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枉判八九年 天津姐妹被劫持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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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天津市南开区法轮功学员程桂英、程桂靖姐妹被非法关押构陷近两年,于2020年1月13日被南开法院非法判以重刑,并勒索高额罚金:程桂英被诬判8年、勒索罚金4万元;程桂靖被诬判9年、勒索罚金5万元。程桂英、程桂靖提出上诉。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罔顾事实,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8月下旬,程桂英、程桂靖姐妹已被劫持入天津西青女子监狱。检察院以冻结养老金账户威胁家属索要高额罚款,家属被迫缴纳了罚款。

程桂英、程桂靖姐妹在工作和家庭生活中,都是公认的好人,在看守所中也爱帮助人,和那里的人关系都很好。程桂靖在修炼法轮功前体弱多病,修炼后身心都得到升华,在家孝敬公婆。由于程桂靖被抓捕,把程桂靖八十多岁的公婆惊吓得整天提心吊胆的,睡不着觉出现高血压、心脏病,现身体状况很差,需要有人照顾。

2018年5月17日下午14点,程桂英、程桂靖姐俩上电动车牌照(电动车牌照是地方公安给上),被王顶堤派出所几个没穿警服,没带任何标志证件的警察强行搜身,恶警从程桂英、程桂靖包内搜走几部手机,把她们劫持到王顶堤派出所,于当晚23点多送往南开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5月17日当天,王顶堤派出所警察队长刘伟、石磊、便衣李广文等人闯入程桂靖家中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书等多本。程桂英家也被王顶堤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

6月22日,程桂英、程桂靖被检察院非法批捕。随后由南开分局预审科张伟以两人用手机打电话诉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真相为由,先后三次把构陷她们的材料上报南开检察院起诉,其中两次因证据不足退回。

经过2019年2月13日和10月18日两次庭审,直至2020年1月13日,长达21个月的非法关押,南开法院开外庭,在当事人不知情、没有律师辩护、没有家属参加、并未提供有关证据的情况下做出一审判决:程桂英判8年罚金4万元;程桂靖判9年罚金5万元。重判的所谓“依据”是二人曾经因修炼法轮功被劳教迫害过。

劳教制度已经在2013年被废除,对两人的劳教本身就是非法的。南开法院却利用“劳教”,事先拟好判罪结果,未审先判,庭审只是走过场,打着法律幌子来掩盖迫害法轮功学员,让迫害显得“合法化”,欺骗老百姓。对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法轮功信仰团体的打压才是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真正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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