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自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黑龙江依兰县道台桥镇东合发村永庆屯77岁的忠厚农民陈继忠五次被绑架,先后两次被非法判刑五年和六年,两次都非法关押在佳木斯莲江口监狱遭迫害,家破人亡,现在孤身一人,无依无靠。
一次次的绑架、非法抄家,陈继忠的妻子被吓得精神崩溃,经常犯癫痫病昏迷不醒失去知觉。没有丈夫的照顾,陈妻曾经晕倒在炉子上、油锅里、厕所中,胳膊、腿多处烫伤,身上到处是摔伤……二零一二年的冬天陈妻被冻死在稻田。
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陈继忠保外就医回家,茅草房七扭八斜的,随时都要倒塌,偌大的院落杂草丛生一人多高的蒿子……
陈继忠家 |
妹妹陈继环(60岁)腿残疾,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劳教、关押在臭名昭著的哈尔滨万家劳教所三年;二零一零年又被依兰法院冤判四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二零一三年末才结束冤狱回到家中。
陈继忠一生忠厚老实,待人和气,在41岁那年才结婚,没孩子。一九六六年下半年,陈继忠父母相继去世,撇下儿女四人无依无靠。作为大哥的陈继忠就像父母一样,照顾着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担起养家糊口的重担,维持一家四口人的生活。陈妻患癫痫病、哮喘病、耳聋、头疼、常年吃药,生活过的十分艰辛。
一九九六年陈继忠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又能劳动,生活状况好了很多;老伴也受益良多,身体也健康了;夫妻俩沐浴在佛光之中。妹妹陈继环腿有残疾,也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一、陈继忠被枉判五年、妹妹被非法劳教三年
陈继忠与大弟弟、妹妹陈继环,住黑龙江省依兰县道台桥镇永庆(原来叫永和)村;二弟弟居住在内蒙古大杨树。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打压法轮功以来,陈继忠与妹妹陈继环多次遭受迫害。
道台桥镇派出所 |
依兰县道台桥镇派出所所长王旭东,男,当年40多岁,此人利欲熏心,为了邀功请赏,积极参与迫害当地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这些年来,他曾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和抄家。二零零一年,王旭东参与对陈继忠绑架三次,陈继忠被依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260天,非法罚款五千多元。同时,他还将陈继环绑架拘留、非法劳教三年,陈继环在万家劳教所遭到了非人的折磨。
二零零二年,陈继忠第四次被绑架,被依兰县法院偷偷冤判五年,后又偷偷的没通知家属送到佳木斯监狱非法关押迫害,家人不知去向,陈继忠一度下落不明。后来在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明慧网大陆综合消息报道中得知陈继忠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家属才找到陈继忠的下落。
陈继忠老人说:“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七年在佳木斯监狱,我身边有两个刑事犯做包夹,跟在我的身边,不准互相说话,不准下楼买日用品,不准通信打电话、会见亲友等。在佳木斯监狱莲江口监区因我不放弃法轮功信仰不转化,狱警伙同刑事犯一起打我嘴巴子搧我耳光子,把我门牙打掉4颗满嘴都是鲜血,两腮和嘴唇肿的很高,不能张口吃饭。
“还有一回狱警让我背刑事犯并伺候他,我不干,狱警和刑事犯四五个人合伙一起打我一上午,四个多小时不停的打午饭也没让我吃,我浑身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全身没有好地方,眼冒金花,两耳嗡嗡的响。第二天起床时脑袋肿得象个大头人儿,眼睛肿的只剩一条缝,直到现在眼睛视物不清,耳朵听力不佳。”
二零零四年春天,佳木斯监狱为了完成上级的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指标,狱方和监管人员为了多得到奖金,利用各种手段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又一轮迫害。其中三监区四分监区对法轮功学员采取了长期罚站、弯腰“大飞”、电棍电击等等酷刑迫害。
陈继忠被一次罚站四十五天,狱警用三个刑事犯看着陈继忠,面对着墙双手上举睁着眼睛,不让闭眼睛,脸挨上墙不行,离远了也不行,只让保持离墙一米宽的距离,不合格就挨打,一天就这样从早到晚的站着。
陈继忠老人说:“有一次因我不出操,指导员曹某是一个打人能手,一般人经不住他打的三个耳雷子,他长的又高又大又壮实,他使出了全身的力气,狠狠的打了我三个耳雷子,他一个耳雷子把我打倒在地上,我就站起来,他又一个耳雷子把我打倒在地上,我马上又站起来,他再一个耳雷子把我打倒在地上我再马上站起来。三个耳雷子打完了,他瞪着眼睛看着我,我满脸微笑的看着他。他连忙跑到操场那儿,大声喊:陈法轮真神啦,打他还笑呢,说我笑对人生,并对操场上的人说:以后谁也不行打法轮功啦。”
在这一轮迫害中,陈继忠老人还被佳木斯监狱分监区区长胡文斌、教育中队长刘鸿鹏和犯人等轮番的暴打,打得这个当时60多岁的老人晕头转向不知东南西北,痛的全身颤抖气都难喘,直打到大便都拉在裤子里,他们才肯罢休。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陈继忠才结束这五年梦魇般的地狱生活。
二、兄妹再次被绑架,村民自发到公安局要求释放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晚上,陈继忠和妹妹陈继环去本镇富民村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刘阳举报,被道台桥镇派出所的所长王旭东、姜俊等人绑架。第二天,王旭东又伙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郭庆吉、宋宇哲等警察非法抄了陈继忠兄妹的家。
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陈妻拖着带病的身体在亲朋的陪同下去依兰检察院要人,要求办案人帮帮忙,放陈继忠回家,给他老俩口一个活路。没想到在办案人公诉科科长宁岩(女)的冷言冷语刺激下使老人当场又抽了过去。检察院不但不维护正义为百姓做主,还迫不及待的将陈氏兄妹的案卷,在当天下午送到依兰法院,根本不管陈妻的死活。
陈妻于二月八日去依兰县政法委要人。身体虚弱多病的她刚走到楼上就晕了过去,政法委的官员们见状借开会之由纷纷躲开,老人又一次失望。之后老人又来到依兰县法院要人,范清禄庭长却说:人是公安局抓的,公安局说放就放。
之后,家属多次找到依兰县公安局要求放人。国保大队的警察欺骗她们说:回去等着吧,我们说了不算,报市局去审批了。陈妻和亲属到公安局要人时,被毫无人性的恶警吓得倒在地上抽搐不止、口吐白沫……。公检法部门之间的不负责任互相推诿,不把平民百姓的生死放在眼里,令老人心灰意冷、悲愤交加。
陈氏兄妹的悲惨遭遇,引起永庆村村民的极大同情和关注,村民们纷纷谴责依兰县公安局不断迫害陈氏兄妹的罪行。自发的村民百余人坐着农用四轮车到公安局要求释放陈氏兄妹。永庆村干部也实在看不下去了,直接找到依兰县公安局要求释放陈氏兄妹。
三、依兰法院非法开庭冤判陈氏兄妹
依兰县公检法部门不但无视民意不放人,而且互相串通,在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时,依兰县法院还非法开庭,法院大门外戒备森严、如临大敌。大门外聚集了很多人,原来是邪党法院今天开庭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陈氏兄妹二人。
说是公开开庭,却不许民众参加旁听,大门口和审判庭门口,有很多巡警和法警看门。即使是家属,也只是在后来一再强烈的要求下,才允许陈妻、陈继环的丈夫、儿子和陈继忠的大兄弟媳妇四人到庭旁听,陈继忠的大弟弟和从内蒙古大杨树回来的二弟弟都没让进庭。
依兰县法院在非法审判陈氏兄妹时,两人的家属聘请正义律师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条款为他们做无罪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对检察院公诉人宁岩的违法行为做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公诉人宁岩当庭出示伪证,审判员吕守方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还示意坐在旁听席上事先安排好的人大哄大嗡,以流氓式的行径阻止、威胁、搅闹法庭、干扰律师辩护。更有甚者,法警还当庭辱骂律师,律师多次提出抗议说,如果再打断他讲话就退庭。在此情况下,律师才得以继续辩护。
律师理直气壮的辩护道:第一、法轮功不是×教,中国法律没有把法轮功定为×教(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陈继忠从事修炼法轮功活动不构成犯罪。律师指出,关于哪些组织属于邪教组织,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一共14种,这里面不包含法轮功组织,也就是说有关国家机关没有把法轮功组织认定为邪教。
第二、公诉机关指控陈继忠构成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还必须同时具备“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的行为”和“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两个要件才能构成。
第三,公诉机关仅凭陈继忠有传播法轮功宣传资料的行为就指控陈继忠犯了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属于适用法律不当。
第四,公诉机关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对陈继忠进行指控属于越权违法行为(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第五、陈继忠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依法不能按犯罪处理。
辩护律师认为,没有证据证明陈继忠实施了组织和利用×教组织及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做出无罪判决。同时,陈继忠修炼法轮功,宣传法轮功属于信仰自由的范围,是他的宪法权利,中国法律没有把法轮功定为邪教,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应当庭宣布陈继忠无罪释放。
最后法院不得已才草草宣布休庭。之后不久,依兰县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串通一气,在没有证据、没有法律依据违法的情况下,非法判陈继忠六年,陈继环四年。陈氏兄妹依法上诉,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陈继忠于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被送到佳木斯监狱关押迫害。
乡亲们不明白,这么一个忠厚老实人,从不和人计较得失,修“真、善、忍”何罪之有?为什么还判得这么重?还不通知家属。
四、在佳木斯监狱三次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保外就医遭狱警勒索
佳木斯监狱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即所谓的转化),于二零一一年二月成立了“严管队”,二月二十一日开始暴力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仅六天时间,于二月二十六日把年仅四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秦月明迫害致死,在三月五日即第十二天,又把年仅四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于云刚迫害致死。紧接着,三月八日半夜一点多,法轮功学员刘传江被佳木斯监狱害死。
那时正是佳木斯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高峰,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狱警们采用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的酷刑手段,残酷程度非人所能想象。秦月明、刘传江、于云刚三人半个月内被丧心病狂的恶警相继打死,陈继忠也赶上这一拨强制转化迫害,虽然没被迫害致死、也九死一生。
陈继忠在佳木斯监狱三次被迫害得奄奄一息。在秦月明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事件曝光后,监狱怕承担责任让家属去接陈继忠,因为他没有子女,陈的外甥去监狱接人时,一进监狱就先后遇到三、四个警察都对他说:你大舅上医院确诊时我还花钱了呢,有的说:我拿两千多、有的说我拿四百多、有的说拿五百多、共计三千来元钱,狱警当场就向陈外甥要钱,陈外甥说没带那么多钱,狱警马上把账号给他让回家给邮钱。陈的外甥回家后狱警打电话催陈的外甥给邮钱,陈的外甥说我媳妇不让。监狱因此就不放陈继忠回家,一直关押迫害。
二零一四年黄历五月初三的那天晚上八点多,陈继忠鼻子出了一宿血,淌得满便池子里水都彤红,刑事犯和狱警们都吓坏了,第二天早上就把他送到佳木斯二院检查。医生说血压高到280,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建议保外就医。
监狱怕承担责任,就打电话让陈继忠外甥去接,临出狱前有个不知姓名的警察对他说:你存钱卡在我手里呢,一会我把钱支出来给你。可是到现在也没把钱给陈继忠,卡里有两千三百七十六元钱。
陈继忠外甥雇一辆轿车到佳木斯监狱接他时,一个不知姓名的警察问陈继忠外甥,你给司机车费了吗?陈继忠外甥说给司机三百元车费,这个警察就向司机把三百元钱要去了,说给车加油,也不知道他加多少钱的油。
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陈继忠回到家,到家一看,茅草房七扭八斜的,随时都要倒塌,偌大的院落杂草丛生一人多高的蒿子……这凄凉的景象催人泪下,令他心碎。
五、大弟郁闷离世 陈妻冻死稻田
陈继忠的老伴多次被警察抄家吓得精神异常、生活不能自理。以往的衣食住行都依靠陈继忠照料,可陈继忠被非法关押期间,陈的老伴无人精心照顾,生活艰难,度日如年。
陈妻经常犯癫痫病昏迷不醒失去知觉,随时就晕倒在炉子上、油锅里、厕所中,有一次昏倒在滚烫的铝锅盖上,后背、手、胳膊、都烫坏了;那次她烧火做饭,突然病发,四肢挺直没有知觉,柴火从灶坑里烧到外面,都烧到她左腿的腿肚子和裤子上她全然不知,裤子上烧了一个比巴掌还大的一个大窟窿,腿肚子烧了一个大泡。幸亏这时陈继忠的外甥来看舅母,扑灭腿上的火,把不省人事的舅母抱到炕上才免于被烧死。
还有一次,陈妻在玻璃窗户跟前,突然病发,喀嚓一声一头撞碎玻璃折了出去,全身抽搐不停,满脸是伤是血,好了以后脸上留下了许多伤痕……。
这样的事随时发生,记不清有多少次了,陈妻犯病时头上撞的大包、小包不断,身上、脸上的伤痕一茬接一茬的不断,真是吃尽了人间的苦头,受尽了折磨。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陈氏兄妹同时被绑架,二零一零年二月陈继忠又被冤判六年,妹妹又被冤判四年。和陈继忠在一个村居住的大弟弟,看到情同父母的大哥和从小就疼爱有加的妹妹多次被绑架、劳教、判刑、坐牢受尽酷刑折磨,陈的大弟弟时时刻刻都在忧心忡忡的担心、惦记身陷大狱的大哥和小妹的安危,于二零一二年皇历二月初十,带着不解、无奈、郁闷、手足分离、痛彻肺腑的一颗破碎的心,默默的闭上了双眼,遗憾的是直到临终也没见到时时牵挂的大哥和小妹最后一面。
二零一二年的冬天,是几十年来最冷的寒冬,十二月底正是北方滴水成冰的数九天,凛冽的寒风吹到人的脸上如刀割一般,人在户外冻的都受不了。十二月末的一天早上,陈的老伴在外甥家吃完饭,拿着外甥给的几块猪肉走了(大家都以为她回家了,可是她没回自己的家),第二天陈的外甥得知舅妈一夜没回家。
陈的外甥和好心的村民们一连找了十余天,终于在从永庆村去胜利村的路上,兴发村北边离田间小路200米稻田里,发现犯病的陈妻躺在地上、已经被冻死十多天了。陈妻面目黑紫,双手握拳举到头的两侧,犯病的她上衣拽到胸部、裤子脱到膝盖以下,肚皮和下身裸露在外,场面凄惨、目不忍睹,全身僵硬。
殡仪馆的车装尸体的大抽匣子,装不了支胳膊翘腿的尸体,只好把尸体直接放到车厢里。陈妻的尸体在车厢里随车摇来晃去驶向殡仪馆,于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火化。陈妻临死也没看上一眼她唯一的依靠、一心一意精心照顾她的丈夫。
陈继忠的外甥去佳木斯监狱看望他时,他一再嘱咐外甥:“不用给我存钱,只要把你大舅妈照顾好就行了。”陈继忠哪里知道他苦命的妻子,已经冻死在那冰天雪地的稻田地里。
六、妹妹陈继环遭受七年冤狱迫害
妹妹陈继环家住省依兰县道台桥镇东合发村永庆屯,一九九八年春天,有幸走入大法修炼。得法前有心脏病、腰腿疼病,左腿胯关节炎、手术后不能走远路,不能干重活,生活不能自理,得法修炼后,这些病都好了,农村的重活轻活家务活都能干。
陈继环却因修炼法轮功,做一个符合“真善忍”标准的好人,却遭到中共残酷迫害。她曾两次被非法拘留,多次被非法抄家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遭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零年五月四日,陈继环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被北京警察绑架后,在依兰县驻京办事处非法拘禁九天。五月十三日被遣返回依兰县非法拘留在依兰县第二看守所二十二天。第一天晚上没铺盖在光板床上冻了一宿。依兰县公安局警察勒索两千元做为接她回依兰的差旅费,依兰县第二看守所勒索两千元保金,220元饭费后才放她回家。
陈继环回家后,道台桥派出所所长王殿武、李玉文、朱庆军、还有“六一零办公室”的人,经常到她家没完没了的骚扰、抄家,一进屋就到处乱翻一通,使她和家人整天担惊害怕提心吊胆过日子。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多钟,依兰县刑侦科和道台桥镇派出所所长王殿武、李玉文、朱庆军等人,带着十多台警车黑压压的一大片警察把陈继环家四面围住,当时陈继环没在家,房门锁着,警察管她要钥匙,她不给,他们就要撬门砸窗户玻璃,陈继环被逼的只好把钥匙给了他们。他们绑架了陈继环,然后进到屋乱翻,象土匪一样抢去所有的大法书、师父法像,把陈继环推上警车绑架到依兰县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一百天,后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八日陈继环被劫持到万家劳教所,到万家劳教所就强行“转化”。陈继环拒绝“转化”,遭“上大挂”酷刑——手铐上系着一条绳子搭到窗户铁栅栏的横梁上,一姓姚的狱警把陈继环两只手用手铐反扣在背后,一拽绳就把她吊起来,两脚离地面一尺多高悬空着,然后一边暴打一边用电棍电她的脖子和手,打得陈继环晕头转向,满脸发青,疼痛难忍,手铐勒到骨头,至今陈继环两手脖周围还留下一道道伤痕。
陈继环说:“刑事犯还看着我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还逼我蹲在三十公分地面的瓷砖上。因我左腿动过手术留下的后遗症蹲不住,经常遭到连踢带踹的毒打和暴行……”
二零零四年底,陈继环冤刑期满,依兰县“六一零”人员李某到万家劳教所门外,勒索了她儿子两百元钱后才让她回家。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晚上,陈继环和哥哥陈继忠去本镇富民村发真相资料,被道台桥派出所所长王旭东、姜俊等人绑架到依兰县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遭依兰县法院非法庭审,律师冲破威胁顶着压力和阻碍,有理有据的把检察院公诉人宁岩指控的罪名和出示的所谓证据驳回。但是,依兰县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串通一气,非法判陈继环四年,哥哥陈继忠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陈继环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在女子监狱,陈继环每天被逼坐小凳,从早五点半坐到晚九点半,一动不许动。为了抵制迫害,陈继环高喊“法轮大法好”,贪污犯崔湘(七台河勃利县人,因贪污七千万轰动全国)在狱警教唆下对陈继环进行残酷折磨。陈继环说:“她狠狠地打了我六个耳光,然后用胶带把我的嘴封上,又恶狠狠的踹了我两脚,最后用束缚带把我捆绑在床上四天四夜。我绝食抗议,才把我放了。”
除了对陈继环肉体上的迫害外,黑龙江女监还对陈继环进行精神迫害,崔湘强迫陈继环看诬蔑法轮大法的录像,陈继环告诉崔湘“这是假的”,崔湘就破口大骂,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陈继环喊“法轮大法好”,被关到四监区迫害,不让上厕所,不让和别的法轮功学员说话,不让上饭堂吃饭,不让去超市买日用品。
就这样,陈继环一直被迫害到二零一三年末,冤刑期满。
七、持续迫害
陈继忠二零一五年六月在依兰县邮局邮寄控告状,要求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法办江泽民,给法轮功学员以司法公正。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晚,陈继忠被依兰县六一零徐海波、依兰县公安局长副局长孙伟和国保大队张英铎操控的警察绑架,在依兰县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依兰县公安局对依兰县、桦川县两地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到十月十三日共有二十九人被绑架,其中法轮功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看守所,男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依兰县看守所。被绑架的依兰县法轮功学员有陈继忠;被警察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陈继环。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对“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法轮功群众,在全国实行“从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政策,残暴、凶狠恶毒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依兰的法轮功学员也无所幸免。小小的依兰看守所在二零零零年曾一起关押过109位法轮功学员,当时法轮功学员们受到各种各样的酷刑折磨,坐刑椅、暴打、野蛮灌食灌浓盐水、冬天往身上浇水到户外冷冻、夏天强行赶到外面暴晒、用硬物和小勺刮肋骨、牙签扎手指、苏秦背剑、熬鹰、刨锛儿(用皮鞋跟狠砸腿肚子)、用皮带打手、手指缝夹着筷子然后用力攥四个手指、开飞机, 56岁的张敏被公安局政保科长韩云杰活活打死,年轻的姑娘们也难逃酷刑的多次折磨。
在二零一三年过新年时,黑龙江中共省长王宪魁到各地巡视,在哈同高速公路依兰至宏克力地段,看见跨线桥上悬挂的“法轮大法好”、“法办周永康”等内容的标语和用彩色喷漆罐喷的“天灭中共”、“三退保命”、“真善忍好”的标语后,大为震怒,直接下令黑龙江省公安厅长、省政法委副书记孙永波立案追查。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处长亲自到依兰县指挥“破案”,成立“专案小组”,通过特务手段获取法轮功学员的手机号码,每半个小时一次跟踪定位,对不知道手机号码的法轮功学员,就到其家附近蹲坑,三月二十九日当晚依兰县、方正县公安局各自派出所警察同时统一行动,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共有61人被非法抄家、绑架、审讯、拘留、骚扰、围困、流离失所。十四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先后被非法判刑,刑期从三年至十三年,其中包括几名六、七十岁的老人。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七日晚上八点多,依兰县达连河镇法轮功学员李艳杰和丈夫宫凤强在七台河市租住的家里,突然敲门声骤起。在依兰县国保大队长杨维兴、郝剑飞的指使下,警察砸门,屏蔽了他们的手机信号,还敲邻居家门。最后是用工具锯门,企图绑架他们二人。李艳杰、宫凤强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曾多次被非法抓捕、关押、酷刑、判刑,失去了令人羡慕的工作,颠沛流离到了七台河市。经历数次绑架酷刑折磨的他们,深知中共监狱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迫害手段的残忍,他们不愿意再去面对种种精神的凌迟和对肉体的酷刑凌辱,于是,拽下窗帘和被罩床单等,把它们链接到一起从六楼窗台顺下去。大概在四楼处床单断裂李艳杰不幸遇难,时年4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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