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宾县八名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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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党与江泽民相互勾结,疯狂迫害法轮大法。在迫害中,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有八位法轮功学员含冤离世。

1、孙长丽(孙长利),女,抚顺市新宾县红庙子乡村民。一九九九年冬天,孙长丽把法轮功真相资料送给了副乡长周国清。周国清说:“你还敢往我这送?!”他就上报了派出所。有一天,派出所所长杨继国、还有一个姓金的警察让孙长丽去派出所去一趟,到了派出所,孙长丽被非法扣押。晚上,孙长丽被送到新宾看守所非法拘留。

在看守所,孙长丽绝食抵制迫害。在这期间,红庙子乡派出所所长杨继国以权谋私,多次对孙长丽的丈夫恐吓、勒索。说孙长丽不“转化”,让孙长丽的丈夫写“保证书”。还威胁孙长丽的丈夫拿工作担保,要不就拿钱。孙长丽的丈夫一共被勒索了三次,三千元、一千五百元、两千元,都没有开收据。警察徐明国还勒索了两千元。孙长丽在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了五十多天后,政法委把孙长丽劫持到抚顺五家堡子教养院劳教三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抚顺五家堡子教养院劳教所的几个警察,把孙长丽拉出去殴打、谩骂,强迫孙长丽放弃信仰,写所谓的“揭批材料”,孙长丽不配合,说:“大法好,宁死我也不放弃。”班长带头折磨孙长丽,先是罚蹲,随后令其“开飞机”(一种酷刑),紧接着就是连踢带打。吴伟找来二十几个打手打她,拳打脚踢,用木板打,揪着头发往墙上、铺着瓷砖的地上、木桌子上使劲磕,打耳光,打的脸都变形了,种种酷刑折磨。从晚七点打到半夜十一点,孙长丽的双眼被打瞎。吴伟(大队长)和打手们还威胁孙长丽:“不准说眼睛是被打瞎的,出去也不准说。就说是自己跌瞎的,否则整死你。”

酷刑演示:开飞机

酷刑演示:揪头发撞墙

二零零二年秋,新宾县政法委又把迫害双目失明的孙长丽绑架,直接送到了沈阳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三年。在教养院里,警察看孙长丽双目失明,就叫新宾县的公安局办保外就医。当时,公安局法制科有个姓李的警察,欺骗家属拿四千元抵押金,办保外就医,等三年期满就给返回。孙长丽回到家中。期满后,到公安局去要钱,他们互相推诿,法制科推到治安科,最后找到姓李的,他们不承认,说:“这钱你们别想要了。”

二零一四年八月,孙长丽含冤离世。

2、刘慧,女,时年五十六岁左右,新宾县新宾镇人。二零零八年六月,北京奥运之际,抚顺公安一处(国保支队)到新宾县、清原县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当时新宾县法轮功学员陈久文的电话被公安一处警察监听,由此和陈久文电话联系的,无论是法轮功学员,还是常人,都被抚顺公安一处和新宾县公安局恶警绑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勒索罚款、非法拘留、非法劳教、非法判刑。

刘慧在新宾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十多天后,被释放。家人走关系,被迫花掉三千元。

刘慧曾三次到北京上访,后被非法劳教三年,送抚顺教养院迫害。二零零一年六月,刘慧和张桂霞被绑架到新宾镇派出所,被勒索了二百元钱才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刘慧又被新宾镇派出所绑架,被勒索一千元钱释放。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又被抚顺国保和新宾县国保绑架。在新宾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十七天。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又被非法劳教,送马三家教养院。因血压高拒收,回到家中。

二零一零三月,又被新宾镇派出所警察骚扰。二零一零年冬天,刘慧含冤离世。

3、刘秀兰,七十多岁,新宾县榆树乡法轮功学员。一九九六年有缘修炼法轮功。修炼后不久,缠身的疾病不治而愈,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幸福滋味,身心非常的愉悦。改掉了骂人的坏习惯,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

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大法,修炼的环境没了刘秀兰只能在家偷偷的看书。二零零零年秋天,刘秀兰被榆树乡不法人员绑架到榆树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了一宿,家人担心亲人受迫害,交给派出所六千元钱,三千元钱是押金,三千元钱是罚款。刘秀兰老人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未,刘秀兰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恶人构陷,被绑架到新宾县看守所。在看守所绝食后释放,被家人接回。

二零零二年二、三月份,刘秀兰到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绑架。后被劫持到新宾县看守所。榆树乡政府、派出所不法人员到刘秀兰家勒索钱,说是上北京接刘秀兰回来的钱。

老人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到沈阳马三家子劳教所迫害。那时的刘秀兰就已经六十多岁了。在劳教所里,刘秀兰被迫害的有些糊涂了。在马三家子教养院被迫害二年多后释放。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刘秀兰含冤离世。

4、万长文,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万长文两次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关押于抚顺市教养院。

在教养院里,警察把万长文的衣服扒光,叫犯人踩着手和脚,拿地板打,把身上都打肿了,裤子都穿不上。有一次,教养院的警察尹福明问万长文转不“转化”,然后指使劳教犯拿着带钢钉的皮鞋,往万长文的后脑勺打了几百下,皮鞋都打飞了,万长文觉的脑袋嗡嗡的。

进看守所时,警察开始对万长文搜身,他的衣服全部扒光,身上的东西全部抢走。万长文的一件皮大衣,价值一千多元,还有七、八百元钱,全部被没收。

二零零二年,万长文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后,回家时被红庙子派出所勒索二万多元钱。

二零一六年夏天,万长文含冤离世。

5、李峰、刘明珍,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五日,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刘明珍(女,时年五十三岁)与丈夫李峰(男,时年六十三岁,县广播局退休职工)因挂真相条幅被恶人构陷。县委书记祝建平指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下令抓捕李峰、刘明珍夫妇,并非法拘留在新宾县看守所,封锁消息,不让家人探望。后恶警勒索家属一万元钱,将刘明珍放回。骗完钱后,恶警又以种种借口将刘明珍抓回,非法劳教三年,送往马三家加重迫害。

李峰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不配合邪恶,被非法劳教二年,劫持到抚顺吴家堡劳教所加重迫害。

李峰由于身心受到极大迫害,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六日保外就医。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七日含冤离世。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多钟,刘明珍被抚顺市国保支队、新宾国保大队及派出所不法警察再次绑架。

刘明珍被非法拘留期间,身体出现病状,被看守所里的大夫扎针后取保候审。二零一八年七月,刘明珍含冤离世。

6、裴冬芝,五十一岁,是南杂木日杂商店的职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疯狂的迫害法轮功,裴冬芝为了维护自己的信仰,向政府讲清法轮功真相,去北京上访,遭到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裴冬芝在天安门广场被驻京办事处抚顺公安局便衣警察绑架,包里的一千三百元钱被一个女警察抢走。南杂木公安分局局长王维英又逼迫她的丈夫拿两千元钱。

新宾县南杂木公安分局警察李丹和在抚顺驻京办的警察用车把裴冬芝劫送到新宾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二十五天。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又勒索罚款一千五百元,出了一张白条子,裴冬芝回家。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南杂木公安分局警察王金忠领着抚顺公安一处五个警察到裴冬芝家,非法抄家,什么也没翻着。他们给裴冬芝戴上手铐,把裴冬芝绑架到抚顺公安局后,又给戴上脚镣子。两个年轻警察从裴冬芝身上抢走了五百元钱。

然后把裴冬芝送到抚顺南沟看守所。非法拘留二十五天后,裴冬芝又被劫持到辽宁马三家子教养院非法劳教十五个月。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九日,裴冬芝、裴冬花姐妹俩在家被抚顺公安一处及当地恶警绑架,两人当时就被打的挺严重。恶徒还抢走裴冬芝母亲的六百元钱。

二零一八年八月,裴冬芝含冤离世。

7、于博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于博信与法轮功学员吕云清、吕金珍一起搭伴去北京证实法,在北京车站被警察绑架,被劫持到丰台体育馆。后由抚顺驻京办事处劫送到沈阳,在沈阳由当地警察押劫持到新宾县看守所,于博信在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三天,被勒索了伙食费之后回家。

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早晨,平顶山镇政府通知所有“挂名”的法轮功学员都到乡里去。说“炼”,就非法拘留,不炼,就放人。法轮功学员们都说“炼”。下午,就把他们都劫持到新宾县看守所。后来,新宾县政法委把看守所里的所有法轮功学员都转到抚顺章党临时办的洗脑班强行洗脑。于博信被迫害了一个月,才被释放。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于博信第二次进京上访。走到抚顺火车站时,被正在抓捕法轮功学员的平顶山政府的马世绪、派出所警察包明来发现。马世绪看见于博信就破口大骂,同时叫来警察把于博信绑架,直接劫持到抚顺教养院非法劳教三年。

刚进教养院,于博信被分配到九大队(新收严管),教养院特意安排黑社会的流氓头子刑事犯人赵胜(抚顺市人)领着几个打手肆无忌惮、丧心病狂的毒打、利用各种招式迫害法轮功学员。如:“飞着”(半蹲,两只手向前伸着,长时间),于博信就被他们用这种形式迫害,长时间“飞着”强迫“转化”、写“三书”。不写,就百般折磨。

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带领一帮打手和单位、乡镇的领导让于博信说出法轮功的人和事就放他回家,被于博信拒绝。于博信被教养院折磨的身体越来越弱,后保外就医回家。

二零零五年五月,平顶山地区出现法轮功真相资料,新宾县“六一零”、平顶山镇派出所的一大帮人到于博信家,说是于博信发放的法轮功资料,要绑架于博信。当时于博信因头部受重伤,又患肺癌,正在养病。县、乡政府、派出所的一大帮人非要绑架于博信,在于家足足呆了大半天。有一位好心的邻居保护了于博信,他才幸免再遭迫害。

二零一六年冬天,在迫害的环境下,于博信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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