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女教师幸淑娴遭诬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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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据了解,广东省梅州兴宁市法轮功学员幸淑娴女士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被梅县区法院诬判三年,非法罚金三千元人民币,现可能已被劫往广东省女子监狱。

幸淑娴女士,现年五十一周岁,广东省梅州兴宁市第三小学教师。二零零一年一月,幸淑娴因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讲真话,被绑架后遭非法劳教。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幸淑娴因向学生讲真相,被不明真相学生家长诬告,其办公室和住家遭兴宁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查抄,抢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各一部,手机六部,法轮大法书籍三十九本,以及大法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一批,之后被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四月二十五日遭非法逮捕。

提起非法公诉的可能是梅县区检察院,参与绑架及非法审判人员待查。

相关责任人信息:

1、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中共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朱志勇(2019年8月起任),手机:13723687687,男,1974年3月生,广东省梅州市兴宁人,原广东省梅州兴宁市政府副市长。

朱志勇

2、原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中共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温启龙,手机:13823868698,男,1971年7月生,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 2010年11月-2014年9月左右任梅州市大埔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大埔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力主对涂晴光等判刑,其中2011年11月后,任大埔县副县长),2014年9月后任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局长、政法委书记,2018年8月后任梅州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3、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兼原610办头目:张海荣(2012年4月起任)。

张海荣

4、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原610办副头目:黄平波(2012年7月起任),男

黄平波

5、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何文峰(2008年2月起任),手机:13824561896,办公电话:0753-6169211,住家电话:0753-3396213、3269389,男,原兴宁市公安局兴田街派出所教导员、原行政拘留所副所长(2001年初)。

何文峰

6、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院长:魏伟辉,手机:13823832438,宅电:0753-2260852,男,1970年2月生,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 2014年3月-2016年1月任梅州市中级法院纪检组长,2016年4月7日左右任梅县区法院代院长,2016年11月10日为梅县区法院院长。

魏伟辉

7、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副院长:古英智(分管刑事审判工作),手机:13823819238,宅电:0753-2522618

8、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刑庭庭长:潘伟熙,手机:13560968198(13018789217),宅电:0753-2240760,男,长期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经手多起诬判法轮功学员案件。

9、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吴文龙,手机:13823800298,宅电:0753-259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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