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九年四月,河北省辛集市南智邱镇南棚村李月棉和辛集市马庄乡北营村郑艳梅、边彦娟因讲法轮功真相被大屯派出所警察绑架,后来三人被非法判刑。现在得知,这三名法轮功学员已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星期一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下午,李月棉、郑艳梅、边彦娟三人在深州市大屯镇北土路口村讲真相时,被人恶告,遭大屯派出所警察绑架,次日傍晚被送衡水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同年四月三十日,他们被深州公安局非法批准逮捕,后被深州市检察院退回案件补充侦查一次。六月二十八日案件又被移送安平检察院,十一月八日第一次开庭,辩护律师一致认为无罪,要求释放。案件被退回深州大屯镇派出所。
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第二次开庭,律师又充分的做了无罪辩护,法官说结果要等通知,然后因为疫情一直到三月份律师才得知结果,三人都被冤判,刑期分别为:李月棉两年,罚金八千元;郑艳梅两年两个月,罚金九千元;边彦娟两年三个月,罚金一万元。
第二次开庭时间是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可是判决书的日期却是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二次开庭的意义何在?未审先判,连判决书都漏洞百出,可见这抓人、审理和判刑的过程有多么荒唐!
二零二零年四月份得知,郑艳梅与边彦娟已经上诉到衡水市中级法院,案子五月二十二日才从安平转到衡水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官人是 :王国江。法院方说开庭会通知家属,大约在三个月内会有结果。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星期五,从看守所得知三位法轮功学员将于下周移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具体时间保密不告知家属,说是案子在六月十八日已经结案,可是没有一个家属得到中级法院的通知。而且拿疫情为借口,不许家人会见,也不许律师会见。至于上诉后的结果是什么、待查。现在得知,这三名法轮功学员已于八月十七日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
参与迫害的人:
恶告人姓名(大屯镇派出所提供的所谓证人)分别是:北土路口村宋胜军、王根立、王庆昌、王建起、王平起、于海峰、李中江、王庆华、王文川和北麦洼村的刘明范、李宗凯,后面这两个人曾在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打派出所电话恶告并且还给派出所提供了录像。
大屯镇派出所从车上扣押的真相材料和从村民手中搜罗的法轮大法真相册子也被算在其内,真相书刊57册,光盘13张,护身符18个,不干胶和周报共138张。让三名法轮功学员共同负责,从边彦娟家中非法扣押的书刊23册、光盘5张记入边彦娟个人身上。
深州市大屯镇派出所所长:谢晓斐
大屯镇派出所警察:陈远、王波等
安平检察院检察员:王松
安平法院法官:朱慧卿
陪审员:杨旭雷、宋清志
书记员:汪圣伟、刘杏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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