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市工程师毛伟被迫害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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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甘肃金昌市金川镍钴研究设计院给排水工程师毛伟坚持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多次被中共当局非法关押、强制洗脑,非法抄家,遭六年冤狱迫害,受侮辱和刑讯逼供,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含冤离世,终年53岁。

在毛伟离世的第三天,当地辖区派出所两名警察(一男一女)还去毛伟家非法搜查,谎称毛伟电脑与别的案件有牵连,强行抢走笔记本电脑两台。

毛伟于一九九六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人,去掉了以前沾染的各种恶习,在工作中不接受厂家的回扣,不接受服务单位的礼品,不再对单位的物品小贪小占,道德高尚。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毛伟在七月二十二日就被金昌市金川区公安局政内保科孟家贤、陆林非法留置、抄家,后又轮番被金昌市公安局政保科王有祥、王明芳以及金昌市龙首分局非法拘传、提讯。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毛伟被金昌市龙首分局和金川集团公司绑架到金川集团所谓“法制学习班”强制洗脑,限制人身自由,每月只发三百元生活费,强制与吸毒人员一起从事重体力劳动。

主要责任人:原金川集团公司副书记邓少军、原金昌市龙首分局局长杨惠国、原金昌市龙首分局国保科科长冀庆新。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日,毛伟被金昌市龙首分局非法构陷逮捕,非法关押九个月二十七天。

主要责任人:原金昌市龙首公安分局局长杨惠国、原金昌市龙首公安分局韩钟玉

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大雪过后的清晨,在永昌县城许多地方出现了“天灭中共,退党保平安”,“天灭中共,退党1900万”等标语,以及劝告永昌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恶警停止作恶的传单,永昌县中共恶徒开始非法抓人。三月十三日,毛伟被金昌市国保支队、永昌县国保大队绑架并非法抄家、毒打,六天六夜不让他睡觉,对他刑讯逼供,他双手被手铐铐得青紫,整个脸变形。

金昌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安全局等机构成立“专案小组”对毛伟实施集中迫害。三月二十九日之后,中共邪恶之徒把毛伟秘密弄到不明之处,持续逼供。甘肃省国安特务陈某将毛伟的电脑送兰州检查。

十月十九日,永昌县法院与金昌市中级法院一起非法对毛伟、符玲文、刘桂菊等六名法轮功学员开庭。恶人们拼凑和罗列了一些罪名,法轮功学员都是义正词严的回答:我们没有犯罪,我们做的是最正义的最伟大的事情。毛伟当庭以洪亮、清晰的声音,劝告所有参与庭审人员及时退出邪恶共产党,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无端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毛伟被金昌市永昌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永昌县法院【2007】永刑初字第70号)。

在酒泉监狱,警察强制要求毛伟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酒泉监狱二监区监区长王东风安排专门四个犯人组成的包夹小组,长达四个月限制在单独的房间内。在这四个月中,每天早六点起床就开始强制阅读污蔑法轮功的书籍,直到晚上十二点才让睡觉,期间还安排所谓的“帮教”,十个人围着你,开始假装与你辩论,如此三天后,个个开始轮番批斗,侮辱人格,谩骂、威胁,使毛伟的精神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天天处于崩溃的边缘。

毛伟被非法关押在酒泉监狱期间,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在本人没有签字的情况下,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家人也受到牵连,孩子上学被歧视,妻子工作也被调整岗位。

毛伟出狱后,又被当地社区、派出所、司法所人员多次上门骚扰。二零一八年,毛伟精神出现异常并出现半身不遂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派出所和社区还不断的上门骚扰。在巨大的精神压力和邪恶不断迫害打击下,毛伟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上午九时许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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