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法轮大法学会:向香港的北京法律说“不”(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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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对于香港依其宪法第23条制定新法的立法提案,大家都清楚这是来自北京的压力。这项法律将使得在香港的组织,如果是中国大陆领导阶层点名具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那么就会被禁止。然而我们都心知肚明此等丑恶举止实则是违反国际公约,而且是根据为了迎合中国政权本身的动机而非常善变的标准及观念。

真正受到危害的是香港的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民主精神与宗教信仰团体(遭中国迫害的团体)以及独立的媒体。此将严重伤害香港个人自由及人权,同时侵害香港的自治及「一国两制」政策。

此等违反英国、中国与香港间协定的侵害受到广泛的反对。十月二日时代杂志报导董政府拱手将权力让予北京,由北京决定香港人民的言行,就像是在「嘲弄五年前信誓旦旦的自治权」。香港大律师工会主席梁艾伦先生说第23条对司法体制的影响就如同「在冷水里煮青蛙」,意思是本项立法提案将在不知不觉中窒息香港的司法体制,且警觉到这项危害时已为时太晚。香港报纸苹果日报主张制定第23条实则为「一剂慢性毒药,将侵蚀香港居民的所有自由及权力」。十二月十九日欧洲议会通过一项决议文,促请香港不要制定违反基本人权的第23条立法,并且特别强调和平抗议不应被列为一项罪行。

北欧法轮大法学会同样认为香港政府不应制定第23条立法!我们相信香港政府如果持续支持及落实基本人权与善德原则,香港将永续繁荣。相反,如果香港领导阶层盲目地遵循中国政权中藐视人权及人民福祉的少数人士,香港的未来将黯淡无光。历史已向我们揭示独裁体制永远是受其压制的人民及全球其他各地所唾弃的政体。

香港政府官员的选择严重影响很多人及其本身的生活,我们相信他们站起来为香港人权奋斗,会得到来自全球自由社会的全部支持。

依大多数专注全球阴暗面的媒体信息表面背后透露,当今有数项讯号显示我们正处于转捩点,人类有可能达致正面改变以及察觉潜在的智慧、理性及宽容。我们深信人类整体社会正迈向光明的未来,然而,创造光明的未来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以及我们一生的选择。

中国政府及香港政府将会看到法轮大法学员竭尽所能地永远遵循真、善、忍宇宙法理。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曾说:“我们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反对政府。别人可以对我们不好,我们不能对别人不好,我们不能把人当成敌人。”(《我的一点声明》)唯有人民与领导人心中的善良仁慈及伦理道德以及思想信仰自由荡然无存时,才是足以危害国家安全及伤害国家的最终原因。

北欧法轮大法学会
2002年12月21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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