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大石桥市法轮功学员柳全春、史庆秀夫妇二零二零年三月被绑架、构陷,九月二十八日遭营口市站前区法院在看守所非法庭审,两位律师出庭为他们进行无罪辩护。
第二天,法官赵丹就匆匆下了判决:分别冤判柳全春和史庆秀三年零六个月,分别非法处罚金一万元,并没收所有扣押的物品。但是法官赵丹违反程序,没有通知两位当事人的律师和家属。之后,律师多次询问,赵丹都谎称判决没有下来。直到十一月下旬,营口市中级法院介入后,家属追问赵丹,赵丹才说判决已经下来了,并还在撒谎说才下来不久。而且她还和家属说不要再找她了,她已经不管这个案子了。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法院赵丹,女,三十多岁,被邪党洗脑严重,二零二零年八月非法判营口市鲅鱼圈区七旬老人任秀兰三年半。
柳全春,一九七五年生,现年45岁,为辽宁省大石桥市旗口镇农民。在修炼之前,患有严重矽肺和腰脱,修炼大法后,无病一身轻。之后他一直秉承“真、善、忍”做人,忠厚老实,是村里人人称赞的好人。妻子史庆秀,一九七七年生人,现年43岁,是一个普通的良家妇女,修炼前也是身有疾病,因炼法轮大法受益,并从中明白法轮大法是教人做好人的佛法修炼,一直坚持信仰“真、善、忍”。
就是这样一对忠厚诚实的夫妻,几年来却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关押而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六日,史庆秀为了让家乡的父老乡亲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从而躲过瘟疫大劫难,她在旗口镇老家悬挂“法轮大法好”的挂件时,被旗口镇村民胡海森举报,旗口镇派出所的王庆玉等将其绑架,因疫情暂缓拘留,勒索罚款一千元后放回家中。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柳全春回家途中,走到大石桥市出租房附近,被大石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委派永安派出所两名穿便衣的警察非法拦截、绑架,之后被带到柳全春夫妇所租住的房屋内,警察非法抄家,并把家中的电脑、三台打印机等私人财物搜走,还抢劫了他们仅有的八千元人民币(当时说会给家属,后来家属要时又说是留着做罚金)。柳全春的妻子史庆秀正在家中,也被绑架。
在永安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第二天柳全春夫妇被送往大石桥市金洋宾馆强制隔离近二十天,之后被送往营口看守所非法关押近二十天后,又转至盖州市看守所隔离。隔离一段时间后,柳全春又送到大石桥看守所。因大石桥看守所没有女的被关押人员,史庆秀被送往营口市看守所。七月二十一日左右,柳全春由大石桥看守所再次被转到营口市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半左右,柳全春夫妇在营口看守所遭营口市站前区法院非法庭审,柳全春和史庆秀讲述了法轮大法在他们身上发生的奇迹:两个人是因为身体有病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后,病全好了。特别是柳全春,在修炼之前,患有严重矽肺和腰脱,修炼大法后,无病一身轻。他们表明自己是按照真、善、忍准则做好人,没有触犯任何国家法律。他们还指出办案人员没有当面清点涉案物品,证人没有出庭作证,所谓的口供有诈骗的成份,和他们本人说的不一致。
两位律师认真的一一指出案卷的疑点,并指出两位当事人修炼法轮大法是个人信仰,不危害到任何个人,也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实施。社会都提倡“真、善、美”,为什么一提到“真、善、忍”就变成邪的了呢?并指出公诉人所列举的所谓证据中,有不是国家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据,不具有鉴定资质,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公诉人出具的证据有起诉书以外的内容;卷宗里所谓的“供词”前后有矛盾,应该以庭上当事人所述为准……
律师做无罪辩护时,一身正气,立场明确:我的当事人无罪,要求当庭释放当事人。律师们还辩护说:法轮功在中国也是合法的,国家定的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还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于二零一一年签发的第五十号令,证明法轮功书籍在中国也是合法的,并向法庭递交了相关书面文件。
第二天,法官赵丹就匆匆下了判决,判决书第二天送达本人,没有通知两位当事人的律师和家属。
日前,柳全春、史庆秀夫妻二人均已上诉,案件已经被递交到营口市中级法院。
柳全春现在在营口看守所里,因为阴暗潮湿,身上长了大面积的疥疮。看守所里不给医治,还需家属存钱后才能医治。
一对善良的夫妻仅仅因为信仰“真、善、忍”法轮大法、努力做好人,就遭受如此迫害!那些参与迫害的人啊,请你们明真相,不要昧心迫害善良人,大疫当前,时间留给你们真的不多了,如果你们还不及时悔过,当大面积的瘟疫再次爆发,你们的恶报下场会很悲惨,甚至还会连累你们家人的生生世世啊!停止迫害,抓紧机会将功补过啊!
附:部份相关信息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法院:
(柳全春夫妇的主审)法官赵丹:0417-2991085
院长:刘涛 0417-2991087
刑事庭庭长李学武:0417-2991013、13384178805
参与迫害的人还有:由昌利、索丽丽、于华胜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检察院:
(柳全春夫妇的公诉人)侯园馨 (参与庭审):0417-2218025、15141722885
姜鹏(参与庭审):0417-2218023、18241725560
检察长:高长安:0417-2218001、13940776222
副检察长刘翠:0417-2218021
公诉科科长赵镁山:0417-2218029、1384171775
公诉科副科长姬璐:0417-2218028、15840711611
案管中心:0417-2218048
赵某:13704975806
案管科科长:刘某:15141700005
辽宁省大石桥市国保大队
地址:辽宁省大石桥市公安局,邮编:115100
大石桥国保大队:
大石桥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周成泽(已经现世现报,目前因经济问题,已关押在营口一宾馆接受调查。)
宅:0417-5805999,手机:13840774567
李警察电话:13081701717
国保大队王大勇(主人负责人):13904171555
战宇(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宅:0417-5830836,手机:13704075666
赵刚(主人办案人)宅:0417-5831080,手机:13514178078
李金平(主人办案人)警察:于悦、赵朗,具体情况不详
辽宁省大石桥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大石桥市南轩社区 大石桥市检察院
邮编:115100
批捕科负责人:
朴常义:13704977238
大石桥检察院公诉科:
王继宁(公诉科科长)电话:13500471006
辽宁省营口市看守所
所长:汪亮13898765008、0417-2830916
管教室电话:0417-2831041
内勤电话:0417-283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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