰。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