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假案迫害 重庆警察陷害七旬朱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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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朱大珍被闯进家中的文丰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不敢透露名字,强行带她体检,最后,诬陷朱大珍“利用邪教组织(注:共产党才真正的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取保候审,朱大珍已回家。

朱大珍,七十二岁,家住重庆市开州区双河店社区。一九九八年,朱大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标准做个好人,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就为按真、善、忍做好人,而多次被迫害,被非法劳教和劳改、非法拘留、关押洗脑班等。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中午一点左右,八个警察闯入朱大珍家中,非法抄家,将师父的法像、大法书籍、平板电脑等抢走,警察还抢走了她的五千元真相币,还有一些真相资料、护身符、疫情期刊和其它单张的资料等等,这些都是她的私人财产。

朱大珍被绑架到文丰派出所,那里,有一个很年轻的警察,对她疯狂的大骂,反复的大骂,骂得很难听。朱大珍当时指了那墙上的四个大字(“严禁逼供”),在场的人都看到了,暗示那警察离开。他的名字不让人看,就是承办人的名字也不让看,前面只写一个姓,后面两个名字画的弯弯拐拐,模糊不清。

警察为了制造假证,将朱大珍非法关押到万州地区医院,做全身检查,医生问是什么人?承办人说:“给老人检查。”医生问检查费用,承办人说:“自己给。”其他人看还以为他是朱大珍的后人。其实,这个警察是为了制造假证据。

在这过程中,朱大珍听一个女警察说到“郭世春”的名字,正好承办人朱大珍被绑架案的第一个就是郭(世春),后面两个名字就看不清。第二个姓向,名字也看不清。

过后,警察强行朱大珍的小儿子缴纳五千元“保证金”,在开州区公安局盖有大红印章决定书上注明“朱大珍等人利用邪教组织(注:共产党才真正的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因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稍有人性的人都看的出,做贼的人心虚。扰乱社会,制造假证,毁灭众生的是从上到下的掌权者及其指使的公安警察,给社会制造危险性的正是中共独裁体制。

在这次所谓的笔录上,朱大珍划掉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在下面签写了“我不是信的邪教”,给检察院的三张纸上签了:“法轮功”。李姓警察问检察官,她不签名,她签法轮功,那个检察官是个女的,也还温和。她说:“签了就签了嘛。”李警察再也没有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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